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使用統考成績 新增廣東招生 湘潭大學

2020年湘潭大學全部使用生源省聯(統)考成績,面向山東、河南、河北、湖北、廣東、北京、湖南、上海等8個省(市)招生190人,今年較2019年增加了廣東招生。

學校藝考政策不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但與往年相比藝術類招生政策有變化,2019年學校在山東、河南、河北、湖北四省使用校考成績,2020年學校全部使用生源省聯(統)考成績

學校藝術類招生3個專業使用相同的錄取規則。考生美術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及高考文化成績均達省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進檔後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綜合分(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綜合分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綜合成績(綜合分)計算辦法:考生所在省(市)投檔錄取規則中已確定綜合分(綜合成績)計算規則的,則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規定執行;考生所在省(市)投檔錄取規則未確定綜合分(綜合成績)計算規則的,綜合分(綜合成績)換算方式為:綜合分=文化課成績×40%+專業成績×文化成績總分(滿分)/專業成績總分(滿分)×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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