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地公布“分批次、错峰开学”具体时间安排

3月27日晚至28日,江苏省多个城市公布“分批次、错峰开学”的具体安排。开学时间从3月30日直到4月20日,一般分4—5个开学批次。


江苏多地公布“分批次、错峰开学”具体时间安排

3月26日,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的老师在布置教室。ICphoto供图

其中徐州市宣布,为保证春季学期教学时间,在依法保证教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基础上,利用周末上课等方式弥补教学时间,倡导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周末双休改为单休(清明、五一等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此外适当延后暑期放假时间,中小学今年暑假原则上安排在7月18日放假。

常州市

常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2020年3月30日起分批次、错峰开学,具体安排如下:

(1)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开学批次安排:

3月30日:全市高三、初三年级开学;

4月7日:全市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小学四、五、六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可以开学;

4月13日:全市小学一、二、三年级可以开学。

(2)幼儿园做好开学准备,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3)职业学校开学批次安排:

3月30日:参加2020年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年级开学;

4月7日:不参加2020年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三年制中职毕业班和五年制高职毕业班可以开学;

4月9日:五年制高职的三、四年级可以开学;

4月13日:三年制中职和五年制高职的一、二年级可以开学。

各技工院校从4月13日起可以开学,实行错区域、错学段、错时间分批有序开学,4月20日前完成开学。

(4)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现场验收不合格不开学”的要求,具备条件的地方分期分批有序开学,不搞“一刀切”。

(5)校外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以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照护)活动的时间,在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辖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确定。其他教育机构的开学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徐州市

徐州市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学时间和总体要求

全市中小学(含高职校、中职校、高等师范学校、技工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下同)自3月30日起分批次、错峰开学。

具体批次如下:

第一批次:3月30日,高三、初三年级和中职学校“对口单招班”开学;

第二批次:4月7日,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年级开学;

第三批次:4月13日,高职校、中职校、高等师范学校、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四到六年级开学;

第四批次:小学一到三年级、幼儿园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发布。

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恢复线下活动时间,在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后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

进一步落实细化各项措施,逐校开展审核验收,切实做到“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

(2)周末和暑假安排

保证春季学期教学时间。在依法保证教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基础上,可采取适当延后暑期放假时间、利用周末上课等方式弥补教学时间。

中小学今年暑假原则上安排在7月18日放假,倡导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周末双休改为单休(清明、五一等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其他学段和年级周末教学安排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盐城市

盐城市各级各类学校自2020年3月30日起分批次、错峰开学。具体安排如下:

1.高三年级、初三年级:3月30日开学;

2.高一高二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小学四五六年级、中职学校:做好4月7日开学准备;

3.小学一二三年级、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技工学校:根据前期学校开学情况,原则上做好4月13日开学准备;

4.高校:以4月13日为起始时间做好开学准备,具体开学时间经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批准后由学校发布;

5.校外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照护)活动的时间,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开学后,由市、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适时向社会公布。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省、市明确的学校防控各项要求,严格履行相关审查批准程序,确保符合条件方可开学,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

苏州市

苏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2020年3月30日起分批次、错峰开学。

(1)验收合格的中小学校(含特教学校、幼儿园)分批次错时错峰开学。

第一批次:高三年级、初三年级3月30日开学;

第二批次:初一、初二年级,高一、高二年级,小学四、五、六年级做好4月7日开学准备;

第三批次:小学一、二、三年级,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做好4月13日开学准备。

(2)验收合格的中职学校分批次错时错峰开学。

第一批次:职业学校对口单招三年级3月30日开学;

第二批次:各市、区职业学校其他年级做好4月7日开学准备;

第三批次:市区直属高职校做好4月13日开学准备。

(三)验收合格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台商子女学校经批准后开学,具体时间参照同批次年级执行。

(四)在苏高校以4月13日为开学起始时间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具体开学时间经省教育厅批准后由学校发布。

(五)校外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照护)活动的时间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部开学后,可向属地管理部门提出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照护)申请,达到防控要求的可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

各校具体开学时间经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结合当地疫情批准后实施。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 作者 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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