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出臺“沉船”政策,越境非法捕魚漁船,一律擊沉處理

海洋爭端一直是一個比較敏感的話題,所涉及到的利益頗為複雜。尤其是在亞洲南部海域,常常因島嶼主權問題而爆發衝突。例如有著狹長海岸線的越南,就與多個國家爆發過沖突。其中,越南與印尼的矛盾越來越加劇,兩國之間的關係也因為海洋爭端而變得越來越緊張。

印尼出臺“沉船”政策,越境非法捕魚漁船,一律擊沉處理

近期據外媒報道稱,針對越南漁船頻繁越界非法捕魚的事情,印尼表現的非常強硬,向爭議島嶼納土納群島增派了3艘帕契姆級輕型護衛艦、1架海上巡邏機以及1架波音737-200飛機。加上此前部署在當前海域的6艘艦艇,總共有9艘艦艇守衛著納土納群島。雖然這些艦艇噸位較小、性能較弱,火力遠不如越南裝備的獵豹級艦,但寸土必爭的印尼亞表現的格外強硬。專門為此出臺了嚴厲的“沉船”政策,凡是非法進入該國海域從事捕撈的漁船統一被炸燬。

印尼出臺“沉船”政策,越境非法捕魚漁船,一律擊沉處理

據統計,從“沉船”政策實施以來,印尼已經炸沉了多達500艘非法捕撈的外國漁船,其中大部分為越南船隻。在去年4月,一艘越南漁政船與印尼帕契姆級艦相撞,雙方對峙數十分鐘後,印尼扣押了12名越南船民。圍繞著島嶼爭端,印越兩國一直在進行著激烈的爭奪。對於印尼來說,納土納群島不僅漁業資源豐富,還蘊藏著豐富的石油天然氣資源。因為越南漁船的非法捕撈,使得他們每年損失高達200億美元。

印尼出臺“沉船”政策,越境非法捕魚漁船,一律擊沉處理

印尼之所以對越南表現的如此強硬,主要在於越南海軍整體實力並不如印尼海軍。越南海軍主要裝備了4艘獵豹級護衛艦與6艘基洛級潛艇,獵豹級雖然火力猛對海打擊能力強,但噸位僅2000噸且數量稀少,無法在爭端中取得顯著優勢。基洛級擁有優秀的靜音能力,主要承擔著反潛任務。反觀印度尼西亞擁有16艘帕契姆級、6艘阿赫邁德·雅尼級、4艘迪波內哥羅級、3艘蓬託莫護衛艦與2艘常規潛艇等,在艦艇數量方面佔據著絕對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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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有千島之國的印尼,一直將發展海軍力量作為重點。在與越南的對抗中,印尼充分發揮海軍的優勢,在納土納群島爭端中壓制著越南。不過,海洋爭端是一項長期的難題,分歧很難通過實力去徹底解決,未來兩國海洋爭端將長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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