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簡史(二十)邵雍

本文由《胡適的北大哲學課》讀書筆記整理而來。

中國哲學簡史(二十)邵雍

邵雍,字堯夫,范陽人,公元1011-1077年。曾在李之才那裡學習天象,後遊歷四方,看破紅塵當了道士。著有《皇極經世》六十二卷,《伊川擊壤集》二十卷。

邵雍一生致力於道家的自然主義,又學習了先天象數之學。當時的洛陽學派中,司馬光兩個方面都學過,程氏兄弟只是欣賞他的自然主義哲學,而不接受象數之學。他的自然主義,以“變化”為中心,程穎說是:“觀天地之運化,陰陽之消長,以達乎萬物之變”。

中國哲學簡史(二十)邵雍

一、變化

1、天道有消長,地道有險夷,人道有興廢,物道有盛衰。這是關於萬物變化總觀念。

2、天道生於動,地道生於靜。一動一靜而天地之道盡異。萬物變化都在天地動靜之道中。

3、今天的山,是昔日的原。今天的原,是昔日的川。這是觀自然地理地貌之變化。

中國哲學簡史(二十)邵雍

二、觀物

1、人靈於萬物,在於眼耳口鼻可以感知萬物。可以觀物。

2、人是物之至,聖人是人之至。聖人可以以一心觀萬心,一身觀萬身,一世觀萬世。換言之,聖人可以總結出萬事萬物的普遍的、必然的規律來。聖人可以用心體察天意、用口給天代言,用手為天工,用身為天事。換言之,聖人可以把自己融於天道之中,心口手身都符合天道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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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觀物,不是用眼睛去看,而是用心去體察。並不是用心去看物,而是用心去看理。人之所以可以認識到理,是因為“反觀”,反觀不是以我觀物,而是以物觀物。以眼觀物,這是經驗主義。以心觀物,這是主觀主義。這兩種方式,都達不到“理學”要義。

4、理,物之理也。天賦予我的,這是命。命之在我,是性。性之在物,是理。用我觀物,這是情。用物觀物,這是性。性公而明,情偏而暗。換言之,用客觀的事物來檢驗客觀存在,得到的知識也是客觀的。如果用自己主觀的意識來判斷客觀的事物,得到的知識是個人的意見,而不是真理。

中國哲學簡史(二十)邵雍

5、旁觀者的人生觀,因為過於強調觀物要做到“無我”,形成一種旁觀者的人生觀。這是邵雍當道士的思想依據。讓掌握“理”的人,脫離了實踐,只看不幹。名之為“無為”。

6、不可強通原則。邵雍說,以物觀物,不通的話,不能強通。沒關聯的不能強關聯。這麼幹的話,就會失去真理的客觀性,而形成“人術”,形成主觀的意見。他自己在寫《皇極經世》的時候,正是違反了這個原則。導致象數之學,成了人術。失去了科學性。

邵雍說:人生有五大樂,一生中國,二為男子,三為士人,四見太平,五聞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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