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害明朝江浙沿海多年的倭寇,是政府行為還是土匪行為呢?

滄州老夫子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可以肯定為害多年的倭寇,應該不是政府行為,因為那時候日本進入南北朝分裂時期,封建諸侯割據。



我從三方面說一下為害明朝的倭寇之禍:

一、倭寇問題的源起

十四世紀初葉,日本進入南北朝分裂時期,封建諸侯割據,互相攻戰,爭權奪利。在戰爭中失敗了的一些南朝封建主,就組織武士、商人和浪人到中國沿海地區進行武裝走私和搶劫燒殺的海盜活動。歷史上稱為”倭寇”。

明朝初年,倭寇就對中國沿海地區進行侵擾,從遼東經山東到廣東漫長的海岸線上,“島寇倭夷,不時出沒”,“乘間輒傅岸剽掠,沿海居民患苦之”。洪武二年(1369年),倭寇“數侵掠蘇州、崇明,殺掠居民,劫奪貨財”。太倉衛指揮僉事翁德率領衛所士兵給予有力的打擊,“斬獲不可勝計,生擒數百人”。但倭寇並不因此斂跡,仍“時出剽掠,擾瀕海之民”。 為此,明太祖朱元璋曾數次派遣使者到日本,勸告日本國王阻止倭寇的劫掠活動,但“不得要領”。



於是明朝政府便大力加強海防,築城列寨,增置衛所,添造戰船,增派戍兵。洪武四年,命靖海侯吳禎籍兵十一萬增強沿海衛所。洪武五年,“命浙江、福建造海舟防倭”。第二年,又命沿海衛所“增置多櫓快船”以便追擊。洪武十七年,“命信國公湯和巡視海上。築山東,江南、江北,浙東、西海上五十九城"。

洪武二十年,“命江夏侯周德興往福建福、興、漳、泉四郡視要害,築海上十六城,籍民為兵,以防倭寇”。 當時從遼東到廣東沿海共設置了五十多衛,計有士兵二十餘萬。戰船的配備也很齊全,沿海衛所,每百戶設船一,每千戶所船十,每衛五所,共船五十,每船旗軍五十名。洪武時期,由於明朝政府加強海防,所以倭寇未釀成大患。

永樂時,明太宗朱棣一方面允許日本政府和商人來中國進行貿易,同時仍加強沿海防禦。永樂九年(1411年)正月,命豐城侯李彬、平江伯陳瑄等率浙江、福建舟師剿捕海寇。十四年,命都督同知蔡福等率兵萬人,于山東沿海巡捕倭寇。十七年,總兵劉榮(即劉江)又於遼東望海堝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抗倭戰役。



望海堝,位於金州衛金線島西北,距金州城七十餘里,是遼東沿海的要塞,“凡寇至,必先經此”,而且地勢高廣,可駐兵千餘。劉榮任遼東總兵後,巡視至此,發現其軍事價值,遂上疏以石壘堡,置煙墩瞭望。有一天,守候煙墩的士兵報告:“東南夜舉火有光。 ”劉榮判斷定是倭寇將至,馬上派遣馬、步官軍開赴望海堝的城堡備戰。第二天,果有二千倭寇乘船前來。劉榮讓都指揮徐剛伏兵于山下,又派百戶江隆帥壯士“潛繞賊船,截其歸路”。他與大家約定:“旗舉伏起,鳴炮奮擊。

”不久,倭寇來到堝下,劉榮舉旗鳴炮,伏兵遂大起奮勇殺敵。倭寇大敗,死者橫僕草葬,餘眾奔櫻桃園空堡。官軍追上前去將之包圍,紛紛請求入堡剿殺。而劉榮為了避免敵人作困獸之鬥,不答應士兵的要求,採用了“圍師必缺“的戰術,“特開西壁以待其奔\

常棣tandy


要真從這兩個行為來進行選擇的話,那麼危害明朝浙江沿海多年的倭寇行徑,是帶有朝廷腐敗和日本封建諸侯參雜其中的土匪行為。為何不說是政府行為呢?因為政府行為的定義是指行政機關代表國家,運用國家權力的行為。從這一個意義去解析,就比較清楚了。

明朝對倭寇是嚴厲打擊直至肅清的堅決態度,而日本在南北朝時期,只是一些南朝封建主支持倭寇侵入中國東南沿海,而後足利幕府統一日本,也對倭寇採取圍剿肅清,只是之後幕府衰落,倭寇行為得不到遏制。而倭寇大多以殘餘叛亂勢力、流浪武士、海盜等身份存在,他們至始至終是得不到中日雙方官方的肯定的,所以無法強說就是政府行為。但不可否認,在倭寇肆虐期間,某些日本大名和明朝腐敗官員確有參與。

倭寇分前期倭寇和後期倭寇。前期倭寇主要由日本的一些大名、武士、商人等組成。目的非常簡單,對元末明初中國東南沿海進行劫掠以求獲得財富。起因是13世紀初日本推行了嚴厲的海禁政策。但是日本的一些商人卻非常想繼續和當時的元朝繼續貿易,而當時的元朝也接納這些日本商人的到來。由於日本國內諸多產品靠元朝方面供給,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商人和武士聯合起來成為武裝商人,來中國沿海進行非官方的貿易。

在明朝建立後,曾經派使者去日本想和日本聯合對付倭寇,但是當時的日本處於南北分裂時期,直到14世紀末的1392年,也就是朱元璋在位的洪武25年,日本的足利幕府統一日本,便開始肅清南朝殘餘勢力。而另一方面,張士誠等對抗明朝的殘餘勢力也在日本沿海島嶼駐留,由此在明朝初期,由張士誠等反明勢力和走私商、日本南朝殘餘勢力、海盜等合作,形成了有中國人參與在內的倭寇。但此時的倭寇還主要是日本人為主體構成。

後期倭寇,是在明朝中後期後崛起形成,此時的倭寇主體結構產生變化,中國人變成其中的重要構成和重要參與者,起到領頭帶頭作用。這一方面是因為日本於1467年進入戰國時代,足利幕府衰落,大名之間相互爭奪跟明朝的貿易權力,而得不到跟明朝貿易權力的大名則開始進行海盜行為,由此大量的日本武士和商人再次無視幕府規定下海貿易。而明朝中後期,海禁政策實施,衛所制度沒落,沿海雖然工商業發達,但海防極為虛弱。在南洋到日本沿海,一批有實力的海盜集團相繼崛起,這些由中國人領導的海盜集團實力比日本倭寇更為強大,他們和日本走私商人團伙、日本武士等合作,買通腐敗的明朝官員和內地富商,內外接應,進行貿易走私和劫掠。

明朝中期參與剿倭的將領王忬曾向當時的皇帝報告,倭寇頭領約有百餘人,其中“雄狡著名”者,都是本國之人,如“徽州王五峰(王直)、徐碧溪、徐明山,寧波毛海峰、徐元亮,漳州沈南山、李華山,泉州洪朝堅”等。剿倭名將胡宗憲編寫的《籌海圖編》也指出,在十四股勢力最大的倭寇中,頭目全部是中國人。此時的倭寇還是倭寇,但人員構成已經發生變化,對明朝東南沿海地區產生了較為嚴重的破壞。

明朝的海禁雖然嚴格,但明朝中後期的私人海外商貿走私卻越來越發達和盛行。因為這種海外走私可以獲得比國內更高的價格和利潤,因此中日兩國不少人也參與其中。但是從始至終,倭寇行為都受到了明朝和足利幕府的禁止和打擊,因此倭寇行為並不代表中日雙方唯一統治政權的官方行為。


靜聽竹林風


政府行為主要是日本方面。特別是豐臣秀吉實際統一日本後,有意識的派流浪武士來浙江沿海,而不是稍加約束。這麼做一方面緩解內部治安壓力,另一方面試探明朝廷的虛實,為後面進攻明朝做準備。

土匪行為主要是沿海百姓,江浙是課稅重地,加之“海禁”政策,他們的日子並不好過。有些為求生存偽裝成倭寇搶劫,當然這其中也不乏惡劣的亡命之徒,實在強盜。比較出名的有王直。


勸學


自嘉靖中期開始,明朝沿海倭患忽然大增,無論是規模、數量以及入侵次數,宛若狂潮來襲。明朝為了平定倭患進行了長達十來年的清剿,耗費巨大國力。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使明朝倭患那麼嚴重呢?

從外部來講,即日本方面,明朝進入嘉靖時代,日本是步入其歷史上的“戰國”時期,君弱臣強,各地大小諸侯狗咬狗亂殺一團。在如此分崩離折的國度中,上自將軍,下到浪人,各個都成為海上冒險家,爭相湧入中國沿海搶劫殺掠。(比如絲綿每百斤在明朝值銀五、六兩,而在日本其價格是在中國的十倍。)當然,其間還有葡萄牙等西方殖民者的推波助瀾。他們手法多多,形式多多,但目的只有一個,垂誕大明王朝巨大的物質財富。

從內因方面看,浙閩一帶沿海的官宦豪強勢力靠走私積累起巨大的財富,又憑金錢買通朝官為自己在京城“代言”,政治、經濟能量巨大。這些人一直庇護海盜組織。同時,以大漢奸汪直為首的海盜頭子與日本人及葡萄牙人勾打連環,裡應外合,攻打起中國來熟門熟路。

第三,在封建統治階級的橫徵暴斂之下,廣大貧苦群眾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瀕於死亡的邊緣,再加上官兵荼毒,以致造成求生無望的饑民不得不四處流亡,下海為盜。這些迫於貪酷,苦於役賦,困於飢寒的小民不僅相繼入海為盜,而且每次聽到倭寇到來,又都樂意隨從,以至於“倭寇”來勢洶洶。

當然,內因方面最關鍵的,還應推嘉靖朝廷政治的腐敗與官員的貪黷,他們一級一級地爛下去,文官要錢,武官惜死,每次他們都借“平倭”為名大撈好處,剋扣軍餉,中飽私囊,巧取豪奪,橫徵暴斂,最終使得倭患愈演愈烈。


稜鏡看點


前言:我認為這是一種土匪行為,不然也不會稱之為“寇”,但這夥土匪並不那麼單純,背後有日本政府和明朝部分官員的狼狽為奸的放縱和暗中支持。下面我就從倭寇的人員組成、日本國內情況和海禁政策對倭寇的影響以及明朝政府的的應對情況三個方面來綜合分析一下。

什麼是倭寇

倭寇泛指的是十四至十六世紀侵擾劫掠我國和朝鮮沿海地區的日本海盜,這夥海盜主要是日本武人、流亡海上的殘兵敗將、海盜商人和破產農民組成。簡單來說就是一夥在日本混不下去的浪人,急紅了眼,就幹起了刀口上舔血的營生。後來,由於明朝的海禁政策擋了部分中國人的財路,他們就鋌而走險和日本倭寇勾結起來,一起幹起了海盜和走私的行徑。本來只是癬疾之患的倭寇在“帶路黨”的配合下,迅速成為我國東南沿海的心腹大患。

日本國內情況和明朝的海禁政策對倭寇的影響

14世紀中期的時候,日本進入南北朝的分裂時期,各地相互征伐,打的熱火朝天,也就是我們國內戲稱的“村長大亂鬥”。公元1392年,北朝統一了日本全境,而那些戰敗的日本武士、舊貴族只好成群結隊的去海上搶劫為生。而最初的時候,我們的心腹大患是北方的草原民族,沒有把這群烏合之眾放在心上。而且那時候,日本掌權的足利幕府也想把這群有損國家形象的北朝餘孽解決掉。就與明政府建立了勘合貿易關係,進行朝貢貿易,順便在海路上打擊這些殘兵敗將。因此,倭寇在當時也都是吃了上頓沒下頓,慘淡經營著。到了1467年,足利幕府勢弱,日本的很多大名開始不服管了,紛紛自己跳出來爭搶和明朝的貿易權,尤其是日本封建主大內氏和細川氏更是打的不可開交,還把戰火引到了中國寧波。

當時的嘉靖皇帝一氣之下直接停止了對日本的貿易,實行“海禁”政策,這一下可捅了兩個大馬蜂窩。日本人和沿海地區靠海吃飯的老百姓和通過貿易中飽私囊的官員老爺都不高興了,這一下就給倭寇的壯大創造了極大的條件。日本部分大名開始暗中支持倭寇給明朝上眼藥,部分中國人也開始和日本人相互勾連、狼狽為奸。

明政府的應對情況

上文提到為了一了百了,嘉靖皇帝選擇因噎廢食,把大家都關在了陸地上,中國沿海百姓只好落草為寇和之前他們痛恨的海盜沆瀣一氣。部分官員更是看到走私有利可圖紛紛充當起這群海盜的“保護傘”,官匪勾結,內外勾連,形成了名副其實的武裝走私集團。而當時的明政府由於官員的欺瞞,對這種情況一無所知,還把這群變了性質的倭寇當成一般的海盜土匪。從來沒有把他們往外敵入侵方面去想和對待。後來,走私和匪患愈演愈烈,才引起了朝廷的重視,但賊人已經做大做強,政府派兵剿匪,反而出現越繳越多的情況,直到民族英雄戚繼光的出現,才平復了為害多年的沿海倭患。

後語:所以說,這夥內外勾結的海盜只是因為利益走到一起,無論是日本國內的封建領主和國內的貪官汙吏所求不過是財富,並不是想佔領我國國土,進行侵略戰爭。如果這夥海盜是打著日本政府的旗號來燒殺搶掠的,那就是一種赤裸裸的侵略行為,即使太祖把日本列為不徵之國,明政府也不會輕易放過日本。


好史不死


個人認為是當時政府原因導致。下面詳細說下。

一提起明朝中期的歷史,就不得不提起倭寇之亂,嘉靖年間,倭寇橫行沿海,成為了明朝尾大不掉的邊患之一。沿海的總督將領們,從最開始的朱紈再到後來的胡宗憲、俞大猷、戚繼光,無不為剿滅倭寇而煞費苦心、絞盡腦汁。明朝政府不明白,真正導致倭亂的,不是那一小撮日本的浪人,而是因海禁政策而受害的千千萬萬的沿海居民,只要取消海禁,倭亂也就自然而然的消失了。

一、嘉靖年間的倭寇都是些什麼人?

在以前的歷史宣傳中,總是把明朝中期的倭亂宣傳成日本對於明朝的侵略戰爭,明朝在進行的是一場反侵略鬥爭。這種說法雖然讓人熱血沸騰,但實際上是完全錯誤的,因為明朝中期倭亂的始作俑者和主要成員,根本就不是日本人。

至於倭寇的成分,古人早已是記載的清清楚楚,比如《明史·日本傳》裡就說:“大抵真倭十之三,從倭者十之七”。《嘉靖實錄》裡也說:“蓋江南海警,倭居十三,而中國叛逆居十七也。而明朝抗倭專業書籍《籌海圖編》中,更是列出了十四股倭寇的頭目,這些頭目全都是明朝人。現代學者陳懋恆的《明代倭寇考略》,更是彙集了數十種史料和地方誌,對倭寇的成分進行了全面的分析,而在本書中,倭寇的頭目依然主要是明朝人。可見,倭寇的主要成分是明朝人已是各代學者的共識,明朝中期的倭寇主要是日本人的說法根本就是無稽之談

既然倭寇中的成分多為明朝人,那麼為什麼明朝的將領還是習慣將其稱為倭寇呢?難道明朝的官員和將領們眼睛都瞎了,連明朝人日本人都分不清?

筆者認為之所以造成這種混淆,主要有以下三個原因。一是明中期的倭寇中確有一批真倭,這些出自日本的浪人驍勇善戰,刀法詭異,給明軍留下了深刻印象。二是倭寇頭目王直等明朝海盜故意扮作日本人的樣子,讓官軍無法分辨,以求以假亂真,掩護自己的走私行徑。雖然王直等人落草為寇,但是他們的家人大都還在大陸上,如果被官軍認出細細排查,家人很可能會被連累,因此,為了掩護家人和自身,王直等人不得不屈尊剃髮易服,扮作日本人。三是明朝將領為了冒報戰功,虛張聲勢。因為斬殺一個真倭所得的賞錢遠遠大於斬殺一箇中國海盜,所以當時:“官兵利於斬倭而得重賞,明知中國人,而稱倭夷。”

所以,將當時主要為明朝人的海盜隊伍稱為倭寇,純是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對歷史事實的一種混淆。

二、嘉靖年間的倭寇為何這麼厲害

雖然中國在元朝末年和明朝初期也鬧過倭寇,但是其規模和廣度都遠遠不能和嘉靖倭亂相比,之所以嘉靖年間的倭亂鬧得如此厲害,就在於其參與者多為中國人,並得到了部分沿海居民的支持。

為什麼主要原因不是日本人?很簡單,因為元朝和明朝初年的倭寇都是地地道道的真倭,遠不如嘉靖倭亂那樣魚龍混雜,但是這些所謂的真倭幾乎沒有造成任何大的混亂,就被朝廷剿滅了。可見,完全由真倭組成的倭寇作惡能力十分有限。從邏輯上講,也很好理解,雖然真倭多為半職業化的日本浪人,擁有比明朝海盜更高的軍事素養,但是他們完全不熟悉明朝的地形和軍備情況,一上岸基本上就是瞎貓碰死耗子,再加上中文不熟練,老百姓也不支持他們,基本上不迷路就不錯了,哪有能力搞什麼大規模軍事活動。但是一旦戰鬥力強悍的少量真倭被熟悉明朝情況的當地海盜所帶領,破壞力就完全不可同日而語了。

相對於人生地不熟的日本浪人,明朝海盜多自小生長在江浙沿海,對於沿海的地形地貌可謂是相當的瞭解,有了他們帶路配合,真倭們就不會遭遇迷路的窘境,而可以精準迅速的進行搶掠。而另一方面,明朝海盜因為其明朝身份完全可以和當地居民打成一片,從當地蒐集官軍的情報和動向,這樣一來,倭寇聯軍就可以對官軍的行動了如指掌,總能佔得先機,克敵制勝。在明朝海盜緊緊把握住戰略和情報的前提下,真倭們得以在一場場具體的戰鬥中發揮他們出色的戰鬥素質,給予官軍以重創。

嘉靖年間的倭亂,之所以如此之大,皆是日本浪人與明朝海盜勾結的結果,而其核心在於明朝海盜,只要管住了明朝方面的頭目和參與者,那些人生地不熟的真倭就成了瞎了眼的老虎,只能毫無目的在沿海亂竄,然後被官軍各個擊破。所以,解決倭亂的核心從來不在於怎麼解決日本人,而在於如何管好明朝方面的參與者,讓他們不再鋌而走險參與非法的搶掠行動。而要完成這一點,就不得不動搖明朝實行幾百年的祖制——海禁。

三、隆慶開關與倭亂的根治

其實,當時沿海居民之所以樂於落草為寇,與日本人勾結,並非是由於他們秉性奸猾,而是實在是明朝的海禁政策斷了他們的生路,讓他們無法養家餬口。就以倭亂最為嚴重的浙江為例,浙江是個什麼情況,俗話說的好:“七山一水二分田”,浙江的地形地貌就註定了他無法成為傳統的農業大省,而必然要走以海上貿易為主的發展模式。

明初朱元璋因為其對沿海居民支持張士誠的憤恨,再加上其偏向農業的治國理念,朱元璋不僅給江浙兩省施以重稅,而且還厲行了“片板不得下海”的海禁政策。這讓素來以外貿商業為生的江浙百姓立即陷入了貧困之中,而到了嘉靖年間,由於明朝內部商品經濟的發展,這種對外貿易的需求進一步擴大,因此,江浙沿海的居民就開始鋌而走險出海走私。其中膽大的,更是如王直那樣,成為稱霸一方的大海盜。沿海居民落草為寇是為了謀生,而想讓他們謀生就必須開放海禁。這一點,當時的很多有識之士都清楚認識到了這一點。

比如當時對倭寇素有研究的學者唐樞就寫信給胡宗憲:“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於是轉而為盜。”

另一個學者謝傑則說的更為明瞭透徹:“倭夷之蠢蠢者,自昔鄙之曰奴,其為中國患,皆潮、漳、寧紹人主之也;寇與商同人,市通則寇轉為商,市禁則商轉為寇”謝傑明白的指出,所謂的倭寇大部分都是江浙沿海的商人,如果海禁較松他們就是商人,如果海禁過嚴就轉為倭寇,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明朝已經過時的海禁政策。

雖然有如此多的有識之士為明朝政府獻言獻計,但是明朝依然喪失了開放海禁的最好時機,當時大海盜王直主動向政府示好,提出了“開港通市”的建議,王直主張明朝廢除海禁,使海上私人貿易合法化,這樣,沿海的商人們因為有了合法渠道而不必落草為寇,朝廷也能靠收取關稅而增加收入。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兩全其美的方案,但是由於保守勢力的阻撓和遵守祖制的慣性,朝廷依然命令胡宗憲將其斬首示眾,王直的死不但沒有平息倭患,反而讓倭亂更加猖獗,而且更糟糕的是,由於朝廷的背信棄義,再也不會有海盜會輕信朝廷了,這無疑使朝廷剿滅倭寇的行動更為艱難。

最後,經過了長達8年的拉鋸戰後,明朝終於決定開放福建月港作為試點地區進行通商。由於有了合法的通商渠道,倭亂很快就平息了,那些沒有了明朝人支持的真倭也很快被俞大猷、戚繼光等人迅速剿滅。倭亂平息的核心原因,並不是戚繼光將軍的英勇善戰,而是朝廷順應時勢的開關政策,既然能夠合法的賺錢謀生,又有誰會去做犯法的事,落得千古罵名呢?宜疏不宜堵,永遠是治國安邦的至理名言。


M墨墨M


筆者認為是土匪行為

禍亂沿海的倭寇其實是明朝國策給逼出來的,而且大部分都是中國人,只有很少一部分是日本人

倭寇一般指指13至16世紀期間活躍於朝鮮半島及中國大陸沿岸的海盜。在倭寇最強盛之時,他們的活動範圍曾遠至東亞各地、甚至是內陸地區。倭寇的組成並非僅限於日本海盜,只是由於這批海盜最初都來自日本,所以被統稱為“倭寇”。 及至後期,由於日本國內政治形勢轉變,加上官府的管制,日本人出海搶掠船隻的事件已經減少。 取而代之的是來自中國和朝鮮的海商與海盜,他們依從著過去倭寇搶掠的方式繼續為禍於東海,也被歸於倭寇之列。

明朝軍隊抗擊倭寇

從字面上的理解,“倭寇”就是“來自日本的侵略者”的意思。不過,到了後期,倭寇所指的,不一定都是來自日本的海盜,而是泛指一切來自日本的侵略者。

例如,早在朝鮮半島早期的高句麗廣開土王碑文上的條文,亦稱呼來自日本的侵略者為“倭寇”。 另一方面,在16世紀豐臣秀吉對朝鮮半島出兵、以及中國的抗日戰爭裡,兩國的人民都稱呼侵略的日本軍為“倭寇”。而在往後的排日風潮中,倭寇更成為敵視日本人的用語。

雖然大家同被稱為倭寇,但兩者的成份其實分別很大。根據時間我們大致可以把他們分為“前期倭寇”及“後期倭寇”。

前期倭寇

前期倭寇是以日本人為中心,對於對元朝臣屬的高麗進行侵攻。是以對馬島、壹岐島、平戶島等地的居民為主,被韓國人稱為三島倭寇。 早期的倭寇是有對於元朝有很高的復仇意義,後來在日本進入南北朝的動亂狀態時加劇;由於前期倭寇對於日本與明朝、高麗貿易的破壞,室町幕府在結束南北朝分立後以勘合貿易方式進行獨佔貿易後就被壓制。 李氏朝鮮的開國君主李成桂就是因為討伐倭寇有功,從而取代高麗王朝建國。

前期的倭寇,是以日本人為主體,故被稱為“真倭”(以平戶藩松浦家為核心)。其因是高麗與日本國內政治權力的衰弱,為倭寇產生的條件。

後期倭寇

明朝的明成祖發動政變,奪得政權後遷都北京後,南京建文皇帝在南方的殘餘勢力與日本海賊的力量相結合,在中國東南沿海進行報復性侵擾,由於這些南方人體型上也比北方人矮小,所以沿用“倭寇”這名詞來稱呼由日本人和南方中國人所組成的海盜集團。

明成祖晚年,由於陸上北方威脅為除,南方鄭和下西洋以後,激增的海陸來往也帶來了漸盛的倭寇侵擾,遂實行海禁政策,只開放勘合貿易(官方貿易),但後來到了嘉靖二年(西元1523年)爆發了寧波之亂,此後沿海治安多次陷入危機,明朝遂宣佈中斷一切貿易,期望以圍堵的政策來減輕倭寇的威脅,但也斷絕許多自宋末以來航海相關行業民眾的命脈,倭寇之亂不減反增。

後來的發展上,又加入了反對明朝海禁政策的南方中國人與朝鮮人還有日本戰國時代九州的戰敗失主浪人,甚至於還有佛朗機人的參與。後期倭寇中,中國人王直是最為有名的。胡宗憲與戚繼光都有參與討伐倭寇的軍事行動。

15世紀半至16世紀,其活動舞臺為中國沿岸、東南亞方面,成員以中國人及朝鮮人為主,被稱為“假倭”。 此時期倭寇發生的主要原因是明代中國的生產力增加,以及施行海禁政策。 史書所見的最後倭寇,在1624年7月侵犯福建沿海。“推其禍始,乃由閩、浙沿海奸民與倭為市;而閩浙大姓沒其利,陰為主持,牽連以成俗。當時撫臣朱紈欲絕禍本,嚴海禁;大家不利,連為蜚語中之,而紈驚死矣。 紈死而海禁益弛,於是宋素卿、王直、陳東、徐海、曾一本、許恩之流爭挾倭為難。自淮揚以南至廣海萬餘里,無地不被其殘滅,而閩禍始慘矣”。

之後的東亞海上貿易活動

由於豐臣秀吉發佈八幡船禁止令(海道行為禁止)的影響,倭寇的活動開始減少,東亞的海上貿易也因此平靜不少;而類似支持反清復明運動的鄭芝龍與鄭成功之類的武裝海商集團也是存在的,但是已經不稱其為倭寇了。

明朝與高麗、李氏朝鮮都曾經對室町幕府要求取締海盜行為。明朝甚至於與日本發展了勘合貿易。而高麗王朝的滅亡與李氏朝鮮以倭寇根據地名義進攻對馬島也是受到倭寇的影響。


翔兒說


據說倭寇是30%的真倭(日本浪人)+70%的假倭(明朝海盜)組成。侵略中國的目的就是劫掠東南州郡財富和控制海上走私貿易。本質上就是一幫吃裡扒外的明朝帶路黨加上一些落魄的日本職業武士(打手),在明朝關閉對日海上貿易通道時尤其猖獗。


學無至善



明朝建立後,實行嚴厲的“海禁”政策,除了政府與海外國家保持朝貢貿易關係外,其他民間海上私人貿易一概禁止。

明太祖洪武時期一再下令:“禁瀕海民不得私自出海”;“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申禁人民無得擅自出海與外國互市”。明成祖永樂時期稍有鬆動,但依然把“海禁”政策當作不可違背的“祖訓”。

此後,“海禁”政策時緊時鬆,總的趨勢是以“禁”為主。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以及伴隨著西方國家來到中國沿海,把中國捲入“全球化”貿易之中。海外貿易的需求日益增長,“海禁”政策顯得愈來愈不合時宜。

當時的中國與海外各國維持著一種傳統的朝貢體制,明朝皇帝以“中央之國”的心態,把周邊各國都看作是它的藩屬,構成一種藩屬國向宗主國的朝貢關係。萬曆《明會典》關於“諸番國及四夷土官朝貢”事宜,有這樣的記載:

東南夷:朝鮮、日本、琉球、安南(越南)、真臘(柬埔寨)、暹羅(泰國)、占城(越南)、爪哇、蘇門答剌(印度尼西亞)、瑣裡、蘇祿(菲律賓)、古裡(印度)、滿剌加(馬來西亞)、榜葛剌(孟加拉)、錫蘭山(斯里蘭卡)、呂宋(菲律賓)、木骨都束(索馬里)等;

北狄:韃靼、瓦剌(蒙古)等;

東北夷:海西女真、建州女真等;

西戎:哈密、畏兀兒(維吾爾)、撒馬爾罕(中亞)、天方、默德那(阿拉伯)、烏思藏(吐蕃)等。



朝貢的前提是,這些國家接受中國皇帝的承認與冊封,在國王交替之際,以及慶慰謝恩典禮之際,必須派遣使節前往中國覲見皇帝,呈獻貢品,並且接受皇帝的賞賜(稱為回賜)。這就是朝貢體制,一種以中國為中心的呈放射狀的,用朝貢—回賜方式維繫的國際關係。

因此朝貢體制的政治意義是首要的,經濟意義是次要的。

在朝貢中附帶進行一些貿易,稱為朝貢貿易,或者叫做貢舶貿易、勘合貿易。無非是兩種形式,其一是,隨同朝貢使節來到中國沿海的港口,在主管外貿的市舶司的主持下,就地與中國商人進行貿易;其二是,朝貢使節抵達北京後,隨行的商人可以在禮部接待外賓的會同館附近,與中國商人進行貿易。這些貿易都是朝貢體制的附屬部分。

這種狀況顯然與當時已經初露端倪的“全球化”貿易格格不入。

日本學者濱下武志的專著《近代中國的國際契機——朝貢貿易體系與近代亞洲經濟圈》指出,從14世紀至15世紀以來,亞洲區域內的貿易在逐步擴大,存在三個貿易圈:一個是以中國為中心的東亞貿易圈,一個是以印度為中心的南亞貿易圈,兩者之間還有以若干貿易中轉港為中心的亞洲貿易圈。

新航路與新大陸發現以後,西方國家的商人為了購買亞洲的商品,攜帶大量白銀,也加入到這些貿易圈中來。因此以中國為中心的貿易圈,正在發生新的變化。

長期以來眾說紛紜的“倭寇”與海上走私貿易,放到這樣的背景下來考量,許多問題便可以迎刃而解。

日本與周邊其他國家一樣,與明朝維繫著朝貢貿易,朝貢船隊必須持有明朝禮部頒發的“勘合”(通行證),才可以在浙江市舶司所在地寧波上岸,再在安遠驛的嘉賓堂歇腳,一面上岸進行貿易,一面等候朝廷的入京許可。

一旦獲得許可,使節一行攜帶國書、貢品以及攜帶的貨物,在明朝官員的護送下前往北京,下榻京師的會同館。在向朝廷遞交國書、貢獻方物後,攜帶的貨物可以在會同館附近進行交易,買入非違禁貨物。

據田中健夫《倭寇與勘合貿易》的研究,從建文三年(1401年)到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將近一個半世紀內,日本遣明使節所率領的船隊,共計十八批。由於嘉靖二年(1523年)日本大內氏與細川氏兩大集團在寧波發生“爭貢”事件,使朝貢貿易出現危機,成為“後期倭寇的發端”。



寧波“爭貢”事件,給明朝內部主張嚴厲實行海禁政策的官僚找到了一個口實:“禍起市舶”——禍根是由朝貢貿易引起的。禮部沒有權衡利弊得失,便貿然關閉寧波的市舶司,停止了日本的朝貢貿易。

官方的合法貿易渠道被堵塞,而日本與中國之間的貿易難以得到滿足,為海上走私貿易提供了一個有利時機。

根據《籌海圖編》記載,當時日本對中國商品的需求量很大,其中包括生絲、絲綿、棉布、綿綢、錦繡、紅線、水銀、針、鐵鍋、瓷器、錢幣、藥材等等。如此巨大的一個市場,如此巨大的利潤(例如生絲運抵日本後,價格高達十倍),對商人的誘惑力之大可想而知,要想禁,是禁不住的。

於是乎,嘉靖年間東南沿海私梟船主與土豪相結合,挾制官府,大張旗鼓地進行海上走私貿易,海盜與沿海貧民也介入走私貿易隊伍,與之遙相呼應。由於他們與日本商人進行貿易,在遭到官府取締時,採取武裝對抗,被人們稱為“倭患”.

人們對於“倭寇”一詞,容易望文生義,其實,所謂“倭寇”需要具體分析。《中國歷史大辭典》的“倭寇”條說,倭寇是指“明(代)時騷擾中國沿海一帶的日本海盜”云云,過於簡單化。

根據田中健夫的研究,“倭寇”一詞,最初出現於404年的高句麗“廣開土王碑文”.它的含義是多種多樣的,有“高麗時代的倭寇”、“朝鮮時代的倭寇”、“嘉靖大倭寇”等,甚至還有“呂宋島的倭寇”、“南洋的倭寇”、“葡萄牙人的倭寇”。

其中規模最大的是14世紀至15世紀的倭寇,以及16世紀的倭寇。前者主要在朝鮮半島與中國東北沿岸活動,是日本人與朝鮮人的聯合體;後者大部分是中國的海上走私貿易群體,日本人的數量很少。

山根幸夫在《明帝國與日本》一書中,談到“後期倭寇”(即“嘉靖大倭寇”)時,強調以下兩點:一是後期倭寇的主體是中國的中小商人階層——由於合法的海外貿易遭到禁止,不得不從事海上走私貿易的中國商人;二是倭寇的最高領導者是徽商出身的王直——要求廢止“禁海令”,追求貿易自由化的海上走私貿易集團的首領。

被稱為“倭寇王”的王直,是徽州商人,長期從事對日本的貿易。在遭到官軍圍剿之後,逃往日本薩摩的松浦津,以五島列島為根據地,還在平戶建造了第宅,擁有一支龐大的船隊,自稱“五峰船主”,又稱“淨海王”、“徽王”.他不時前往浙江、福建沿海,進行大規模的走私貿易和海盜活動。他的隊伍中確有一些“真倭”,那是受王直集團僱傭的。

正如王守稼《嘉靖時期的倭患》一文所說:“大量史料證明,歷史的真實情況似乎與以往流行的說法相反,嘉靖時的‘真倭’,反而倒是受中國海盜指揮,處於從屬、輔助的地位。”

那麼,為什麼長期以來把“倭患”說成是日本海盜的入侵呢?原因是複雜的。一是其中確有一些日本人,即所謂“真倭”;二是王直等人有意製造混亂,以假亂真,保護自己;三是明朝平倭將領為了冒報戰功,虛張聲勢。無怪乎當時人說:“官兵利於斬倭而得重賞,明知中國人,而稱倭夷,以訛傳訛,皆曰倭夷,而不知實中國人也。”

王直曾經向政府當局提出“開港通市”的要求,希望放棄不合時宜的海禁政策,使海上私人貿易合法化。他在接受朝廷招撫後所寫的《自明疏》,希望政府在浙江定海等港口,仿照廣東事例“通關納稅”,恢復與日本的朝貢貿易關係,那麼東南沿海的“倭患”就可以得到解決。平倭總督胡宗憲表面上答應“姑容互市”,在王直投降後,卻出爾反爾,於嘉靖三十八年年底,在杭州官巷口鬧市,把王直斬首示眾。

王直的死,並沒有使“倭患”消停,恰恰相反,激起了他的部下極大的怨恨和瘋狂的報復。“倭患”愈演愈烈,海禁與反海禁的鬥爭愈來愈尖銳了。

在此之前,對倭寇素有研究的唐樞寫信給胡宗憲,分析了中外貿易的大勢,以及倭患的根源。他指出:第一,中國與外國的貿易難以禁絕,海禁只能禁止中國百姓;第二,嘉靖年間的倭患起源於海禁政策的不合時宜——“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於是轉而為盜”;第三,所謂倭寇其實是中國百姓——嘉靖三十一年“海上之為寇”,次年“各業益之而為寇”,再次年“良戶復益之而為寇”.他對倭寇的分析洞若觀火,道出了事實真相。

無獨有偶,稍後的謝傑在《虔臺倭纂》一書中對倭寇的分析,有異曲同工之妙。他說:“倭夷之蠢蠢者,自昔鄙之曰奴,其為中國患,皆潮(州)人、漳(州)人、寧(波)紹(興)人主之也”;“寇與商同是人,市通則寇轉為商,市禁則商轉為寇”.他認為,從海上貿易的視角看來,導致“倭患”的原因是“海禁之過嚴”.可謂言簡意賅,一針見血。

因此,海禁一日不解除,禍患始終存在。王直死後,徽商在海上依然相當活躍,後繼者有徐惟學、徐海,都被當局看作“倭寇”。而日本的平戶港一直是當時中日貿易的重要據點。真正解決“倭患”的關鍵之舉,並非戚繼光、俞大猷的平倭戰爭,而是朝廷政策的轉換。

隆慶元年(1567年),當局宣佈實施比較靈活的政策,取消海禁,允許人民下海前往西洋、東洋貿易。既然民間海上貿易合法化,所謂“倭患”也就煙消雲散了。以此為契機,東南沿海的私人海上貿易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呈現出前所未有的繁榮景象。


父母年代記憶


最主要是政府行為

大部分的倭寇都是中國人,比較出名的汪直,鄭芝龍等。

倭寇連年不絕,政府清剿了多年,但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海禁,海禁產生了兩方面的結果

1就是靠海為生,以及之前做遠洋貿易的人,沒了飯碗。

2政府只是簡單粗暴的禁止了貿易,但是沒辦法禁止人民的需求,海外市場依然對中國的貨物有需求,有市場,有高額的利潤。也值得人們鋌而走險,畢竟要是都活不下去了,要命幹什麼。

3第三就是有地方勢力的支持,很多當地的地方豪強跟海盜都有著聯繫,他們的商品出口也需要倚靠海盜的力量。

4起初是走私的,然後為了自保,發展了武裝,後來就打開了新世紀的大門。發現當海盜更好,正好藉著倭寇的名字搶劫

5就是軍隊本身的問題,明朝是推行的軍戶制度,你是軍人,你的子子孫孫都是軍人。缺少競爭和新鮮血液,導致軍隊的戰鬥力不強。讓海盜有機可乘,畢竟一個肥美而無力的國家誰不想欺負了

6就是初期,正值日本戰亂,有很多破落的武士,前期願意冒著風險來中國搶劫,畢竟泱泱大國,幹上一票就有榮華富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