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冒用哥哥身份辦證,警花 “火眼金睛”識破


弟弟冒用哥哥身份辦證,警花 “火眼金睛”識破

林警官入村對覃某強、覃某生的身份開展調查


近日,柳州市柳江公安分局成團派出所在為轄區一名居民辦理身份證時,具有“火眼金睛”般敏銳性的戶籍民警林顯顏發現該男子的容貌與電腦中以前辦理過身份證的“他”本人的相片相差很多,本著對工作認真負責的態度,林警官經過深入調查,終於使這起弟弟冒用哥哥身份辦理身份證的案件真相大白。

3月27日上午,林顯顏警官在受理轄區某村村民覃某強身份證業務時,發現其覃某強與人口系統裡的二代證相片相差甚遠,雖然系統顯示相似度達到百分之八十幾,但兩人還是有一定的差別。對工作非常認真負責的林警官發現可疑後,立即對覃某強進行了仔細詢問,但覃某強仍一口咬定是因為年齡增加了、人變胖了,所以外貌才會發生變化。隨後林警官進入人口系統進一步查詢,在查看其戶信息時發現覃某強的二代身份證照片與其弟弟覃某生是同一人。在確鑿的證據面前,覃某強最終承認了其弟弟覃某生冒用他身份辦理二代證的事實。

民警隨即依法傳喚覃某生到派出所接受調查,覃某生如實陳述了冒用哥哥的身份辦理身份證的事實。原來,覃某強在2007年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入獄前沒有辦理過二代證,於是在2008年的時候,覃某生就帶著戶口本冒用覃某強的身份辦理了身份證,所以系統中覃某強的身份信息中的人像是覃某生的。

因覃某強為刑滿釋放人員,為了確認覃某強的身份,林警官不辭辛勞,多次深入村委及村屯進行了走訪調查,確認了覃某強和覃某生的身份不再有誤後,成功將覃某強信息裡面覃某生的相片刪除,重新為覃某強辦理了身份證。

因覃某生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之規定,柳江警方依法對覃某生進行了罰款處罰。警方提醒,冒用他人身份的做法不可取,情節輕微的會因被追究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供稿:唐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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