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唐朝有嚴密的法律卻不免衰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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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朝代的滅亡是由多種因素引起的。就算唐朝有嚴密的律法,但是其它的方面沒有做好亦是不行。而且,好的律法也需要正確的人去執行,還需要順應時代的潮流加以改變,這都是要注意的問題。

唐朝的衰亡是由多種原因導致的

府兵制壞,置十節度

何為“府兵制”?府兵制是由西魏權臣宇文泰於大統年間(535―551)建立的。他的特點是兵農合一,府兵在平時就作為農民耕田種地,在戰爭來臨時就作為士兵出戰。府兵是登記在冊的,兵器和馬匹都需自備。(注:府兵制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礎之上的)

唐中葉以後,大約是唐玄宗天寶年間。原有的均田制度漸漸跟不上時代發展的潮流而漸次破壞。而建立在其之上的府兵制亦是隨著“地基”的破壞而難以維持。

唐玄宗在府兵制度壞了後,就設置了十節度、經略使鎮守邊關。(這是唐玄宗最大的政策失誤)


節度使兵重,後果很嚴重

禍起蕭牆正此時,在唐玄宗實施了這些措施後,他自以為自己做的很好。殊不知,政治禍亂的根源也由此而起。為何呢?

因為這樣做的直接壞處便是造成了邊兵重但是同時內地的軍備又比較空虛。中央政府對於邊關將領的掌控力是非常不足的,那些軍人因為手握重兵也異常囂張跋扈。但是此時此刻,你想把他們的權利收回已經不可能了,只能聽之任之,不造反就行。

祿山造反,唐朝始衰

安祿山,唐朝節度使之一。而且他是以一胡人身份兼任范陽、平盧兩鎮。也不知道唐玄宗怎麼想得,這麼喜歡安祿山,給了他兩個鎮管理,也不怕他造反。

安祿山擁兵自重,終於在唐天寶年間(公元755年)於范陽起兵造反,順帶著他的小弟史思明也一起加入了他的反唐聯盟。所以,這一段動亂歷史史稱“安史之亂。”

“安史之亂”造成的內憂外患直至唐宣宗寶應2年(公元763年)才基本解除。然而此時的唐王朝已經千瘡百孔,再也禁不起一點兒折騰了。

此後,唐王朝就一直在走下坡路,偶爾有幾次復興的跡象亦只是曇花一現而已。


皇帝的昏聵

其實無論國家亂成怎樣,只要朝廷的中樞系統能振作起來,還是能夠擺平亂局的。不過,因為自唐玄宗中後期起,各地蕃鎮已大多不聽朝廷號令。蕃鎮遍佈全國上下,幾次的動亂都因他們而起。而這些人又反覆無常,時而助朝廷平叛,時而自己也復叛。此人心之反覆,真難以捉摸。

於是,唐德宗在經歷了一些挫折得以迴鑾之後他已不太敢相信那些文武朝臣了,只信那些宦官。但是,宦官就值得信任了嗎?

宦官在德宗的授權下掌管了神策軍。因為神策軍待遇優厚,所以,很多人都掙著搶著要加入。於是乎,這一支軍隊的數量立馬增至15萬之多。宦官有此倚仗,就做起了干涉朝政的事情。此種情況下,朝廷的中央政府就更沒希望振作起來了。

這是唐德宗所做的荒唐事。此後,即位的順宗、憲宗直到宣宗都在想辦法除掉宦官,但是都謀劃不成。只能說,德宗給後世皇帝出了一個大難題啊。

自憲宗以後,沒有哪一個君主不是宦官所立的,所以,中央的政治總是不能清明。而蕃鎮軍重之勢也一直得不到解決。

而因為前幾任皇帝還算勤政,雖不能割除弊端,但四海之內基本還比較太平。但是宣宗以後的懿宗、僖宗兩代又屬荒淫無度之輩。僖宗敬信宦官田令孜,什麼都聽他的。然後流寇之亂遂起,最後要藉助外力才擺平,唐王室是無力解決的。

黃巢禍亂,唐室威盡

875年,黃巢作亂,直入潼關,嚇得田令孜帶著僖宗往蜀道而逃。而那些蕃鎮之兵多坐視不理,討賊的兵又不盡力。迫不得已之下,只能赦免李克用(原判據大同鎮)的罪,讓他帶兵平叛。李克用帶領沙陀、韃靼幾萬人馬居然把黃巢打敗了。罪人一下變功臣,這還真是對大唐帝國的巨大諷刺啊!

經此亂後,皇室的顏面都給丟盡了,威嚴全無。而其它勢力如沙陀、朱全忠(黃巢降將)等繼續做大,大唐朝庭亦是無法制之。


907年,唐被梁所篡

僖宗死後,昭宗立。他與宰相崔胤密謀誅殺宦官之事。宦官有李茂貞撐腰不懼他們。於是,崔胤招李全忠帶兵前來助殺宦官。於是,宦官和李茂貞盡被誅殺殆盡。

而李全忠也不是什麼善良之輩,剛幫助皇帝殺了宦官,轉臉就不認人了。他把昭宗劫遷到洛陽後就把他殺了,改立李祝(昭宗第九子)為昭宣帝。

最後,在907年,存在290年的大唐帝國被梁所篡,結束了他輝煌而又坎坷的一生。

雖然大唐帝國衰亡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皇帝的荒淫,宦官的干政,官員的無能等。但是,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唐玄宗年間在府兵制無法執行下去後所實行的一系列錯誤政策。導致蕃鎮軍力成尾大不掉之勢,而內地之軍力又漸弱。在中央政府無力制約諸鎮負責人的情況下,驕兵四起,為禍一方。因為軍隊大多不聽從朝廷號令,又使外族起了侵略中原的野心。在這內憂外患的亂世之下,即使後來有那麼些個能臣和英明的皇帝,恐怕也是杯水車薪,無濟無事吧!

雖然唐朝已不在,但是他曾經的輝煌已經深深植入了中華大地。作為中國歷史上一個偉大的大一統王朝,他還是值得我們深深銘記的。


朝陽白露


談到唐朝衰敗的原因,首先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唐朝的藩鎮制度,不注重加強中央集權。唐朝國土面積廣闊,便設立了“節度使”的官職,節度使是地方的軍政長官,節度使在自己領地有著高度的自主權,而且統領軍隊。唐朝在這裡就好像走了周朝的老路。在唐朝的前期,太宗皇帝進行的大規模的擴張,國土面積大大增加。前期設立634個折衝府,其中261個拱衛京師。但是到了唐玄宗天寶年間,藩鎮兵力可達50萬,而中央僅僅八萬。安祿山一人獨佔20萬。統領三鎮,而且14年沒有升遷;這使他得以培養自己的勢力,也為後來的叛亂積蓄了實力。制度的不完善造成了一方獨大的局面。安祿山擁兵自重,進行謀反。這次安祿山和史思明為首的叛亂,使唐朝的國力大大衰弱,人口大量減少,由盛到衰,也讓中華文明從開放走向保守。造成了之後藩鎮割據的局面。成為了唐朝的一個轉折點。

唐朝衰敗的另一個原因就是唐玄宗專寵的妃子楊玉環了。每一個衰敗的朝代,都少不了腐敗的朝政。唐朝也不例外。而唐玄宗開始不理朝政的開始得談到他的兒子壽王李瑁。李瑁是玄宗的第18子,他的妃子楊玉環,天生秀麗,面貌非凡。深得唐玄宗寵幸。使李隆基竟然做出了搶兒媳婦的事。坐擁“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宮粉黛無顏色。”的楊貴妃。漸漸地,玄宗開始不問朝政。先後讓宰相楊國忠和李林甫代管朝政。但是這兩個人哪一個都不是個賢相。李林甫專權,杜絕言路,肆意橫行,這讓大量人才難以的到重用,這個時期的詩聖杜甫便是一生碌碌無為;而楊國忠,是楊玉環的哥哥,玄宗專寵楊玉環,仗著皇帝的愛屋及烏,搜刮民財,貪汙腐敗。這些都成了安祿山敢於反叛的原因。而且安祿山也是機靈,拜楊玉環為母親,再加上李林甫的扶持,最後的以坐擁三鎮,傭兵20萬,而且十四年不更變官職。楊玉環帶來的朝政腐敗對唐朝影響極大,她加速了唐王朝的滅亡。

還有一個原因是長期積累的結果。唐朝天寶年間,的確經濟繁榮,但是每一個繁榮的背後都會有著不少的隱患。隨著封建經濟的發展,土地兼併的現象很嚴重,均田制受到破壞,大批百姓流離失所,成為流民。而唐代高層統治者只看到了表面的繁榮,不能及時的改變制度,為這些百姓解決生存問題,使得政府的公信力漸漸降低。流民的增加,一是逐步削弱了唐朝的實力,二是為造反起義埋下了種子。

天寶年間的政治腐敗的安史之亂大大削弱了唐朝的綜合國力,新的李唐王朝已不具以前的風華,之後的統治者也沒能重新恢復當年的大唐盛世。

在唐朝末年,連年的乾旱也成了唐朝滅亡的一個重要的原因。連年乾旱,許多人只能以草木樹葉為食,餓死者無數。各地起義者如雨後春筍,四處出現。其中最大的是黃巢起義。黃巢起義成了李唐王朝覆滅的直接原因。也或許是真的氣數已盡,連老天都在這時加上一層霜。

百年唐朝在經濟,制度,法律上都得到了很大的成就,國力強盛,文化發達。李白杜甫等文化巨匠都是出現在這個朝代。在盛世衰敗,也很令人痛心。他們失敗的原因和其他朝代的大同小異。總結一下,為以下幾點:1,不能真正做到中央集權2,沒有及時的調整制度,體恤百姓3,朝政腐敗,專聽專心,以及專權。


世界全史羅銳


唐朝是中國古代最為強盛的王朝之一,公元618年由唐高祖李淵建立,公元907年朱溫篡唐,導致唐朝的滅亡。唐朝的歷史將近三百年,在這三百年中,唐朝建立了比較完備的法律體系,包括《武德律》《唐律疏議》等律法。

但有著比較完備的律法體系的唐朝為什麼還是走向了衰亡呢?回答這個問題,我覺得要從兩個方面出發。

首先我們要思考唐朝的律法真的嚴密嗎,他真的擁有完備的法律體系嗎?其次我們要考慮一下,嚴密的律法跟唐朝盛衰有必然的聯繫嗎?弄清這兩個關鍵點,就很容易回答您的問題了。

“嚴密的”唐朝律法

說起唐朝的律法,最為著名的便是《唐律疏議》,又名《永徽律疏》,是在唐高宗永徽二年,由長孫無忌和李績在《貞觀律》的基礎上修訂而成。

《唐律疏議》在後世享有盛名,被認為是中國現存最早、最完備的法典。由此使得不少人產生了唐代律法嚴密的看法。但是這個看法真的是對的嗎?我們可以大致瀏覽一下《唐律疏議》。

《唐律疏議》總共分為十二篇,分別是名例、衛禁、職制、戶婚、廄庫、擅興、賊盜、鬥訟、詐偽、雜律、捕亡、斷獄。可能其中有不少詞大家不知道什麼意思,但是像賊盜、捕亡、斷獄這些詞,我們很容易就會想到這些詞跟刑罰有關。

因此,百度百科中直接將《唐律疏議》定性為刑事法典,刑事法典就是規定犯罪和刑罰的法律。可能不少人有些迷惑,法律不就是用來規定犯罪和刑罰的嗎?

事實上大家忽略了民法,有一些事情不是違法犯罪,但需要法律來裁判,就像商業貿易產生、借錢、婚姻締結等方面的一些問題,這些都是需要民法規範的。

但是《唐律疏議》中,對於這些問題基本沒有規定。當然其中有“戶婚”篇,這可以看做是民法部分的規定,但是戶婚只是民法中極小的一部分,因此《唐律疏議》也可以看做是一部民刑混雜的法律,但並不是很完備。

那麼這些關於民事的法律重不重要呢,根據《中國法律年鑑》的統計數據,09年刑事案件佔比11.7%,而民事案件佔案件總數的86.2%。當然,這是現代的數據,古今還是存在不少差別的。但這個數據足以說明民事法律的重要性。

有人會問,除了《唐律疏議》,唐代就沒有別的法律嗎?當然,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唐代還有《武德律》、《貞觀律》、《唐六典》、《大中刑律統類》等等。

其中《武德律》是唐朝第一部律法,而《貞觀律》則是在《武德律》的基礎上修改擴充而來,而《永徽律》則是在《貞觀律》的基礎上擴充而來。

而《永徽律疏》就是解釋《永徽律》的法律,因此大家可以看出他們都是一個體系,不同的律法之間有細微的修改,但是整體上並無實質差異。

《唐六典》則是一部行政法典,行政的法律主要就是規範官員行使權利的律法,《唐六典》的關注點也正是在此,他詳細的規範了唐代的官職和國家機關的設置。

而現代行政方面的法律還有一個功能,就是給能夠使得民告官。但是《唐六典》中並沒有民告官的規定,因此古代民告官最著名的例子可能就是告御狀了。

在傳奇故事中,百姓受官員欺壓,伸冤無門。因此攔御駕、敲登聞鼓,而且告御狀者不論真假都要被殺的橋段,更是催人淚下。而這種情形正是因為沒有行政法才產生的,如果有行政法,對於官員貪贓枉法的事情,就可以直接上告,無須百姓拼了性命告御狀。

朝代盛衰與法律的關係

朝代的盛衰與律法有關係嗎?我們剛才已經分析過唐朝的律法體系了,其實剛才有一點我沒有提到,那就是唐朝第一部律法《武德律》是在隋的《開皇律》的基礎上,略微修改而製成的。

而且《開皇律》同樣分為十二篇,大家還記得唐朝律法的代表《唐律疏議》嗎?沒錯,《開皇律》和《唐律疏議》的十二篇是相似的,他們是一個體系的。如果說唐朝的律法算作嚴密,那麼與他一個體系的《開皇律》也不能不算嚴密。

但是,對於隋朝的命運,我想大部分人還是耳熟能詳的,隋朝不過短短三十餘年就滅亡了,我們能認為隋滅亡是因為律法的原因嗎?我想是不能的。同樣我們也不能將唐強盛的原因歸結到他的律法嚴密。

另外,我再舉一個例子,那就是清代,清代可以說是中國古代律法最為完備的朝代了。順治五年就制定出《大清律例集解附例》,雍正五年頒佈《大清律集解》,乾隆五年頒佈《大清律例》,頒佈律例不能說不勤。

我們以《大清律例》為例,其分為七篇,分別是名例、吏、戶、禮、兵、刑、工。其中名例為可以算作總則,吏則偏向行政法;戶、工篇則是民事法律;而禮則是考試、禮儀等方面;刑則是刑法了;兵則是軍事方面的法律了。另外清代還有關於少數民族的專門法律

我們不能不說清代的法律比唐代的法律要完善吧,但是清代因此變得強盛了嗎?歷史留給我們的記憶更多的是清末的弱小,被列強所欺辱的場景。

最後,我再舉一個外國的例子,那就是拿破崙的例子。拿破崙一生征戰歐洲大陸,可以說是法蘭西帝國強大的標誌,雖然遭遇滑鐵盧慘敗,但是那個時代法蘭西帝國的強盛是不可置疑的。

拿破崙曾說過:“我一生最大的驕傲並不是我所指揮的那四十次勝仗……但是有一樣東西不會被人忘卻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拿破崙所制定的《民法典》是當時歐洲最先進的民法典,是以後歐洲各國民法典的範本。

但是,法國真的因此而強大起來了嗎?自從拿破崙去世之後,法國雖然也是歐洲強國之一,但早就沒有了往日的榮光了,不論是英國、德國,還是後來興起的美國都迅速超越了法國。

因此,從上面的例子中,我們不能看出朝代的盛衰事實上與法律沒有必然的聯繫。

大唐的盛衰與律法無關

我們從上面的分析中不難看出,唐代的律法更多的是偏重刑事方面,而民事和行政方面的規定十分稀少。真正完備的是刑事律法,而民事和行政只是勉強提及,根本算不上完備。而事實上民事法律對於一個國家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更不要說現代我們所說的經濟、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律法,這些在唐代基本是沒有的。而這些對於一個國家的經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我們可以得出唐代的法律並不嚴密的結論。

不論是隋代還是清代,不論是中國還是外國的例子,都說明法律跟朝代的盛衰並沒有必然的聯繫。律法更多的是關注社會公平和正義,他能使得人們活得更加幸福和美滿,這也從側面促進了朝代的強盛。

一個朝代的興盛與否,是各方面的原因,與經濟、政治、軍事、文化等等都有關,當然法律也是其中之一,但一個朝代不能單單依靠法律強盛,也不會僅僅因為法律而滅亡。


孫狗剩Johnson


唐朝是中國歷史上一顆璀璨的明珠,其政治、軍事、文化和經濟空前發展,是當時穩妥妥的第一大國,其文化甚至漂洋過海,在世界各個國家生根發芽,現在華人在外國的聚集地都叫唐人街,這就是佐證。

唐朝的法律獨特而完備,以“安人寧國”為總體方針,在唐太宗的帶領下,確立了“德禮為本、刑罰為用”的根本思想,具體有《武德律》、《貞觀律》、《唐律疏議》、《大中刑律統類》、《開元律》及《開元律疏》,還有《大中刑律統類》,他們都叫唐律。唐律裡連打人打多少杖,告罪的年齡,甚至連狗咬人都有明確規定。

但一個國家並不只是靠法律,唐朝的滅亡是從安史之亂開始的,本來唐玄宗前期已經打造了一個盛世大唐。可是近8年的安史之亂,直接摧毀了唐朝幾十上百年積累的財富,從此一蹶不振。之後就是加徵賦稅、宦官專政、軍閥混戰、民不聊生,還有黃巢起義,大大動搖了唐王朝的統治。最後朱溫殺昭宗、改國號,至此唐朝換了主人,開始了歷史上最為混亂的五代十國。

從歷史上可以看出,唐朝就算是有森嚴的法律,但只要統治者無能,手底下大臣恃權竄政,黨派之爭,都有可能讓一個王朝覆滅,而唐朝正是因為這幾個方面,逐步從繁榮走向衰落。





人生難免糊塗學歷史


唐朝自唐玄宗天寶年間以後的150多年裡,一直處於動盪之中,唐朝的衰落源於安史之亂的爆發,唐朝的滅亡是藩鎮割據、宦官專權、朋黨之爭等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藩鎮長期割據,與中央對抗,嚴重削弱了中央集權的力量;宦官專權,使皇帝大權旁落,嚴重破壞了國家正常的統治秩序;朋黨之爭,瓦解了統治集團的力量,嚴重動搖了唐朝統治的階級基礎,政權日趨腐朽,百姓的生活也日趨悲慘,最終導致了大規模農民起義的爆發。在起義軍的沉重打擊下,唐朝統治徹底崩潰導致滅亡。

唐朝(618年-907年)是中國古代上承隋朝下啟五代十國的朝代,是由李淵建立的大一統中原王朝。唐朝自建國共歷21帝,統治289年,其間,武則天在690年以周代唐,15年後恢復唐朝國號。初期通過貞觀之治、開元盛世開創了萬邦來朝的盛況。安史之亂後宦官專權、藩鎮割據導致國力漸衰。最後因黃巢起義影響其根基而滅亡。其經濟、社會、科技、文化、藝術開放多元化發展,是當時世界上最強盛的國家,此後海外華人多自稱“唐人”。

唐朝的國號是“唐”,曾是晉的古地名。唐高祖李淵的祖父李虎為西魏八柱國之一,被追封為“唐國公”,其後,爵位傳至李淵。李淵是隋朝時行宮居晉陽留守,以尊“隋”為名起兵,每戰必克,直入長安,在隋恭帝楊侑禪讓後便以“唐”為國號。因國君姓李,故而又稱李唐,尊稱為大唐。

唐朝在政治、經濟、文化、外交等方面均達到了很高的成就,是當時的世界強國之一。新羅、高句麗、百濟、渤海國、日本等周邊屬國在其政治體制與社會文化等方面都受到唐朝的很大影響。在唐朝的前半葉,經濟、社會處於上升階段,社會先進、文化繁榮,是歷史上中國向周邊國家文化、藝術與技術的大輸出朝代,社會風氣兼容幷蓄,同時給十六國以來進居塞內的各個民族提供一個空前的交流融合環境,統治者亦從外族文明中汲取諸多。唐朝末期,處於中國歷史的轉型期,土地、鹽鐵、賦稅等制度的改革標誌著社會的變化,自唐朝中葉以下的繁榮,主要表現在工商業的興盛上。


華嚴


《唐律》是我國古代最完備、最具代表性的法律,在中華文化圈,對日本、朝鮮包括東南亞地區的法制史上都具有深遠的影響。

 

唐朝先後制定了《武德律》、《貞觀律》、《唐律疏議》、《大中刑律統類》、《開元律》及《開元律疏》,還有《大中刑律統類》,它們被統稱為“唐律”。“唐律”的核心是《唐律疏議》,又稱《永徽律疏》,《律疏》,唐高宗永徽年間由長孫無忌持修訂,當時為了在全國統一法律適用標準,長孫無忌等奉命對《永徽律》的律條和律注逐條逐句進行解說,並對司法中可能發生疑難的問題,自設問答,最後完成30卷,計12篇502條,經唐高宗批准頒行。

以《永徽律疏》為核心的唐律是中國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華法系的代表,大唐王朝在開創之初,統治者吸取歷史教訓,加上歷史環境的制約,個人貪慾有所節制,基本能做到依法辦事,一系列開明政策推行順暢,政治比較清明,官僚機構運轉較為正常,社會矛盾較為緩和,人民生產積極性提高,社會生產力大幅度發展,開創了輝煌的“太平盛世”。

 

隨著盛世的實現,統治者的貪慾逐漸膨脹,進取精神被貪圖安逸所取代,因此腐敗現象便出現了,這也是歷代王朝宿命,並沒有因為唐朝的法律完備而改變。究其原因,大唐盛世由盛轉衰的根源,一是源於中國自古以來的君主專制制度,這種自秦漢以來便統治中國幾千年的制度的特點是:將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集於一人,皇帝擁有無上權力,個人意志決定國家一切。雖不缺乏完善的法典、司法機關和監察機關,但其完全被統治者掌控,根本沒有獨立性,運行是否正常取決於皇帝的好壞,因而很難有效地監督、制裁皇帝及其官員的違法行為。法律對統治者缺乏約束力,權大於法的專制制度,為一切腐敗現象的產生提供了豐富的土壤,是導致中國數千年來無法根除腐敗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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