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黑恶势力“保护伞”罚金执行到位!

受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惠水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立案受理一起由惠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王某涉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罪、受贿罪案件。该案经两审程序后,认定被执行人王某的犯罪行为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罪、受贿罪成立,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在终审生效后,因被执行人王某处于服刑期间,为扎实做好涉黑涉恶案件执行力度,顺利落实该案财产刑部分的内容,执行法官一方面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车辆等财产展开查控。

另一方面多次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通过积极与王某家人进行问询,向当地监察委员会、银行等多家部门进行协调,通过线上、线下多措并举的方式,使得该案的20万罚金在两个月内得以顺利执结完毕,用实际行动营造了多方共同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的坚定立场和坚强决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惠水法院始终保持对各类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做到对被执行人穷尽财产调查及强制措施。该案件的顺利执结,有效彰显和维护了法律权威,给黑恶势力犯罪予以强力震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