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政协“三个着力”加强民主监督实效

昌乐县政协把民主监督作为创新政协工作、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昌乐发展的履职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在创新监督形式,健全监督机制,规范监督程序上狠下功夫,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助力发展、凝心聚力的积极作用。

着力调研视察监督。以专委会为依托,以界别活动为载体,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视察。视察前精准选题,视察中摸透实情,视察后集思广益,形成高质量调研视察报告,并及时跟踪听取部门情况反馈,确保调研视察监督取得实效。先后开展了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卫生县城复审、灾后水利工程重建等多项调研视察,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着力提案办理监督。建立由副主席牵头的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分管副主席组织召开提案办理“面对面”答复座谈会、重点提案办理落实情况专题协商议政会等,让提案委员与承办单位进行面对面协商交流。对建议落实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的提案,县政协提案督查组联合县委督察局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以提案的办后跟踪协商促提案建议落实落地。去年以来,对审查立案的173件提案分别转交50个单位进行办理,遴选出12件重点提案由县政协主席和副主席重点督办,提案办理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升,民主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

着力评议部门监督。完善常委会民主评议部门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县政协民主评议部门的意见》,每次常委会议评议2个县直部门,听取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民主评议,对评议情况汇总整理后以《评议情况反馈》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根据被评议部门对评议结果的再反馈情况,对被评议部门进行跟踪视察或专题调研,做好长期跟踪问效,确保协商成果的转化和监督意见的落实。截至目前,已先后对县公安局、科技局、人社局、商务局、民政局等多个部门进行了常委会民主评议,提出整改意见建议39条,推动评议工作常态化,有力推动了部门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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