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人,全省公務員、選調生計劃招錄分別增長20%、50%,事業單位招聘30000名以上

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應對疫情影響,促進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制定以下措施。


一、組織網上就業市場。充分利用國家、省、高校畢業生就業網絡平臺(網站),通過“互聯網+就業”模式提供招聘、指導和服務,做到“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持續開展“高校自辦、省校聯辦、省級主辦、部省共辦”網上系列招聘活動。完善就業信息共享發佈機制,持續做好就業崗位、求職信息收集和發佈,把更多優質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資源向高校延伸、與畢業生對接。(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政府國資委,團省委、省工商聯,各高等學校)


二、加大公務員、選調生、事業單位招錄(聘)力度。鼓勵各地在編制總量內按規定跨部門、跨層級調劑。除已規定需要優先錄(聘)的人員外,今明兩年事業單位空缺崗位主要用於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可面向湖北高校及湖北籍高校畢業生開展專項招聘。擴大招錄(聘)規模,

2020年全省公務員招錄計劃增長20%,選調生招錄計劃增長50%,事業單位招聘計劃30000名以上,鼓勵縣鄉機關積極吸納優秀高校畢業生。(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各高等學校)


三、增加升學深造機會。擴大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主要向國家戰略和民生領域急需的臨床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集成電路、軟件、新材料、先進製造、人工智能等相關學科和專業學位類別傾斜。擴大2020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規模,主要向產業升級、改善民生、基層治理和公共服務急需的專業招生,向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生物醫學工程類和預防醫學、健康服務與管理、社會管理與服務、社會工作、應急管理、養老服務管理、護理等專業傾斜。(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四、擴大基層就業規模。積極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參加基層服務項目計劃,到艱苦邊遠地區基層事業單位工作。擴大基層就業項目招錄規模,2020年“三支一扶”計劃招錄2000名,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招錄800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錄3600名。針對應對突發事件和基層治理、公共服務等實際需要,開展基層教師、基層醫療衛生技術人員、社區(村)專職工作者等專項招聘,共計招聘20000名。艱苦邊遠地區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專科以上高校畢業生、縣級事業單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畢業生以及行業、崗位、脫貧攻堅急需緊缺專業高校畢業生,可以採取面試、直接考察的方式公開招聘;可以根據應聘人員報名、專業分佈等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健委、省政府扶貧辦,團省委,各高等學校)


五、多渠道吸納畢業生。鼓勵國家、省科研項目聘用高校畢業生擔任科研助理或輔助人員,擴大博士後崗位規模,其勞務費用和有關社保補助按規定從項目經費中列支,支持高校畢業生短期就業。爭取中央企事業單位特別是在鄂企事業單位今明兩年連續擴大湖北高校及湖北籍高校畢業生招聘規模,不得隨意毀約,不得將本單位實習期限作為招聘入職的前提條件。持續優化省屬國有企業人才結構,招收大專以上應屆高校畢業生比去年實現一定比例的增長。動員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擴大湖北高校及湖北籍高校畢業生招聘規模,暢通民營企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渠道,對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制定完善並深入宣傳大學生參軍入伍政策措施,加大就業渠道、定向招錄、繼續學習、資金獎勵、優撫優待等政策力度,加強地方、高校徵兵機構建設和條件保障,鼓勵和吸引更多畢業生參軍入伍。(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政府國資委,省軍區,省工商聯,各市、州、縣人民政府,各高等學校)


六、提升投資、產業和創業帶動就業能力。開展重大產業就業影響評估,明確重要產業規劃帶動就業目標,優先投資就業帶動能力強、有利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產業。支持“雙創”示範基地、孵化器等發展,增加大學生就業創業機會。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對在鄂創業的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辦理註冊登記、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帶動就業3人及以上的給予5000元一次性扶持創業補貼。對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園區),根據基地規模、入駐實體數量和孵化效果給予一定的獎補。在校及畢業5年內大學生,在自主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6個月以上的,按規定給予2-20萬元資金扶持。開發共享創新創業課程教學資源,開展創業輔導、創業訓練、創業大賽等公共服務。(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團省委,各高等學校)


七、優化就業指導服務。引導用人單位適當延長招聘時間、推遲體檢時間、推遲簽約錄取。對延遲離校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相應延長報到接收、檔案轉遞、落戶辦理時限。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可根據本人意願,將戶口、檔案在學校保留2年或轉入生源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以應屆高校畢業生身份參加用人單位考試、錄用,落實工作單位後參照應屆高校畢業生辦理相關手續。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就業創業能力;企業組織高校畢業生參加崗前培訓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落實國家關於允許部分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有關要求。簡化優化就業手續辦理,推進在線辦理就業服務和補貼申領。持續開展線上招聘服務,發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高校就業指導機構、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作用,加大崗位信息、職業指導、網上面試等服務供給。建立校企對接平臺,加強人才供需對接,支持高校畢業生以新就業形態、靈活多樣方式實現多元化就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政府國資委,團省委、省工商聯,各高等學校)


八、做好特殊群體幫扶。對湖北2020屆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持續開展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等群體畢業生的“一對一”就業幫扶,分類造冊、跟蹤服務、動態管理,有針對性地開展就業崗位推送。對通過市場渠道確實難以就業的,利用公益性崗位託底安置。關心關愛疫情防控一線醫護人員,幫助解決其子女畢業生就業方面的實際困難。加強思想教育和就業心理疏導,有條件的高校開通心理諮詢和就業幫扶熱線。(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健委、省政府國資委、省政府扶貧辦,團省委,各高等學校)


九、大力促進畢業生留鄂就業創業。深入實施“我選湖北”計劃。各地可給予留鄂就業高校畢業生適當住房補貼,或提供人才公寓、公租房等住房保障。小微企業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擴大就業見習規模,支持企業、政府投資項目、科研項目設立見習崗位,在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和高新區建立大學生實習實訓基地,利用閒置學校、廠房、房產、園區、孵化基地等場地建立實習實訓生活基地,對參加實習實訓的給予補貼併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對留用率超過50%的企業補貼標準提高至最低工資標準的80%。對因疫情影響見習暫時中斷的,相應延長見習單位補貼期限。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餘期限見習補貼。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企業按規定給予稅費優惠。對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企業,按照1000元/人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政府投資開發的孵化基地等創業載體安排一定比例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提供。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項目給予資金扶持。(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政府國資委,各高等學校)


十、壓實就業工作責任。各地、各部門、各高校要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組織領導,加強資金保障、表揚激勵、督促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同向發力,圍繞穩就業需要,落實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就業大局穩定。(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各高等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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