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樂縣政協“三個著力”加強民主監督實效

昌樂縣政協把民主監督作為創新政協工作、發揮職能作用、服務昌樂發展的履職重點,堅持問題導向,注重在創新監督形式,健全監督機制,規範監督程序上狠下功夫,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助力發展、凝心聚力的積極作用。

著力調研視察監督。以專委會為依託,以界別活動為載體,圍繞黨政中心工作及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研視察。視察前精準選題,視察中摸透實情,視察後集思廣益,形成高質量調研視察報告,並及時跟蹤聽取部門情況反饋,確保調研視察監督取得實效。先後開展了鄉村振興、優化營商環境、國家衛生縣城複審、災後水利工程重建等多項調研視察,為縣委、縣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參考。

著力提案辦理監督。建立由副主席牽頭的督辦重點提案制度。分管副主席組織召開提案辦理“面對面”答覆座談會、重點提案辦理落實情況專題協商議政會等,讓提案委員與承辦單位進行面對面協商交流。對建議落實具有長期性、複雜性和反覆性的提案,縣政協提案督查組聯合縣委督察局開展提案辦理“回頭看”,以提案的辦後跟蹤協商促提案建議落實落地。去年以來,對審查立案的173件提案分別轉交50個單位進行辦理,遴選出12件重點提案由縣政協主席和副主席重點督辦,提案辦理協商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不斷提升,民主監督實效進一步增強。

著力評議部門監督。完善常委會民主評議部門制度,出臺《關於進一步完善縣政協民主評議部門的意見》,每次常委會議評議2個縣直部門,聽取部門工作情況彙報並進行民主評議,對評議情況彙總整理後以《評議情況反饋》上報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同志。根據被評議部門對評議結果的再反饋情況,對被評議部門進行跟蹤視察或專題調研,做好長期跟蹤問效,確保協商成果的轉化和監督意見的落實。截至目前,已先後對縣公安局、科技局、人社局、商務局、民政局等多個部門進行了常委會民主評議,提出整改意見建議39條,推動評議工作常態化,有力推動了部門作風轉變和效能提升。(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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