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零基礎文檔資料,2020年3月整理()

1、static變量

Java- 零基礎文檔資料,2020年3月整理()


 按照是否靜態的對類成員變量進行分類可分兩種:一種是被static修飾的變量,叫靜態變量或類變量;另一種是沒有被static修飾的變量,叫實例變量。兩者的區別是:

 對於靜態變量在內存中只有一個拷貝(節省內存),JVM只為靜態分配一次內存,在加載類的過程中完成靜態變量的內存分配,可用類名直接訪問(方便),當然也可以通過對象來訪問(但是這是不推薦的)。

 對於實例變量,沒創建一個實例,就會為實例變量分配一次內存,實例變量可以在內存中有多個拷貝,互不影響(靈活)。

2、靜態方法

 靜態方法可以直接通過類名調用,任何的實例也都可以調用,因此靜態方法中不能用this和super關鍵字,不能直接訪問所屬類的實例變量和實例方法(就是不帶static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成員方法),只能訪問所屬類的靜態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因為實例成員與特定的對象關聯!這個需要去理解,想明白其中的道理,不是記憶!!!

 因為static方法獨立於任何實例,因此static方法必須被實現,而不能是抽象的abstract。

3、static代碼塊

 static代碼塊也叫靜態代碼塊,是在類中獨立於類成員的static語句塊,可以有多個,位置可以隨便放,它不在任何的方法體內,JVM加載類時會執行這些靜態的代碼塊,如果static代碼塊有多個,JVM將按照它們在類中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執行它們,每個代碼塊只會被執行一次。

4、static和final一塊用表示什麼

static final用來修飾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可簡單理解為"全局常量"!

對於變量,表示一旦給值就不可修改,並且通過類名可以訪問。

對於方法,表示不可覆蓋,並且可以通過類名直接訪問。

備註:

1,有些數據是對象特有的數據,是不可以被靜態修飾的。因為那樣的話,特有數據會變成對象的共享數據。這樣對事物的描述就出了問題。所以,在定義靜態時,必須要明確,這個數據是否是被對象所共享的。

2,靜態方法只能訪問靜態成員,不可以訪問非靜態成員。

(這句話是針對同一個類環境下的,比如說,一個類有多個成員(屬性,方法,字段),靜態方法A,那麼可以訪問同類名下其他靜態成員,你如果訪問非靜態成員就不行)

因為靜態方法加載時,優先於對象存在,所以沒有辦法訪問對象中的成員。

3,靜態方法中不能使用this,super關鍵字。

因為this代表對象,而靜態在時,有可能沒有對象,所以this無法使用。

4,主函數是靜態的。

成員變量和靜態變量的區別:

1,成員變量所屬於對象。所以也稱為實例變量。

靜態變量所屬於類。所以也稱為類變量。

2,成員變量存在於堆內存中。

靜態變量存在於方法區中。

3,成員變量隨著對象創建而存在。隨著對象被回收而消失。

靜態變量隨著類的加載而存在。隨著類的消失而消失。

4,成員變量只能被對象所調用 。

靜態變量可以被對象調用,也可以被類名調用。

所以,成員變量可以稱為對象的特有數據,靜態變量稱為對象的共享數據。

靜態代碼塊:就是一個有靜態關鍵字標示的一個代碼塊區域。定義在類中。

作用:可以完成類的初始化。靜態代碼塊隨著類的加載而執行,而且只執行一次(new 多個對象就只執行一次)。如果和主函數在同一類中,優先於主函數執行。

final

 根據程序上下文環境,Java關鍵字final有"這是無法改變的"或者"終態的"含義,它可以修飾非抽象類、非抽象類成員方法和變量。你可能出於兩種理解而需要阻止改變、設計或效率。

final類不能被繼承,沒有子類,final類中的方法默認是final的。

final方法不能被子類的方法覆蓋,但可以被繼承。

final成員變量表示常量,只能被賦值一次,賦值後值不再改變。

final不能用於修飾構造方法。

注意:父類的private成員方法是不能被子類方法覆蓋的,因此private類型的方法默認是final類型的。

1、final類

final類不能被繼承,因此final類的成員方法沒有機會被覆蓋,默認都是final的。在設計類時候,如果這個類不需要有子類,類的實現細節不允許改變,並且確信這個類不會載被擴展,那麼就設計為final類。

2、final方法

如果一個類不允許其子類覆蓋某個方法,則可以把這個方法聲明為final方法。

使用final方法的原因有二:

第一、把方法鎖定,防止任何繼承類修改它的意義和實現。

第二、高效。編譯器在遇到調用final方法時候會轉入內嵌機制,大大提高執行效率。

3、final變量(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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