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小學4月11-12日開學,幼兒園4月13日開學

四川新聞網瀘州3月28日訊(記者 嶽東)今日,記者從瀘州市教育和體育局獲悉,該局發佈《關於全市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有關事項的通知》確定,全市高三年級於4月1日開學,初三年級於4月7日開學,高一、高二年級(含中職)於4月7-8日開學;初一、初二年級可於4月9日開學,小學各年級可於4月11-12日開學,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可於4月13日開學。

通知全文如下:

各區縣教育體育局,駐瀘高校,市直屬學校: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於 2020 年春季學期開學有關事項的通知》(川教函〔2020〕112 號)要求,經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現將全市各級各類學校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區縣各學校在確保師生員工絕對安全的前提下,分區分類、分級分段、錯時錯峰、陸續有序組織開學復課,有條件的學校應實行封閉式管理。

二、全市高三年級(含已報名參加高考的中職學校畢業年級學生)於4月1日開學,初三年級於4月7日開學,高一、高二年級(含中職)於4月7-8日開學;初一、初二年級可於4月9日開學,小學各年級可於4月11-12日開學,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可於4月13日開學。

三、駐瀘高校開學時間根據疫情防控情況,按省教育廳通知要求執行,正式開學前學生不得提前返校。

四、校外培訓機構在中小學校全面開學復課前不得開展線下培訓活動。

五、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學校管理權限,各地各校要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嚴格按照《瀘州市教育和體育局 瀘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印發〈瀘州市學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開學方案〉的通知》要求,統籌做好應急演練、物資籌備、評估驗收等疫情防控和開學復課各項工作,尚不具備開學條件的暫不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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