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銳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聘任公司副總經理、內部審計負責人、證券事務代表及變更財務負責人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970 證券簡稱:銳明技術 公告編號:2020-016

深圳市銳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聘任公司副總經理、內部審計負責人、證券事務代表及變更財務負責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銳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於2020年3月3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關於變更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議案》、《關於聘任公司內部審計負責人的議案》、《關於聘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同意聘任孫英女士為公司副總經理,聘任劉必發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財務負責人),聘任吳祥禮為公司內部審計負責人,聘任陳丹女士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具體內容如下:

一、聘任公司副總經理事項

公司於2020年3月30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經公司總經理趙志堅先生提名,並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核,董事會同意聘任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孫英女士為公司副總經理,任職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

二、變更公司財務負責人事項

原公司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孫英女士,因職務調整,不再擔任公司財務負責人職務,職務調整後孫英女士仍在公司擔任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職務,職務調整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議案》,經公司總經理趙志堅先生提名,並經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核,董事會同意聘任劉必發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財務負責人),任職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

劉必發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與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任何關聯關係,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無關聯關係。

三、聘任公司內部審計負責人事項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內部審計負責人的議案》,聘任吳祥禮先生為公司內部審計負責人,任職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

四、聘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事項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聘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聘任陳丹女士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任職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本屆董事會屆滿。

陳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可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證券事務代表的聯繫方式如下:

電話:0755-33605007

傳真:0755-86968976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通訊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學苑大道南山智園B1棟23層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員具備與其行使職權相適應的任職條件,能夠勝任所聘崗位職責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內部審計負責人、證券事務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並且尚未解除的情況,未曾受到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任何處罰和懲戒,亦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任職資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獨立董事就副總經理和財務負責人的聘任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銳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3月30日

附簡歷:

1、孫英女士,1966年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學歷,會計師職稱,先後服務於寧夏石嘴山市碳素廠、寧夏新興碳化硅有限公司、深圳市路通達通訊設備有限公司、深圳成博數碼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11月至今服務於深圳市銳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現任深圳市銳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孫英女士通過深圳市卓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永瑞投資管理公司合計間接持有公司15.47萬股股份,與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況,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屆滿的情形,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2、劉必發先生, 1979年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畢業於中山大學金融學專業,碩士研究生。曾任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海外子公司財務經理,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子公司財務經理,廣東暉速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現任深圳市銳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副總監。劉必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況,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屆滿的情形,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3、吳祥禮先生,1977年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畢業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會計學院,本科學歷,審計師。曾任金威啤酒(中國)有限公司審計部高級經理,現任深圳市銳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審計部經理。吳祥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況,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屆滿的情形,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4、陳丹女士, 1982年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先後畢業於首都經貿大學行政管理專業,吉林大學法律碩士專業,碩士研究生。入職深圳市銳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後,曾任行政人事部經理,總經辦經理。現任深圳市銳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經理。陳丹女士通過深圳市卓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間接持有公司6.54萬股,與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況,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或期限尚未屆滿的情形,未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最近三年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三年內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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