保多賠少,快遞保價內有“玄機”……

保多賠少,快遞保價內有“玄機”……

在寄遞貴重物品時,用戶一般會進行保價,如若快件毀損、丟失,用戶將獲得賠償。這本該是一項讓用戶感到更放心的業務,然而浙江省寧波市的張先生卻為此頭疼不已。


日前,張先生為家人購買了一臺進口冰箱,保價30000元並要求順豐速運打木架進行外包裝保護。


3天后,張先生的家人收到快遞,發現冰箱在運輸途中受外力撞擊造成2塊玻璃門全部碎裂,並且冰箱後面鐵皮凹進去一塊造成了不可修復的損傷。


張先生告訴記者,他當即聯繫客服處理此事,客服答應48個小時內予以回覆。然而,一週過去了,張先生跟家人均未收到回應。


“我天天給客服打電話,但客服就是以各種理由推脫,不肯按照保價金額賠償給我。”張先生認為,快遞公司的這種做法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在快遞保價服務上遭遇維權糾紛的不止張先生一人。此前有媒體報道,南京市民姜女士給自己的貨物保價2萬元,意外損壞後只拿到389元賠償;溫州市民李女士價值12萬元的南宋瓷器在快遞途中受損,快遞公司表示只能賠償1000元……


保多賠少,快遞保價內有“玄機”……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博群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曉曦向記者表示,《快遞暫行條例》第21、27條款規定了快遞企業的保價告知義務和保價、未保價賠償原則。保價快件發生損失後,按照快遞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在通常的快遞運單中,都會載明具體的保價賠償規則,發生快件損失後按此約定進行理賠處理即可。


隨後,記者查閱順豐速運《電子運單契約條款》(以下簡稱《條款》)後瞭解到,該公司規定因其原因造成託寄物滅失、破損、短少,若用戶未保價,在7倍運費的限額內賠償;保價過的物品將按照保價金額和實際破損比例進行賠償。換言之,保價金額並非實際賠付金額。


此外,記者還注意到《條款》中的一項內容:“鑑於順豐無法評估託寄物的實際價值,當託寄物價值超過1000元時,您應當在寄件時向順豐如實聲明;如您未聲明並保價,視為價值不超過1000元。”


“保價快件發生損失的情況下,寄件人應當著重收集並準備如下資料,以便能有效地向快遞企業發起理賠程序:快件真實價值的證明資料、快遞運單原件、收件人拒收或註明快件損失情況的運單原件、保價費和快遞費支付的證明資料等等。”李曉曦提醒道。


國內知名物流專家、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解筱文向記者表示,從中國快遞業起步發展時,就未很好地系統規範和設計保價賠償的相關問題,依然沿用和參考傳統的郵政寄遞服務保價慣例,這也無可厚非。“當時主要有兩方面考慮,一是當時快遞正在發展階段,快遞市場規模屬於起步階段,發生的類似保價賠償問題相對較少;二是為了提高快遞服務的運作效率,防止騙保等問題產生,以利於企業發展。”


解筱文進一步表示,經過這麼多年發展,中國快遞業務量早已居於世界第一,年快遞量超過500億件,快遞業發展由粗放正向高質量發展階段邁進。當前,確實需要國家郵政局和快遞行業協會認真研究快遞保價問題,充分結合市場和消費環境,指導行業形成科學合理、模式創新的快遞保價賠償體系,以更好滿足發展需要。


“在這方面,可以參考鐵路貨運運輸保價,對參保的企業和消費者,若承運的快件發生質量問題,最高可給予全額賠償。對參保的快件,快遞企業需要設計新的運營服務和商業模式,從物流金融和供應鏈金融的戰略發展高度,實現更高質量發展。”解筱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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