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法院出台17项举措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南开法院出台17项举措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委及市高院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3月27日,南开法院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关于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总要求,切实增强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政治自觉,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努力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深入企业,主动服务。与企业加强沟通联系,主动摸排辖区企业因疫情产生的各类经营风险和法律问题,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结合企业实际,提出合理司法建议,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和化解因疫情产生的法律风险,切实减少不必要的诉讼,促进企业经营的规范化和健康化发展。

《意见》要求,要畅通涉疫情案件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大力推进网上立案工作,对于涉疫情的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加快立案登记,及时移送审判庭或执行局,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于困难企业,依法准予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及时依法办理退费手续,裁判文书生效后立即退还胜诉企业预交的诉讼费用。

《意见》强调,要全力维护企业稳岗就业,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积极引导企业与劳动者通过协商调岗调薪、轮岗轮休、采取灵活工时等方式保障劳动合同的履行。加大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调解力度,引导银企加强合作,适当缓解企业还贷压力,促使借贷双方通过展期、续贷或者分期还款等方式达成和解。审慎受理破产案件,支持申请破产企业重整再生。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因疫情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的被执行人企业,积极主动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对被执行人企业用于复工复产的资金、设备等,慎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等强制措施,给予被执行人企业合理的调整准备期,使其尽快投入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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