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报】宝丰县民政局疫情防控工作战报

为巩固脱贫成效,将疫情对贫困群众影响降至最低,宝丰县民政局精准发力,全面夯实贫困群众兜底保障。

一、加强与扶贫办、残联、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加大信息比对力度,建立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暂未享受民政救助政策人员台账;建立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以及因重大疾病医疗支出、患残疾医疗康复支出、普通大中专教育支出等刚性支出大的困难家庭中暂未享受民政救助政策人员台账;建立有返贫风险的脱贫监测户中暂未享受民政救助政策人员台账;建立有致贫风险的贫困边缘户中暂未享受民政救助政策人员台账。

二、对未脱贫建档立卡户中,家庭成员均无劳动能力或只有一个劳动力、无生活来源的困难家庭,严格按程序实行户保。根据未脱贫户的实际困难程度,保持低保金原有三个档次不变,通过调高保障类别,确保兜到扶贫线以上;对劳动力系数小于或等于三分之一的脱贫监测户和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部按程序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整户保障的未脱贫和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病、重残人员,落实“单人保”政策;对因重大疾病医疗支出、患残疾医疗康复支出、普通大中专教育支出等刚性支出大的,视情按程序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低保。同时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60元,通过“提标扩面”的方式,对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扶持或就业帮助脱贫的对象开展深度排查,使更多的贫困边缘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三、持续实行低保渐退机制,对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给予12个月渐退期,助力贫困对象稳定脱贫。

【战报】宝丰县民政局疫情防控工作战报

审 核:王佳林

供 稿:李锦帅

编 辑:孙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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