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唐朝“不良人”組織和明朝“錦衣衛”組織哪個更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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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不良人是無法和明朝的錦衣衛相比的,這些人之所以叫不良人就是因為他們有劣跡或者前科,但是罪行不大,官府就把這些人利用起來,作為官府破案的輔助力量,這些人處於社會邊緣和罪犯都有一些交道,知道很多犯罪的內幕,把這些人的特長利用起來,可以在破案或者抓捕罪犯的過程中,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他們沒有什麼社會地位,都是被官府利用的人,也不會受到官府的重視。錦衣衛和他們相反必須是無前科,而且深受皇帝重視,權力極大,待遇極好。

明朝的錦衣衛是皇帝直接管理的特務組織,最早是朱元璋設立的拱衛司負責皇帝的宿衛,後來改編為“親軍都尉府”,下設儀鑾司,負責皇帝的儀仗和警衛,到明洪武15年改編為錦衣衛,當時確定的職責有三項:一是負責皇帝宿衛,二是偵查逮捕,三是管理詔獄。

這個組織從名字上看待遇就很不錯,錦衣是他們穿的衣服,都是飛魚服,是僅次於蟒袍的華美服飾,後來這些錦衣衛又被皇帝賞賜可以穿麒麟服,這是隻有公、侯、伯爵和駙馬才有資格穿的大禮服。

錦衣衛指揮使可以穿蟒袍,這是僅次於龍袍的,還有他們配備的武器叫繡春刀,這種刀除非是皇帝賜予的,否則不準私自佩戴,這樣精良的裝備,說明是朝廷很重視的一支力量,他們的權力很大,可以直接逮捕皇親國戚,而且可以進行不公開的審理。

錦衣衛的主要職責是執行皇帝的依仗和保衛皇帝安全,明朝初年發生了很多大案要案,牽連殺死的人數以萬計,所以朱元璋對自己的安全保衛工作不得不高度重視、嚴密組織。

錦衣衛主要由天武將軍後改為大漢將軍、校尉和力士組成。校尉是執掌傘蓋的,力士是舉旗幟和金鼓的,這些人都是從民間選拔的身強力壯沒有前科的壯丁充任。錦衣衛值守的地點是皇宮正門午門,可見其地位之高。

參加各種活動或者皇帝出遊,離皇帝最近的就是錦衣衛,其他的警衛都在錦衣衛之外,可見皇帝對這隻衛隊的信任。錦衣衛除了作為皇帝的儀仗隊和親軍之外,還是皇帝直接統領的秘密警察,洪武年間就設立了南、北鎮撫司,負責偵查、逮捕、審訊,並且有權處決罪犯,北鎮撫司負責管理詔獄,北鎮撫司的一切行動都無需向一般的司法機關報告,只向皇帝負責。

除了擔負秘密警察的職能之外,錦衣衛還有一項重要職能就是執行廷杖,按照皇帝的意思對大臣打屁股,由錦衣衛負責把大臣拖出午門外,扒掉官服,用草繩捆綁,打80廷杖,每打5下換一人,共16人行刑。司禮監太監監督,太監的腳尖分開不必打死,太監的腳尖合攏就是要打死,明朝廷杖一共500餘次,打死50餘人。

隨著錦衣衛權力的擴大,出現了很多問題,比如錦衣衛有非法凌辱、虐待囚犯的行為,朱元璋下詔焚燬錦衣衛刑具,廢除了他們的這項職能。

明成祖朱棣登基之後,恢復了錦衣衛的所有權力,並有所加強。他設置了北鎮撫司,專門管理“詔獄”,可以直接逮捕和拷問犯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這些司法機關無權過問。從此以後直到南明小朝廷的錦衣衛指揮使被殺為止,錦衣衛存在了29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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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先了解一下唐朝“不良人”組織,一種說法認為這是唐朝偵緝捉拿罪犯的司法組織,是由一些有劣跡、有前科的人組成。

即朝廷用一些罪行較輕的人充當差役,這些有犯罪行為的人,對罪犯有更深的瞭解,朝廷利用的就是“惡人自有惡人磨”的辦法。

有關不良人組織的史料只有零星記載,我覺得這和它的組織性質有關,畢竟不良人組織成員並非良善之輩,上不了檯面,只是一種以暴制暴的神秘組織。

這些不良人組織中的成員,分為天罡三十六校尉,如果有案件發生,他們就會迅速加入到辦案中,幫助官府破案,緝拿罪犯。

大家還記得前些年美國電視劇《加里森敢死隊》嗎?

敢死隊中的成員都是一些有犯罪前科的罪犯,二戰時,這些罪犯有了用武之地,盟軍利用他們敢打敢拼來完成特殊的任務。

唐朝不良人組織和《加里森敢死隊》性質是一樣的。

明朝“錦衣衛”是朱元璋在洪武十五年成立的一種“特務”組織。其職責就是負責皇帝的安全保衛工作,包括日常、出行、祭祀等方面工作。

可以把錦衣衛看作是皇帝的貼身侍衛組織,直接受皇帝的領導,是皇帝的臉面,所以錦衣衛的權力很大,待遇也很高。

這從他們的服飾和佩戴可窺一斑,錦衣衛個個身穿飛魚服,腰佩秀春刀,甚至錦衣衛的最高指揮官可以穿蟒服,這是僅次於龍袍的服飾。

錦衣衛的發展和清朝雍正的“粘杆處”差不多。雍正的“粘杆處”最早只是為了夏天驅趕知了,這些知了的鳴叫聲太吵人了。

到後來發展成了雍正的私人武裝——“血滴子”,“血滴子”的成員只向雍正負責。

朱元璋成立錦衣衛的初衷也只是為了自己的安全,由於錦衣衛權力無限大,以至於造成了許多冤假錯案,且超範圍執法。

到了洪武二十年,鑑於錦衣衛無法無天,劣跡昭彰的行為,朱元璋取締了錦衣衛。錦衣衛的所有權利移交三法司(刑部、大理寺、督察院)。

朱元璋死後,他的兒子朱棣篡奪了侄子朱允炆的江山,為了鎮壓反對他的政敵,朱棣又恢復了錦衣衛組織,除了以上的職責外,又賦予了錦衣衛可以參加軍事行動,比如刺探敵人的情報等工作。

此後該組織一直持續到明末清初才消亡,如此算來,錦衣衛組織延續了200多年的歷史。

綜上所述,明朝的錦衣衛要比唐朝的不良人組織權力大許多,錦衣衛可以看作是皇帝的走狗,直接對皇帝負責。

不良人組織只是官府辦案的一種補充,其的權利不能和錦衣同日而語。


秉燭讀春秋


“不良人”跟“錦衣衛”完全是兩碼事。

不良人是唐代主管偵緝逮捕的官差,其官稱為“不良”或“不良人”,換言之,就是現代的刑警。而《唐五代語言詞典》中"不良”詞條的解釋如下:

“唐代官府徵用有惡跡者充任偵緝逮捕的小吏,稱為‘不良’,俗又稱之為‘不良脊爛’,其統管者稱‘不良帥’。”

但如果僅僅把不良人類比為現代社會刑警,那麼可能有點侷限,他們應該還算是特警,之所以稱之為“不良”,主要這些人是從那些有惡跡的社會閒散人員中選拔,這些人大抵都是些好勇鬥狠之輩。

不良人並不是一箇中央級別的獨立部門,他們隸屬於各個地方誌政府的附屬單位,唐代沒有獨立的公安部門,所以不良人在行政級別上,權力完全歸屬於地方部門。而他們連官都算不上,無論是政治地位還是社會地位,都很低,比之普通大唐士兵都不如。

大多不良人,都是揹著官司任職,他們的人生前途取決於業績和官府老爺們的認可,相當於就是有把柄在人家手上,這樣的組織,連縣一級別的權力運作都涉及不到,又怎麼能跟明朝特務組織錦衣衛相比?

何況,不良人是一個個分散的單位,他們沒有統一的上級部門,在行政職權上完全依仗上級部門,所能代表的權力,也全來自地方政府,說到底,不良人都不算是一個組織,只是一種職業,就跟官差胥吏一個性質。

而錦衣衛呢?

錦衣衛有一整套完整的行政編制,是直屬中央,代表皇權的權力部門,從正三品的指揮使到從七品的小旗,他們都是有品級的。在地方上,錦衣衛千戶所屬於地方官下轄單位,但實際上互不統屬,不為地方官員所節制,只對錦衣衛上級單位負責。

一句話,錦衣衛不參與行政,但卻又擁有獨立於行政之外的特權,這些特權使得他們可以隨時插手地方行政而不會被問責,權力之大,讓地方官員膽戰心驚,時刻提防。

錦衣衛由皇帝直轄,朝廷官員完全無法對他們干擾,使得他們能夠無視整個行政體系,從而造就了錦衣衛驕橫跋扈的形象。而反觀大唐不良人,他們又有什麼權力?別說是跟行政官員叫板,就是一個縣衙沒有品級的主事,他們的頭目不良帥也不敢輕易得罪。

在唐代的行政權力劃分裡,沒有不良人的位置,他們連一個行政編制都沒有,純粹的臨時工,背鍋幹活的存在,怎麼可能比得上一出動就讓官員們聞風色變的錦衣衛?

事實上,唐朝並沒有設立過越過行政構架,而直接對皇帝負責的特務組織。畢竟唐代政治體制並不是皇權獨大,分權的三省六部制,是有著能夠制衡皇帝的權力,皇權雖大,但皇權的任何效力,都需要三省六部來實現,不然就是違法行為,三省完全可以不理。

所以,想要繞過一個不在三省管轄下的特務組織,這完全是不可能的事情,無論是傳說中的千牛衛、都水監,或者是《神探狄仁傑》中杜撰的梅花內衛,或者動畫《不良人》中的麗竟門,其實都沒有繞過司法部門獨自執法的能力,何況,真實存在的千牛衛,其實也只相當於今天的穜泱警衛局和穜泱警衛團,算是軍方單位。

綜上,大家還是不要受影視作品影響太多,史料中關於《不良人》的記載也只是隻言片語,與錦衣衛的記載比起來簡直就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歷史上沒有留下一個不良人的姓名,然而關於錦衣衛,一個千戶,乃至小旗都留下了記錄。


江畔初見月


明朝的錦衣衛赫赫有名,洪武十五年,也就是公元1382年,在朱元璋的親自過問、設計下,明朝正式設立錦衣衛。唐朝的“不良人”無論從職責權限,亦或人員構成等來看,都不能與明朝的錦衣衛相比。


明朝錦衣衛可以奉皇帝之命,監督皇親國戚,文武百官,巡察緝捕、掌管刑獄,蒐集軍事、政治、經濟諸方面的有關情報。


錦衣衛的指揮使是明朝正三品官員,直接向皇帝負責,一般的來說,錦衣衛指揮使可以決定逮捕他認為威脅到皇帝和皇朝的任何人。


唐朝的“不良人”組織則主要從事社會治安管理,特別是其基層人員,多使用一些刑餘之徒,所謂往昔有惡跡者棲身其間,類似以毒攻毒。


“不良人”組織的領導者僅僅都是名不見經傳的小吏。當然,“不良人”的頭領叫不良帥,據稱這個職位可以隨時覲見皇帝。


唐朝國都城區內分坊管理,夜裡按時坊門要關閉,“不良人”對這些事就參與管理。而國家大事,朝廷命官等人、事,“不良人”一般不能予以察勘。


綜上所述;

“唐朝“不良人”組織和明朝“錦衣衛”組織哪個更厲害?”

當然是明朝“錦衣衛”組織厲害!


子由拍案驚奇


怎麼說呢?這兩個組織沒有什麼共通性,也就沒什麼可比性。但嘗試分析下吧。不良人在初唐時由太宗設立,負責打探消息、將各地情況及各階層對政令的反應報告皇帝或內閣。但並沒有嚴密的組織和固定的職權。嚴格來說並不是一個特務機構。到後來甚至淪為類似現在治安聯防的地位。

錦衣衛是明朝洪武大帝朱元璋設立,定位是天子親軍,儀仗扈從。下設二十四司,各有職司。洪武中又授權專事刺探、監視、緝捕各級文武官員和士農工商人等。權力極大,組織嚴密,是皇帝親轄的特務機構。洪武未時朱元璋收回錦衣衛大部分權力,只剩儀仗扈從之職。但永樂帝朱棣靖難登基後又大力扶持錦衣衛,重新在各地發展明、暗線。遷都北京後又分設南、北鎮撫使司。從此錦衣衛聲威赫赫,聞者色變。到萬曆援朝擊倭時甚至有錦衣衛密探到日本刺探情報。只是在明未崇禎時才逐漸式微,東林黨“眾正盈朝”時被打壓得一厥不振。

所以錦衣衛無論是地位、權力、組織架構及人員素質都不是不良人能比的。


勇284573156


不在同一個時間段的兩個組織,沒有共同的參照。個人認為這個沒有比較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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