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縣檢察院建立內部協作機制推動公益訴訟深入開展


2020年3月13日,米脂縣人民檢察院第12屆74次檢察委員會決議通過了《米脂縣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內部機制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規範和明確了各部門在公益訴訟工作中的職能作用,加強了內部協作配合,增強了檢察機關在公益訴訟中的監督合力。繼中共米脂縣委、米脂縣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和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意見》,米脂縣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加強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的決議》後,《辦法》的決議通過,米脂縣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工作開展支持體系初步形成。

《辦法》共22條,從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移送範圍、移送部門、移送程序、證據調取、技術支持和法警協助、績效考核和責任追究等方面做了具體規定。具有以下特色和亮點:

一是明確列舉了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的移送範圍。分別從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和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兩方面列舉了侵害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具體違法情形、涉嫌的罪名等,具體明瞭,實際操作性強。

二是整合了線索來源渠道和移送部門。對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的案件,可以由案件管理職能部門在案件進入檢察機關的第一時間對公益訴訟案件線索進行審查和移送;控告申訴職能部門在履行職責中收到公益訴訟線索的,及時移送;各業務部門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相關證據材料可能反應公益訴訟案件線索,應將相關材料移送;各部門在開展專項活動和在進行法律宣傳、走訪、回訪等過程中發現公益訴訟線索的應及時移送。

三是規範了移送程序和線索管理。從移送的文書要求、審批級別、線索審查時限、線索的專人分類管理、初查證據調取等方面進行了嚴格的規範。

四是保障公益訴訟調查的順利開展。分別從部門間的證據調取、現場勘查、檢驗鑑定、技術協助、司法警察協助調查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

五是納入考核和責任追究體系。為確保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移送的質效,將各業務部門配合辦理公益訴訟的情況納入檢察官權力清單和檢察官業績考核,並要求相關人員嚴格遵守保密規定。

何周光檢察長強調,《辦法》的決議通過,有利於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拓寬檢察機關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的渠道,增強監督合力,加大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力度。要求在工作中形成以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部門為主導、相關業務部門協作配合的“全院一盤棋”公益訴訟工作大格局,不斷加大辦案力度,切實履行好公益訴訟檢察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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