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地方官员任满后一般会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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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任满之后,国家会根据现有律例与法规决定他们的去留。干得好的擢升,干得差的贬谪,甚至是处刑。年龄大的就让他们“致仕”,也就是今天说的“退休”。

一、任期一满,回京述职

在中国古代,国家制订有对官员的考察制度,叫做“考课”,用来检察官员在任期间对国家的法令执行得怎么样了,有没有达到效,这项工作一般由吏部主持。“考课制度”在上古三代已经有了,唐宋也有零星的法条,但是成形完备,还是要到明朝。在明代中后期,每一年国家都会把各方官员的工作成绩刊印成小册子,普通老百姓都能看到。

明代有所谓“八法考制”,分成八个大的方面,来考察一个官吏称不称职。比如一名县官的任期是九年,并不是说他任满,自己就可以随时走掉,而是九年之后,自动进京述职,汇报自己干出了什么成绩。

根据相关的考查结果,吏部批示:年纪大的,退休;办事不力的,回家闲着。办事浮躁的,能力不足的,视情况把他调到适合的部门去等等。如果那些干事特别能干的会有奖励。比如任期之内,盗匪案件发生率明显降低,粮食生产得到提升,或者有治河的功劳,可以上报朝廷,给他们升官。

一般通过科考出来的人,先外派去地方为官。再通过这种“考课”的制度,一步一步地从地方走向京城。当然,干得差的自然一步一步地向下贬谪了。

二、任满“退休”

明初的时候,洪武皇帝朱元璋规定,官员任满,70令其“致仕”,也就是说70岁就退休。过了几年,他又改成60岁退休,后来几任皇帝也一直在修改。

比较高级的官员退休的时候,皇帝一般会赏赐一些良田与金银。但是普通的官员“退休”过后,国家一般不发全工资,改由官员所在地方政府发一点点退休补贴。这就造成了古代很多当官的人,临退休之前还要拼命“捞一把”的现象。

明朝对官员更苛刻,退休到地方上的官员,不但拿不到钱,明朝在任的海关官员都会穷得出去卖画,而且退休的官员,在国家有需要的时候,要出来协助地方官办事。唯一的好处是,不用再服“徭役”。清朝的官员退休,要好于明朝。一般会得到在任时一半的工资。但是满汉有别,还要看上方的脸色。

由于国家并不是一直“强制退休”,所以朝廷中经常会看到七老八十还赖着不走的大官。国家虽然因为他们年老,不能任事,就安排了他们担任闲职,但是这就等于留着他们在朝堂里“白吃饭”。长久下来,国家财政负担也不小。

于是,从宋朝以后,国家每年都会开展一些“劝退”活动。鼓励年老的官员们主动退休,并赠予他们肥牛、美酒和大量的金银财宝。当然,这是针对京官的。地方上的小官,任期一到,各自请便,回家不送!

除此之外,明代中期还有“内退”的制度。官员在四十岁的时候,也可以主动向皇帝请求“致仕”!

结语

古代地方官员,一任数年,各个朝代规定不同。任满之后,需要回到京中述职。汇报工作情况,并接受朝廷的审查。国家对于办事得力的官员进行升官嘉奖,不得力的官员,酌情调走;办得差的,贬官处罚。官员任满,到达一定年龄可以申请退休。

官员退休,在汉代叫“乞骸骨”,后来叫“致仕”,也就是民间传奇中说的“告老还乡”。退休之后,由官员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按月发给生活补贴,一般不会超过薪俸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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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官员致仕后都要还乡而不是留在就任地养老是普遍现象,这和中国古代长期实行的官邸制以及小农经济等等有着很大的关系。

首先是官邸制。中国古代实行官邸制,无论是京官还是地方官员,并不需要自己在任所买房或租房居住。在任官员都是由国家按照级别统一提供官邸,以巡抚为例,巡抚衙门通常采取和紫禁城类似的“前朝后寝”格局,前面是巡抚办公的巡抚衙门,后面是巡抚及家眷居住的官邸,办公、生活两不耽误。但是,官员对官邸只有有限使用权,没有长期使用权,更加没有所有权。如果官员调任或者致仕,官邸则必须全部清空、上交,由下任官员居住。调任的官员由国家在调任地重新安排官邸居住,致仕的官员则要自行解决住房问题。说白了就和现在美国的白宫差不多,美国总统卸任之后就必须搬出,由下任总统居住,卸任总统住房自理。因此,中国古代官员退休前没有刚性住房需求,加之职务调动等原因,许多官员并没有选择在任所购房。既然没有买房子,退休后就只能回老家了。

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原因。中国古代除了像宋朝等少数朝代之外,大多数朝代官员的法定收入并不高。而古代房屋属于永久产权,价格与收入比并不比现在低,官员如果购入较差的房产还不如居住在官邸。如果购入大宅、别墅,等于是昭告天下,自己屁股不干净、捞黑钱了,没有谁愿意这么干!

其次是小农经济的原因。中国古代并不像现在,财富主要还是以土地为衡量标准。官员的任职地不定,今天在这里当知府,明天说不定又要调到那里当道员……但是,土地却不能随时买卖,跟着自己走。因此,大多数人选择了在老家购置土地。土地就是财富、是安身立命之本。古代官员退休之后并没有太多退休金,即便有也比较少,他们想要维持体面的生活就必须靠名下土地的地租。而土地都在老家,由于金融、交通不便,只能居住在老家,就近收取地租。如果居住在任职地,却在老家收租,非常不便。因此,中国古代大多数官员退休后选择了回乡,这是一个重要原因。

再就是城乡差别的问题。在中国古代,除了北京这样的天子脚下之地,大多数城镇的差别并不大,住在任职地与老家的区别自然也不大。加之中国人落叶归根的传统,退休后选择回乡也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现在人选择在大城市养老无非是因为城市生活遍利、医疗水平较高等等原因。可是,中国古代这种差别并不大,自然也就没人削尖脑袋往城市里挤了。

虽然如此,可京城毕竟还是大城市啊,为什么古代退休官员不到京城买房居住呢?首先是前面提到的一些不便。其次,京城地处天子脚下,是非太多,小官住不起,大官不敢住,怕招惹是非。皇帝一句话,满门皆命丧,这恐怕也是古代官退休后不敢进京养老的原因之一。其三,古代京城并不是谁想住就能住的。以清朝为例,紫禁城只能皇帝住,皇城只能宗室王公和少量皇帝特许的重臣住,内城只能八旗子弟居住,汉人没份儿。虽然后来有所松动,但大致一直如此,直到清亡。换言之,清朝汉族官员就算有钱,除非皇帝特许,也只能住外城,那还不如回老家算了。

当然,清朝有一类人除外,那就是旗人。这些人祖籍都在关外,清初入关后按照旗籍分居内城各处。北京城就是他们的老家,这些人致仕后自然回归旗下,居住在北京也就理所当然了。不过,也不是绝对,愿意住到京郊或者其他地方也不是不可以。

以上所说的只是大多数情况,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退休官员愿意,也还是可以在任职地居住养老的,但是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除此之外,便是一些皇帝赏给府邸或花园子的大臣了,既然是皇帝赏赐的,空着恐怕说不过去,就算生活不便,也只能住着了。不过,这类情况并不多,中国古代皇帝赏赐大臣大多还是真金白银或者土地,赏宅子、花园子的只是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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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地方官员基本上不会在某一个地方连任,因为朝廷担心在某一个地方久了,官员培养自己的势力,从而威胁到朝廷。

因此,一般都是,任期满后,就必须离开。

通常是任内每年一小考

三年一大考

这个就有专门管理官员的吏部进行考核

根据考核决定升迁或降职

如果是升迁,则是到更高一级的地方行政任职,一般都是会远离原来任职的地方和上级行政的

通俗来讲,就是将你调到你没有呆过的地方

如果降职,也是如此

当然如果是表现异常突出,那么就恭喜了,直接进京,会在京城担任要职

一般在京城担任职务,这个时间就不一定了,可长可短,这是因为京城是在天子脚下,受到朝廷的严密监控的,所以不怕官员拉帮结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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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自战国起,实行由国君任免文武官吏的制度。任官时发给印玺,免职时收回,同时建立了酬劳官吏的俸禄制度。

  

  秦始皇吞并六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统一的官僚制度。凡能“辟地”“胜乱”“力农”者,可以仕进为官。睡虎地云梦秦简《为吏之道》所载:“审民能,以任吏”,表明秦代任官的标准。除皇帝掌握对官吏的任免权外,官吏之间也可以荐举,但须负连带责任,以示慎重。《史记·范雎蔡泽列传》记载:“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

  

  至汉代采取察举和征辟两途任官。察举是两汉选拔官吏的常设制度,始于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求贤诏。惠帝、文帝也先后下诏求“孝悌力田”“贤良方正”“直言极谏”。武帝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征辟始于西汉而盛行于东汉,除皇帝下诏征辟外,公卿、州郡长官也可以征辟士人为官,但如举非其人,也要负连带责任。

  

  此外,博士弟子经过考试为官的,称为“郎选”。两千石以上的高官,任满三年还可以保举子弟一人为郎,称为“任子”,所谓“子弟以父免任为郎”。汉武帝时,为了解决战争的经费支出,实行“赀选为官”,实际就是卖官鬻爵。

  

  汉代无论中央和地方官吏都按品级由国家统一发给俸禄,而且免除各种赋役。西汉铨选官吏很少有籍贯的限制,如朱买臣以会稽人任会稽太守。但有身份限制,商人不得为官,宗室子弟也不得担任公位高官。两汉官吏皆重久任,无限期,如于定国任廷尉十七年。

  

  汉初,为了加强皇帝集权,虽百石小吏也由皇帝任命。其后,随着权力关系的演变,丞相也握有高官的调任权。汉代任官的方式有“假”,即代理之意;有“兼”即兼摄;有“领”即兼领,如领尚书事;有“行”是以本官代行缺额官职务;有“试守”即以一年为试用期,称职再正式任命。从任官方式中反映出,一者表示慎重,力求授官得人;再者防止官僚队伍增长过快,造成财政的危机和百姓的负担。至东汉时期,政治腐败,使一度盛行的察举制度,完全流于形式。葛洪在《抱朴子·审举》篇中说:“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门阀享有法定特权,由此而产生了九品中正的选官制度。其制始于魏文帝时吏部尚书陈群所立九品官人法,即在州设“贤有识鉴”的大中正,郡设中正,由他们按门第将本地人物评定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凡出身上品,可以任高官,由此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

  

  隋朝建立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隋文帝建立秀才科,令诸州每年选定三人。炀帝时建立进士科,科举取士制度开始确立。

  

  唐朝适应封建经济与官僚政治的高度发展,改进了科举选官制度,以便广泛吸纳各阶层的才学兼优者参加政权。科举考试比起保证门阀特权的九品官人法,具有民主性,是历史的进步,因而扩大了中央集权的统治基础,选拔了一批寒门出身的士人,如马周、孙伏伽、张应素等。凡是科举及第取得出身者,须经吏部再试宏词拔萃入等,方可入仕、授官。不应此试者,可由吏部按期召集,试以“身”(取其体貌丰伟)、“言”(取其言辞辩证)、“书”(取其楷法遒美)、“判”(取其文理优长),合格者注授适当的官缺。除中央掌握铨选权外,地方州县长官也有任命僚属的权力。一经地方任用,吏部即给予铨选合格的待遇。此外,五品以上的京官和诸州总管、刺史,均有荐举人才的义务,但如“贡举非其人”,或“应贡举而不贡举”,均要判处一至三年徒刑。

  

  为了培养官僚的后备力量,中央和地方大兴学校。唐玄宗时期,将国家教育法制与学校体制正式编入《唐六典》中,详定各类学校的教师、学生员额,招生对象以及学习内容、教师和学生待遇等。唐代学校对于官僚预备队伍的教育、培养,起了重要的作用。对于专业性强的官职,设有特定的选官程序,譬如技术专业官职由本部门机关诠注委任,而后送吏部备案。司法官的委任,吏部须与刑部尚书共同研究决定,然后注拟。太常博士的委任,须与太常卿商拟决定。

  

  任命官职以“告身”为法定凭据。按唐制,“告身”一般由中书省中书舍人起草,有一定的规格。但中叶以后,官爵冗滥,有权任官者手握空白“告身”,视贿赂多少而随时填写。

  

  宋初,仿唐科举制每岁一举,从英宗起改为三年一举,自后遂成常法。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扩大统治基础,积极网罗人才,增加了科举录取的名额,而且一经录取便可为官,按名次的高下,定官品的等级。除科举外,还实行恩荫法,凡皇族宗室和高官的子弟、亲属都可按恩荫授官,数量多而滥。

  

  明于吴元年(1364年)定“文武科取士之法”。洪武十五年(1382年)定制每三年开科取士,考中进士即授予官职。除科举外,荐举和充当吏员,也是任官的途径。文臣有功还可以任子,武官亦可世袭。从明代宗起,捐纳草、粟也可得官。至穆宗,又实行纳银入监,即所谓“例监”,使得吏治大坏。

  

  清朝仍以科举为选官“正途”。正科之外,有时增加特科,如“博学鸿词科”“经济特科”等。有些官职如詹事府、翰林院、吏部、礼部各司郎官,必须科甲正途出身始能充任。凡由皇帝直接任命的官员称为“特简”,由大臣互推称为“会推”,功臣或殉难官员的子弟可以袭荫得官。贤能廉洁之士也可经荐举入仕,乾隆时曾多次下令命廷臣密举贤能。

  

  清朝还广泛实行捐官制度。康熙十三年因平“三藩”叛乱,实行捐纳,以补军费之不足,三年内捐纳知县五百余人。为了防止冗官扰民,规定:“捐纳官到任三年,称职者具题升转,不称职者题参”,但实际上无法贯彻。捐官制度虽然为清政府补充了一项临时财政收入,但却使封建官僚机构恶性膨胀,而且“官不安于末秩,士不安于读书,众志纷然,群趋于利”,进一步败坏了吏治。

  

  清朝官吏任用的方式有:署职:初任官试署二年(后改三年),称职,再实授。兼职:大学士例兼尚书,总督兼兵部尚书、右都御史。护理:低级官兼高级官。加衔:于本官外另加品级稍高的官衔。额外任用:是皇帝对个别官的优渥。

  

  清朝不仅禁止本省人在本省为官,即使不同省但距离原籍五百里以内,也须回避。地方官员中不归吏部铨选者,由督抚选拔,报请批准。清代内外官可以相互升转,并有一定的任期。


大明人


古代的官员经历了严苛的科举考试,终于得到皇帝的认可,得以在官场上实现自己的人生抱负。而京城又是天子脚下,最繁华的地界。但古代官员在任职期满后却都选择告老还乡,这背后也许有几点原因。

首先,封建时期的中国是一个宗法制国家,非常看重血脉传承。古人都有着根深蒂固的认祖归宗思想,无论离家多远,都希望自己晚年能够回归故里,死后葬入祖坟,外出的游子都以衣锦还乡为荣。而古人参与科举考试,都须背井离乡,远赴京城。为官后更要听从上级调令,在远离家乡的地方为官数载。因此古代官员任职期满后,选择告老还乡也就不足为奇了。可以重回故里,在熟悉的地方安度晚年,受人尊敬,也是一种美满。

其次,远离京城也是一种明哲保身的办法。许多官员在京城为官多年,已经积累了一定的人脉。更有一些曾陪帝王征战多年,功成名就的官员,他们的存在对皇帝来说就是一种威胁。俗话说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位高权重的官员表达忠心的最好方法,就是主动放弃权利,选择告老还乡,远离权力中心。不仅可以打消皇上的怀疑,解除后顾之忧,也可以享受荣华富贵,安度晚年,不参与党派斗争。

综上所述,在任职期满后告老还乡,不仅可以衣锦还乡,受人尊敬地安度晚年。而且可以远离纷争,为自己赢得忠义的好名声,同时也为子孙后代铺就一条光明的道路。




小老鼠的救赎


小明很高兴来回答你的问题

其实在古代退休制度是不完善的,所以很多官员退休了之后也没什么好的福利,高级官员会有和俸禄相当于现在退休金,好一点的能够分到田地,差一点的啥也得不到的。所以,能留下来的很少,大部分就回乡养老种田了。

接下来说一下古代退休制度的历程,和这个题关系不大,但相当于延伸吧。

不知道你问的古代是哪一代,我就从西周时期说到明清吧。

在西周时期,采用的是“世卿世禄制度”,“世卿”就是贵族,“世卿世禄制度”就是官宦们的官位和禄田都世代沿袭继承。

春秋战国时期,废除世官世禄制,开始实行官僚制-告老致仕制。官员告老之前要找到合适的接班人,经过上级批准才能上任。这就与世卿世禄制度完全不一样了,是经过人才挑选的。

到了汉代,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进一步发展,官僚机构随之扩大。致仕作为行政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形成一套制度。官员统一70岁退休,工资比每月二千石还高的高级官吏致仕,才能带原工资的三分之一养老,工资比二千石少的官吏致仕还乡,并不享受任何优待。在汉代,一石=27市斤左右,也就是13.5公斤粮食,那么二千石就是27000公斤粮食,按照现在北京市大米的平均市价5.4元/公斤,那么二千石就相当于现在145800元。也就是说,高级官吏们退休之后,每个月收入依然有48600元。这样看来,古代做官,福利还是很丰厚的。

在唐宋时期,退休官员就差不多都有福利了。五品以上的官员可以每月领一定比例的原工资做退休工资,有功的官员退休每月可以拿到可原来工资相等的退休金,京城里6品之下,京城外5品之下的官员退休,可以拿到“永业田”养老,永业田也就是可以给自己后代世代承袭的田地。

在元代,为了让贤才高官继续当职,防止人才流失,规定“翰林老臣”不让退休,翰林学士就是“内相”,手握实权与丞相相当了。

明清时期,封建社会也进入末期,致仕制度有了较大改变。

1. 退休年限放宽,从七十岁提前到六十岁。自己想辞官的,不限年龄都会同意。

2. 退休金,比原来也多了很多。

明初:3品以上退休金就是原来的工资,4品一下就升一级官位,给“诰赦”,就是表彰。

清初:只要是能够世袭的职位,就照着原来的工资给退休金;不是“世职”的,到了60岁才退休就给一半的工资做退休金;如果没到60岁就请辞了,当然就没有退休金了。

希望答案让你满意~

祝你愉快!





重返历史的小明


一般不会。但有特例。例如明代的况钟(就是昆曲十五贯里的那个清官),从1430年到1443年,十三年里共三次担任苏州知府,直到病死在任上。原因是他太清廉了,苏州百姓舍不得他调走。

官员都是有考核的,做的好的就升官,不好就降,当然这都是理论上的,官场上都是靠关系,有的人一辈子就老死在一个位置上


老李头有话说


回家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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