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
汇川法院按照
线上执行为主线下执行为辅的工作原则
充分发挥执行办案平台作用
推进案件执行进度
这不
执行干警为便于和当事人沟通
添加了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的微信
多次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被执行人在履行部分案款后却迟迟不付尾款
……
话说那天
打开一看
竟是500元的转账
接着又来了几条信息
“感谢你,到时候案子处理(好了)请你喝酒”
看到消息的执行干警
真是哭笑不得
2019年6月11日,汇川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遵义某贸易公司与被告贵州某机械设备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被告支付原告钢材款75250元以及资金占用费1750元,于2019年10月20日前支付。
《调解书》生效后
被告支付了部分金额
便未再履行
催要无果后
原告遂向汇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
正值疫情防控
执行干警采用"线上执行"方式
向其释法明理
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
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
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大部分案款
剩余近2万元的尾款未支付
后申请人退让称
被执行人再支付1万元
便不再追究
2020年2月17日
仍未支付尾款的被执行人
给执行干警发来文章开头的信息
希望执行干警再帮其“讲讲价”
对徐某发送“红包”的行为
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了说教
希望徐某把心思放在履行义务上
不要动这些“歪脑筋”
并且回复被执行人:
“你按照你的承诺履行了,
我请你喝酒”
然而
对执行干警的“邀请”
徐某并未“领情”
二十多天过去了
仍未履行剩余案款
劝解其务必尽快履行义务
不要因小失大
功夫不负有心人
在执行干警的电话、微信轮番“轰炸”下
2020年3月18日
被执行人终于回复消息称履行了全部义务
2020年3月19日
执行干警收到了申请人送来的结案申请
至此
该案执行完毕
严以修身
实以敬业
公以司法
是要求
也是责任
更是必须身体力行的准则
拒收“红包”
抵制的是不良风气
“线上”执行
展现的是过硬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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