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瘦身”基层“强身”!瑞安市启动县乡权责重构改革试点工作,5个镇街先行试点

社会治理创新,关键在于基层。近日,瑞安市出台开展县乡权责重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率温州之先启动县乡权责重构改革试点工作,确定5个试点改革乡镇(街道),正式拉开瑞安市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改革的序幕。预计5月底完成试点任务并在全市铺开,着力构建集约高效、权责对等的基层治理体系。

瑞安市系统化推进县乡权责重构改革试点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要求,高质量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县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和举措,标志着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迈出关键一步。

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乡镇(街道)受到“权小、责大、事多”的困扰,同时机构改革后部门之间、部门和乡镇之间的职能权限还没有完全理顺。此次改革将突出基层导向、效果导向、问题导向和群众导向,通过权责重构、资源重配和体系重整,实现工作重心下移、人员力量下沉、资源保障下倾,落实部门派驻机构管理属地化、考核一体化、使用一线化,进一步理顺基层机制、打通基层堵点、激发基层活力,构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的基层治理新模式。

结合乡镇(街道)的功能定位、规模和基层治理任务等要素,瑞安市试点改革工作首批选取湖岭镇、马屿镇、曹村镇、玉海街道、仙降街道等5个乡镇(街道),以及公安、司法、人力社保、自然资源(含不动产登记)、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基层站所开展改革试点,在试点工作取得可学可复制经验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推广。

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瑞安市将重点围绕厘清职责边界、探索乡镇(街道)“大部制”运行机制、建立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指挥机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提升综合执法平台、推进部门“瘦身”基层“强身”、强化基层站所属地管理、完善派驻干部考核机制、调整优化考评事项、重视一线干部技能提升和培养使用等十项工作任务推进改革工作。

据悉,改革工作按照准备部署、试点推进、总结推广三个阶段推进。瑞安市已成立县乡权责重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市领导联系指导,发布试点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并在推进改革工作中实施容错免责等机制,确保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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