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口罩出口的一些想法

生产商应该在合同中注明,口罩等物质执行GB标准(中国国标),以中国获得CMA及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为产品合格的依据,对商品的诉讼在生产国法院进行。CMA认证,是中国对产品质量出具公证数据的强制性认证,要求很高,有行政限制门槛,其数据可以为政府执法和法院采纳。CNAS认证,是自愿行为,是中国与国际几十个国家质量相互认可的标志。同意这三条,写进合同,我们供货,否则免谈。这样不仅能提高我们的国际地位,还能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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