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950萬元“特批”來的茅臺都是假的二人處心積慮佈局,最終各自領刑

  花了近1950萬元買的茅臺酒,竟然全是假的!通過“特批”正籌備開茅臺經銷店的老周心慌意亂地發現,自己陷入了一場周密設計的大騙局……日前,經樂清市檢察院對李某涉嫌詐騙罪一案提起公訴,樂清市法院對李某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50萬元。

  鍾某在永嘉橋頭鎮開店經營酒水。見茅臺酒價格飆漲,鍾某嗅到了“商機”,找到陳某,謊稱自己在茅臺公司上班,且是茅臺公司董事長的親戚,能取得銷售貴州茅臺酒的授權書,願意和陳某合夥。陳某就將鍾某介紹給了想做茅臺生意、但苦於沒有進貨渠道的老周。鍾某和老週一拍即合。

  2017年7月,為了取得老周和陳某的信任,鍾某陪著兩人到貴州仁懷茅臺公司考察。他託人辦了參觀證,還引薦了一位主管“銷售審批”的李某,安排老周、陳某走進茅臺酒廠參觀、吃飯。在飯桌上,李某當場簽了一張審批單,同意給老周發一批茅臺酒。

  有了這趟考察,老周對鍾某、李某二人的身份深信不疑。其實,茅臺酒廠原本就有兩個可供來客參觀的生產車間,進入廠區參觀只需要事先申領參觀證即可。老周開始大量向鍾某、李某購買茅臺酒,短短半年內就付了1950萬元的購酒款。

  為了進一步取得老周的信任,鍾某和李某又處心積慮地為他引薦“茅臺集團董事長”。“一開始,他們說茅臺集團董事長要來溫州考察我的經濟實力,當我訂了酒店準備碰面時,他們又說董事長孩子受傷提前離開,以後再去廣州考察我茅臺酒專賣店設址情況。”老周事後回憶,就是這樣虛虛實實的騙術,讓他來不及細思和鑑別。

  事實上,這批“茅臺酒”來源於李某。李某是貴州一家白酒廠的法定代表人,他用自釀的白酒灌裝到仿製的茅臺酒瓶裡,以假亂真,輕易地矇騙了老周。老周買了這批“茅臺”後,一部分自己喝掉了,一部分賣給了親朋好友,大部分還留在倉庫裡。

  直到2018年,陸陸續續有朋友告訴老周這酒有問題,而他賣假酒的消息也在當地傳得沸沸揚揚。面對老周的懷疑,鍾某稱自己升職成為茅臺公司知識產權部打假隊隊長,表示可以找公司人員幫他鑑定。

  於是,李某在貴州找了4個社會閒散人員冒充打假人員。一行人來到老周倉庫,煞有其事地進行一番鑑定後,鄭重承諾都是正品。李某還提供了一份鑑定文書,稱送檢的茅臺酒符合“醬香型白酒”標準。周某自認為吃了顆定心丸,還安排女兒和侄女到貴州茅臺酒集團去學習,為開業賣酒做準備。

  最終,周先生倉庫裡大量涉案的假茅臺酒被執法機關查獲,共有929箱、5574瓶,市場價值2000多萬元。經鑑定,查獲的所有茅臺酒均屬於假冒貴州茅臺酒,所有的證書及工作證也都是偽造的。

  知道事情敗露的鐘某和李某迅速逃竄,而所騙取的錢款,早已被二人揮霍一空,拿去買了寶馬七系、蘭德酷路澤、捷豹、路虎,買了房子,還承攬起工程。

  偵查機關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移送審查起訴,此案交由樂清市檢察院辦理。樂清市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對李某構成詐騙罪的定性指控及量刑建議,對李某判處了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50萬元。鍾某被另案判決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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