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多地公佈“分批次、錯峰開學”具體時間安排

3月27日晚至28日,江蘇省多個城市公佈“分批次、錯峰開學”的具體安排。開學時間從3月30日直到4月20日,一般分4—5個開學批次。


江蘇多地公佈“分批次、錯峰開學”具體時間安排

3月26日,江蘇省徐州市睢寧縣實驗小學附屬幼兒園的老師在佈置教室。ICphoto供圖

其中徐州市宣佈,為保證春季學期教學時間,在依法保證教職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的基礎上,利用週末上課等方式彌補教學時間,倡導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週末雙休改為單休(清明、五一等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此外適當延後暑期放假時間,中小學今年暑假原則上安排在7月18日放假。

常州市

常州市各級各類學校自2020年3月30日起分批次、錯峰開學,具體安排如下:

(1)中小學(含特殊教育學校)開學批次安排:

3月30日:全市高三、初三年級開學;

4月7日:全市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小學四、五、六年級,特殊教育學校可以開學;

4月13日:全市小學一、二、三年級可以開學。

(2)幼兒園做好開學準備,具體開學時間另行通知。

(3)職業學校開學批次安排:

3月30日:參加2020年對口單獨招生考試的年級開學;

4月7日:不參加2020年對口單獨招生考試的三年制中職畢業班和五年制高職畢業班可以開學;

4月9日:五年制高職的三、四年級可以開學;

4月13日:三年制中職和五年制高職的一、二年級可以開學。

各技工院校從4月13日起可以開學,實行錯區域、錯學段、錯時間分批有序開學,4月20日前完成開學。

(4)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學校基本防控條件不具備不開學、師生和校園公共安全得不到切實保障不開學、現場驗收不合格不開學”的要求,具備條件的地方分期分批有序開學,不搞“一刀切”。

(5)校外培訓機構、嬰幼兒照護機構以及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恢復線下集中培訓(照護)活動的時間,在當地中小學全部開學後由轄市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指揮機構確定。其他教育機構的開學工作按相關規定執行。

徐州市

徐州市中小學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開學時間和總體要求

全市中小學(含高職校、中職校、高等師範學校、技工學校、特教學校、幼兒園,下同)自3月30日起分批次、錯峰開學。

具體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3月30日,高三、初三年級和中職學校“對口單招班”開學;

第二批次:4月7日,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年級開學;

第三批次:4月13日,高職校、中職校、高等師範學校、技工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小學四到六年級開學;

第四批次:小學一到三年級、幼兒園開學,具體開學時間視疫情防控情況另行確定,並提前向社會發布。

校外培訓機構、托幼機構恢復線下活動時間,在當地中小學全部開學後視疫情防控情況確定。

進一步落實細化各項措施,逐校開展審核驗收,切實做到“疫情沒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開學、學校基本防控條件不具備不開學、師生和校園公共衛生安全得不到切實保障不開學”。

(2)週末和暑假安排

保證春季學期教學時間。在依法保證教職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的基礎上,可採取適當延後暑期放假時間、利用週末上課等方式彌補教學時間。

中小學今年暑假原則上安排在7月18日放假,倡導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週末雙休改為單休(清明、五一等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其他學段和年級週末教學安排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鹽城市

鹽城市各級各類學校自2020年3月30日起分批次、錯峰開學。具體安排如下:

1.高三年級、初三年級:3月30日開學;

2.高一高二年級、初一初二年級、小學四五六年級、中職學校:做好4月7日開學準備;

3.小學一二三年級、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技工學校:根據前期學校開學情況,原則上做好4月13日開學準備;

4.高校:以4月13日為起始時間做好開學準備,具體開學時間經省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學校防控組批准後由學校發佈;

5.校外培訓機構、嬰幼兒照護機構恢復線下集中培訓(照護)活動的時間,在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全部開學後,由市、縣(市、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適時向社會公佈。

各地各校要認真落實教育部、省、市明確的學校防控各項要求,嚴格履行相關審查批准程序,確保符合條件方可開學,切實保障廣大師生和校園公共衛生安全。

蘇州市

蘇州市各級各類學校自2020年3月30日起分批次、錯峰開學。

(1)驗收合格的中小學校(含特教學校、幼兒園)分批次錯時錯峰開學。

第一批次:高三年級、初三年級3月30日開學;

第二批次:初一、初二年級,高一、高二年級,小學四、五、六年級做好4月7日開學準備;

第三批次:小學一、二、三年級,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做好4月13日開學準備。

(2)驗收合格的中職學校分批次錯時錯峰開學。

第一批次:職業學校對口單招三年級3月30日開學;

第二批次:各市、區職業學校其他年級做好4月7日開學準備;

第三批次:市區直屬高職校做好4月13日開學準備。

(三)驗收合格的外籍人員子女學校、臺商子女學校經批准後開學,具體時間參照同批次年級執行。

(四)在蘇高校以4月13日為開學起始時間做好開學準備工作,具體開學時間經省教育廳批准後由學校發佈。

(五)校外培訓機構、嬰幼兒照護機構恢復線下集中培訓(照護)活動的時間在全市中小學校全部開學後,可向屬地管理部門提出恢復線下集中培訓(照護)申請,達到防控要求的可有序恢復線下培訓活動。

各校具體開學時間經各地疫情防控指揮部結合當地疫情批准後實施。



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 作者 吳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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