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陷阱》

《美國陷阱》講述的是,一個供職於法國戰略型企業的法國籍高管,在美國陷阱下,公司被美國企業收購、自己被公司推出來做替罪羊的故事,是作者的親身感受,展現的是美國霸權在世界“橫行”。

《反海外腐敗法》——世界警察

美國的《反海外腐敗法》中規定,無論任何人、任何國籍,只要涉嫌向外國公職人員行賄,只要罪行和美國有一絲聯繫,美國司法部就可以將他投入監獄。這裡的一絲聯繫,是指比如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使用美元交易或者使用美元的郵箱,都被視作與美國有聯繫。依據法律,美國不僅能隨意逮捕他們認為的“嫌疑犯”,還可以要求企業繳納上億元的罰款,其中不乏德國西門子、日本松下、法國興業銀行等大型企業,罰款已經成為美國司法部重要“經濟來源”。並且美國司法部在執行時也是極盡霸權,他認為誰有罪,會先通知這些大企業,要麼配合放棄抗辯,開展內部調查,要求企業自我認罪,追究自己的員工繳納罰款;要麼拒絕,但是fbi會找上門來,但是結果可想而知。在美國霸權的保護下,《反海外腐敗法》使得美國不僅是全球能夠頒佈域外法律的國家,也是能夠執行域外法律的國家,而且是全球唯一。

在這樣的背景下,作者所供職的法國阿爾斯通公司是一個具有戰略性意義的企業,負責法國58個核反應堆的汽輪發電機的製造、維護和更新,還負責法國75%的電力生產設備。因為在國際貿易中涉嫌向印尼官員行賄,被美國司法部盯上。作者在此時做了替罪羊,被判處30個月監禁。而在這中間,在美國司法部的強硬手段和阿爾斯通公司內部“叛徒”的運作下,這樣一傢俱有戰略性意義的企業被美國通用公司以極低的價格收購,並且還要向美國司法部繳納鉅額罰金。對此,法國政府居然坐視不理。

感受

整件事情不可思議卻又無可奈何,在和平年代的法律戰爭中,美國憑藉絕對實力保護下的霸權主義,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擇手段且肆意橫行。

而在這其中法國企業和法國政府的態度和做法也令人汗顏,就像書中說的“因為害怕美國,即使知道有風險也沒有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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