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将流感须戴口罩写进法条,你支持吗?

疫情期间,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健康,我们见证了全国人民齐戴口罩、主动隔离、自觉拉开距离排队等场景;但也因为呼吸、行动不畅,没法抽烟等原因,不少人表示被疫情憋坏了。随着疫情逐渐好转,这些行为规定还应该保留吗?

26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就对《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二审。增加了有关疫情的几点内容:

流感戴口罩

首先就是戴口罩,在疫情爆发前,大街上很少有人佩戴口罩,但其实就算非新型病毒,流感季节期间已知病毒的威力也是不容小视的,拟规中就提到,将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列入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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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需如实提供情况

如果已经没有有效预防流感的传染,传染病患者需要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这也意味着传染性疾病患者需要更谨慎的考虑汇报情况,隐瞒则需要对提供的情况承担责任。

这一点同样体现在遇有突发事件时,人人都需要配合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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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野味

捕杀买卖野生动物,不仅破坏生态环境,也会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拟规中就提到了:不非法买卖、不滥食野生动物,这也包括了除食用以外其他用途的野生动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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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餐分食,公筷公勺

目前大家吃饭,往往有共同分食一盘食物,互相夹菜的习惯,而拟规中提出,要适量点餐,用餐实行分餐制,每人都只吃自己的那一份食物,如果夹菜,则应使用公筷公勺,用完放回原处,不放入自己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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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为了进一步严惩不文明行为,二审稿修改了关于从重处罚的规定,提出,实施本条例规定的不文明行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反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从重处罚。

此外,草案一审稿曾规定对拒不配合执法的行为可以予以曝光。为避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人格尊严,二审稿删去相关内容,并与治安管理和刑法作出衔接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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