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府区:4名村干部被诫勉谈话,2人被党内警告处分...

关于对辛庄村“3.19”,加禾村“3.20”焚烧秸秆事件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镇上下贯彻落实省、市、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指示精神,认真开展森林防火、秸秆禁烧、禁燃禁放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有部分村在落实禁烧责任方面不到位,一些干部存在思想松懈和侥幸心理。2020年3月19日中午,奇村镇辛庄村发生村民焚烧残余秸秆,2020年3月20日早晨,加禾村村民在焚烧地边秸秆荒草。事件发生后,奇村镇纪委依法依规对辛庄村支部书记王福光和村委主任王志刚、加禾村支部书记陈国红和村委主任张天亮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辛庄村包地块责任人李月亮、加禾村包地块责任人陈振宇党内警告处分,对辛庄村、加禾村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并全镇通报批评。

各村要以此为戒,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定岗定责到人,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加大巡查力度,真正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不放过任何时段,不放过每个地块,坚决禁止焚烧秸秆,实现全镇全天候“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禁烧目标,坚决打赢污染治理攻坚战。

奇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1日

忻府区:4名村干部被诫勉谈话,2人被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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