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如的另一面,親情、友情、愛情她拿的都是“主卡”

這些年林心如爭議不斷,包括說與霍建華的結合也是,沒有一個人是完美的人,或許爭議只是對努力打拼的人的羨慕嫉妒恨,但那些又有什麼意義,讓爭議再飛一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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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看過下面的事情,你會知道,生活就像演戲,演技來源於生活,沒有平白無故的成功。

我們從三個維度來解析:

親情:成為爸媽的證婚人

林心如在國小的時候爸媽便因為性格不合而離婚,可能大人不會覺得有什麼,只要給到孩子足夠的愛或者說經濟支持就可以,但是對於年幼的林心如來說,在那個以離婚為恥的年代,林心如性格一度有些內向,不敢跟朋友說這個事情,有些時候可能會可以去迴避這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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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國中之後,可能臺灣比較開放,然後大家對於父母離婚這種事情都是習以為常的意見事情,到這個時候林心如也才意識到,原來自己不敢提的這件事原來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在某次採訪中林心如還講到,她的父親,“父母離婚的那家年,我父親就是新認識的女朋友,都會介紹給我認識”,“好像都不下十來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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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這樣離婚十年左右之後,因為對女兒的不捨和眷戀,兩個人有走到了一起,複合結婚了。機緣巧合林心如的姐姐在市場上買了一張證婚書,接著林心如就做了自己爸媽的證婚人。

不過林心如父母複合之後,還是時不時的會吵架,不是打鬧開玩笑的那種,這個時候林心如已經習以為常了,林心如當時最擔心的一個問題就是,“我已經是我爸媽的證婚人了,不能在成為他們的離婚見證人(臺灣法律規定)”,所以,當時覺得這個很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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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其父母,林心如的評價就是,父母是兩個性格完全不一樣的人,媽媽是在家裡呆不住的人,一定要去外面喝喝咖啡,逛逛街,但是父親就是屬於那種在家裡可以呆一整天的那種人,看看電視喝喝自己收藏的紅酒,這麼一天就過去了。不過自己的媽媽是真的很愛自己的媽媽,爸爸也是不能少了媽媽嘮叨的那種。但是有一種沒變那就是父母對自己的愛,更多的是對女兒的尊重,只要女兒幸福。

更多的時候林心如在家庭環境中,更像是一個家長,去協助處理家庭事務,越長大越懂得。

友情:好的友情都集中在國中

這好像跟我們都差不多,就像在工作中,我們會跟同事相處的時間會最長,但是僅僅是工作,出了工作的地方,可能大家都只會點點頭大家算作認識,或者說更多的是一些爾虞我詐。

但是在讀書的時候就不一樣,那時候沒有更多的利益關係,那種友情是最純真的,就像林心如說的,到現在大家都會時不時的聚會,只要自己一有時間就會大家聚一聚,雖然平時很少電聯,但是關係一直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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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現在的娛樂圈,可能都是一些,表面關係,更有些是利益需要。

林心如對友情還是很看重的,自己會認真對待,這種關係是一個人銘記一生的關係。這種關係確實對於一個旁人的我們來講也是深有體會的,當然這不是全部,是一大部分。

愛情:是美好的,人生是真的不能缺少愛情

魯豫:“你覺得你適合婚姻嗎”

林心如:“我不知道,因為我沒有試過”

魯豫:“但是我不適合婚姻,或者說婚姻不適合我,我不知道我屬於哪一種”

林心如:“我是需要有獨立空間的人”

......

林心如出道到現在演了這麼多瓊瑤愛情劇,卻只經歷過2段愛情,分後即被黑!

魯豫:“分開後會有傷痛嗎”

林心如:“看是怎麼分開”

魯豫:“分開應該沒有什麼好不好”

林心如:“我覺得分開要有理由,起碼你要讓我知道為什麼,現在分開了,你卻說沒有理由”

魯豫:“這樣的變現算不算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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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心如:“我覺得是沒有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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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豫:“那就是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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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麼樣,在面對魯豫對愛情的問題是,林心如一如既往的對愛情充滿了理性,首先無論任何原因,分手,請給理由,不要不明不白,其次無論愛情怎麼樣,它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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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心如總出道到現在一直備受爭議,但是這不阻礙她的發展,從不知名演員到出名的演員和知名製片人,但是我從來不拿附屬卡,我有能力養活自己和自己的家人,我一直拿的是主卡,如果有一個人願意和我一起分擔,那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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