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縣一對“準夫妻”分手,法官巧斷彩禮案

“準夫妻”分手 法官巧斷彩禮案

吉水法院法官僅用兩天釐清這場“家務事”

吉水縣一對“準夫妻”分手,法官巧斷彩禮案

3月20日,在吉水縣人民法院丁江法庭的辦公室裡,麗麗(化名)的父母如約交來現金4萬元,並在調解協議上簽名,這起訂婚後男方悔婚,雙方因彩禮引起的糾紛終於平息。該起糾紛調解只用了兩天時間。

男方訂婚後又悔婚

2019年,家住吉安縣的李雲(化名)與鄰縣吉水的麗麗訂婚,李雲給付了彩禮及紅包等共計6萬餘元。之後,李雲前往浙江開店,麗麗待在老家。因聚少離多,兩人感情逐漸淡漠,李雲有了悔婚的打算。2020春節前夕,他來到麗麗家中,要求解除婚約並要麗麗父母返還彩禮6萬餘元。麗麗父母非常氣憤,一氣之下否認收到彩禮之事,與李雲發生激烈爭吵並報警,雙方鬧得不歡而散。

索回彩禮不成訴諸法院

被拒之後李雲氣憤難平,於3月10日一紙訴狀將麗麗及其父母起訴至法庭,要求他們返還全部彩禮及定親紅包。因麗麗已外出務工,3月19日,承辦法官陳貴信將麗麗父母召集到當地派出所,當著出警民警的面,再一次詢問是否收了彩禮。麗麗母親表示,女兒在這段戀愛關係中並無過錯,是男方“始亂終棄”,她礙於面子才謊稱沒收彩禮。

法官成功調解糾紛

“根據法律規定,彩禮的給付是建立在登記結婚的基礎之上的。現在他們兩人沒有登記結婚,男方要求返還彩禮,於法有據。”陳貴信耐心講解返還彩禮的法律規定情形,麗麗父母承認收到彩禮一事,並希望法庭鑑於兩人交往已有一年有餘,從中調解返還部分彩禮。

3月20日,陳貴信將李雲、麗麗、兩方父母邀請進入微信群進行調解。最後,麗麗一方表示願意解除婚約,李雲一方也同意返還彩禮4萬元即可。當天下午,麗麗父母將4萬元送到丁江法庭,陳貴信馬上將錢款送到李雲父親手中。

吉水縣一對“準夫妻”分手,法官巧斷彩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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