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李某通过网贷通
向工商银行循环借款共计400多万
用于企业经营周转,
名下唯一的公司房产作为借款抵押物,
其儿子李某某为其借款作债务担保。
借款到期后,
李某公司因经营不善,面临倒闭,
借款也未能按约定归还,
工商银行故将李某诉至法院。
2016年2月,象山区法院对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李某、李某某和工商银行协商后自愿达成协议:由李某向工商银行分期偿还借款400多万及利息,李某某对以上借款承担担保责任。
之后,李某陆续偿还了部分利息后
就不再继续履行法律义务,
工商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对李某名下唯一的木业公司综合办公楼
以近300万拍卖成交后,
所得价款均用于清偿银行借款。
之后,法院调查发现,李某已没有其他的财产可用于偿还银行债务。 而李某的儿子李某某作为债务担保人,还住在一栋300多平米的别墅里,没有履行担保责任,法院决定,对李某某名下房产进行拍卖处置。
拍卖前公告
2019年9月,象山区法院
在淘宝网发出房屋拍卖公告,
然而公告期满后,房屋大门紧闭,
丝毫没有自觉腾房的迹象。
2019年10月,李某某名下的别墅
以150余万元的价格拍卖成交,
在执行法官的再三劝说下,
李某某将大部分家具搬离别墅,
却迟迟不肯交房,
为维护竞买人的合法权益,
象山区法院决定对李某某
名下的别墅进行强制腾房。
但李某某却以没地方住为由故意拖延、拒不配合,还放话法官:“不是我借的钱,我不同意你们强制处置我的房子,我也不会到场!”
法官回应:“你作为债务担保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却一再规避执行,房子的拍卖公告期已满,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如果你执意从中阻拦,构成拒执罪,法院可依法刑事拘留。”
执行现场
开锁现场■ ■■■■
执行进行时
2020年3月26日,2小时,130公里,主办法官陈一铜带领执行干警马不停蹄驱车前往涉案标的地荔浦市,在社区负责人、申请代表人、房屋物业等有关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拉起警戒线,开锁公司人员开锁后,干警对室内所有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对强制执行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拍照并保存证据,经过3小时不停歇工作,法院依法清空了被执行人的别墅,顺利完成腾房交付,案件得以执结。
最后,鉴于李某某名下财产全部用于拍卖抵债,其向法院申请拍卖唯一住房安置费用,经过核实,法院依法按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从拍卖所得划拨相应款项,以5-8年的租金作为居住用房安置费。
李某某态度也出现反转:“谢谢法院保障我的临时居住用房需要,给了我生活的避风港,我们全家感谢你!”
在疫情防控期间,异地执行风险大,
来源丨桂林晚报整理自桂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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