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管毆打外賣大叔,城管是否可能被判刑?

深圳城管毆打外賣大叔的視頻在網上流傳,華強北的幾名城管在巡查時,毆打一名外賣大叔。更過分的是,一名紅衣路人進行勸阻,也遭到了城管的毆打。視頻中城管人員囂張的態度讓大家反感,這幾年,大家逐漸對城管建立起來的好感,又被這起新聞摧毀。我們本文研究一下,城管在執行公務的過程中,是否可能構成犯罪?

深圳城管毆打外賣大叔,城管是否可能被判刑?


官方的處罰

在城管毆打處賣大叔事件發生後,當地的公安機關迅速處理,依法對城管人員處以行政拘留與罰款。在此次事件中,外賣大叔構成輕微傷,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毆打他人,最高可處15日拘留並處1000元罰款。

官方對於城管的處罰,在治安管理處罰的角度來看,已經屬於“頂格”。幸好這次外賣大叔與紅衣小哥並沒有構成輕傷以上,否則,這些城管人員有可能構成犯罪。下面,我們看一下,那些曾經被判刑的城管。

深圳城管毆打外賣大叔,城管是否可能被判刑?


執行公務依然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筆者在裁判文書網上找了兩個判例,城管人員在執行公務時,依然可能會構成犯罪。

案例1:案號是(2019)贛0802刑初192號,被告萬某是城管隊員,在執行公務中與被害人發生衝突,萬某將被害人打成輕傷二級,由於存在自首情節,並且被害人具有一定過錯,萬某積極賠償被害人,最終法院判決萬某犯罪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

案例2:案號是(2014)鄂棗陽刑二初字第00058號,被告馬某是城管人員,在執行公務時將被害人打至輕傷,馬某有自首情節,並且對被害人進行賠償、取得諒解,法院判決馬某犯故意傷害罪,免予刑事處罰。

我們可以看到,以上兩起判決,被告都是城管隊員,在執行公務過程中,都將被害人打成輕傷,不過,由於是在執行公務,被害人具有一定過錯,結合其他情節,最後都免予刑事處罰。

深圳城管毆打外賣大叔,城管是否可能被判刑?


針對城管的暴力,能否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為了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地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有個關鍵點:不法侵害。如果城管人員合法執行公務,那麼,這就是合法行為。例如,城管人員依法沒收正在非法擺攤人員的物品,該人員對城管的沒收行為進行防衛,他的行為不是正當防衛,並且屬於妨害公務。

有一些城管人員比較粗暴,路過的時候,什麼都不說,上來對擺攤人員就是一腳,這種行為明顯具有違法性,擺攤人員當然可以進行正當防衛。

寫在最後

城管人員在執行公務時,也需要依法處理,如果直接使用暴力,自己本來的合法行為就演變為違法行為。此次深圳的城管打人事件,雖然沒有造成輕傷的結果,但是,給人造成了很不好的印象,特別是路人勸阻也被毆打,更顯得這些城管的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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