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须循天理,做人要守良心



做事须循天理,做人要守良心


天理二字,与人欲相反。天理者,做人之准则,就好像工匠师傅手里的工具,有规有矩,又像弓箭手必须要有箭靶一样,有目标和方向不能随心所欲。

放弃规矩,规律办事就不能成功,遵循规律就是公道,舍弃规律就是狭隘,坚守规则就是顺应天意,不顾道德规律就会遭到报应。

循天理者宅衷仁恕,天道佑之,各种福报与之相迎。

不顾道德之人,待人行事立意苛刻不友善,常有不顺和灾难相伴。

福报和灾难相比,得与失真是天壤之别!

做人做事是这样,平时说话的时候也必须循天理二字,出言要顺人心,合情合理。

做事须循天理,做人要守良心


不弃疯女(《懿行录》)

福清文绍祖之子,与柴公行议婚。既聘,柴女忽患疯。绍祖以其恶疾也,欲更之。妻大怒曰:“吾有儿,当使其顺天理,自然久长。背礼伤义,速其祸也!”乃娶柴女归。次年子登第,女亦病痊,三子皆贵。

古来娶瞽女、病女者,类多身荣子贵。无他,以其立心仁厚,能为彼苍包容一人,彼苍亦将优待一人矣。

弃妻重娶(沈永思说)

娄县顾元吉,初作吏,手不释卷,后为诸生,试辄冠军,生徙日众。然每入场辄见有妇女随之,文思遂乱。盖顾少年曾聘一妻,以其出自寒微也,竟不娶,致彼抑郁而死。晚年得狂疾,屡欲自击其阴,门人尝坚护之,少懈,辄欲奋击。既而行至桥上,见河水甚清,叹曰:“此处可葬我!”遂自投而死。时康熙某年六月初一日也。

以寒微而弃之,天必使其终于寒微矣。宜其具此文才,讫无成就,终葬江鱼之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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