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王宅镇原党委书记傅建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金华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东阳市纪委市监委对武义县王宅镇原党委书记傅建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傅建云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为掩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销毁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受礼;违规借贷、违规持股;违规干预执法活动;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其“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傅建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由武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武义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傅建云开除党籍处分;由武义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傅建云涉嫌犯罪问题由东阳市监委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傅建云在忏悔书中剖析,平时学习追求实用主义,只学业务、少学政治,“三观”扭曲错位,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为谋私利不择手段,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成员相互利用,最终葬身于物质欲望之火。其表示真心向组织忏悔,认罪悔罪,感谢组织的挽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和法律惩处。

傅建云简历

傅建云,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浙江武义人, 1989年6月参加工作,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2006.01-2006.12 武义县白洋派出所所长

2006.12-2009.07 武义县白洋派出所所长、白洋街道党委委员

2009.07-2009.11 武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

2009.11-2011.07 武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2009年11月至2010年7月兼任治安大队大队长)

2011.07-2014.10 武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4.10-2018.10 武义县壶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18.10-2019.01 武义县王宅镇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2019.01 武义县王宅镇党委书记

2019.11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01 被免去王宅镇党委委员、书记职务

2020.01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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