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场所如何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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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体分类

“九小场所”商户复业采取“非必要、不营业”原则,按照“民生优先、分批分次”的要求安全有序实施复业。

1. 优先复业的商户类别: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行业,如农贸市场、超市、副食品店、餐饮行业商户(禁止堂食,仅提供外卖服务)、理发店(仅提供理发服务)、机动车维修店、农资店、供水、供电、供气、通信运营门店等,且经营者及员工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商户。

2. 暂缓复业的商户类别:除优先复业商户类别外的非居民生活必需类商户,一律暂缓复业。暂缓复业类商户报备根据市区防控指挥部部署另行通知。

3. 商户经营场所不得为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二、复业条件

1. 防控机制到位。商户负责人为落实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负责,建立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制度,加强信息报告,确保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 员工排查到位。严把员工入口关,对所有员工休假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做到“一人一档”。同时,根据外地返昆人员隔离观察的相关要求,抓好防控措施落实。对疫情重点地区的返昆人员必须隔离14天以上,凭解除隔离通知书上岗。

3. 设施物资到位。要积极筹措防疫所需的口罩、测温仪器、酒精、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物资储备必须保证5天以上用量。

4. 经营管理到位。落实每日健康检查,每日对全体员工进行2次体温检测,所有员工一律佩戴口罩上岗,一旦发现情况,及时报告、果断采取处置措施,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做好商户内部的人员密集区疫情防控,落实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毒等措施,加强卫生和安全生产管理;对进入经营场所的消费者逐一测量体温,并提示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者,禁止其进入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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