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財務多年貪汙超1.5億,內控被否,背後什麼瓜?

3月25日,天津港發佈年報,並一口氣發佈了18則公告,包括“財務人員鉅額貪汙導致的會計差錯及追溯調整”。

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被出具否定意見。

該事件涉及的資金影響追溯至2016年,2016至2019年度,每年涉及資金金額分別為460萬元、1,765萬元、6,375萬元和6,790萬元,合計1.539億元。


上市公司財務多年貪汙超1.5億,內控被否,背後什麼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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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財務多年貪汙超1.5億,內控被否,背後什麼瓜?

上市公司財務多年貪汙超1.5億,內控被否,背後什麼瓜?

上月看到鉅額貪汙消息時,最直接的感受是震驚,待詳細查看了該公司近兩年的公告後,震驚之餘,內心更是添加了幾分蹊蹺,最讓人心生疑問的兩點:

  • 一個財務人員,是的,一個上市公司的財務人員,貪汙能超過1.5億元之巨,且能持續多年,公司控制得無效到什麼程度?問號滿滿…
  • 近兩年來,從董事、監事、董秘到總裁、董事長,各路高管頻繁變動,真的僅僅是個人原因的正常工作變動?問號多多…

還記得,2月12日晚間,天津港(600717)發佈公告稱,旗下全資附屬公司天津港焦炭碼頭有限公司(簡稱“港焦炭碼頭”)的一名財務人員涉嫌貪汙公款,金額高達人民幣1.539億元。


一時間,市場為之震驚。


與此同時,天津港稱,該事件可能影響上市公司業績。焦炭碼頭近年來業績低迷,2018年度虧損逾8000萬元。


天津港被公司“內鬼”貪汙1.539億

2月12日晚間,天津港對外發布了這項重大事項報告同時表示,目前該財務人員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屬地監察機關立案,並被採取留置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之中,公司全力配合監察機關開展案件調查和涉案款物追繳工作。


上市公司財務多年貪汙超1.5億,內控被否,背後什麼瓜?


一名財務,能從企業貪汙上億元資金,著實令人吃驚。


不過,這一消息披露後,在天津港投資者之間引發熱議。有投資者感嘆這名財務膽子太大,吃得太猛;而也有投資者認為,事件暴露出上市公司的內控、財務管理存在漏洞,甚至擔心公司還存在其它財務黑洞。


那麼,這個焦炭碼頭是什麼來頭?

據公開資料顯示,天津港是全國知名港口之一,集貨物裝卸、港口物流及其它相關港口服務為一體。公司於1996年上市,實際控制人是天津市國資委。

而天津港焦炭碼頭是天津港旗下的全資子公司,於1999年12月29日投入運營,主要經營範圍包括大宗散貨的存儲、裝卸、搬運以及場地、機械設備租賃等業務。

目前,焦炭碼頭現有兩個泊位,其中南五泊位為非金屬礦石泊位,泊位等級為10萬噸級,南六泊位為焦炭專業化泊位,泊位等級為7萬噸級,公司年吞吐能力在1500萬噸以上。

然而,雖然坐擁年吞吐能力達1500萬噸的港口,焦炭碼頭的經營業績確實不盡人意,甚至一度出現大幅虧損的情況。


據公開資料顯示,2014年-2016年,焦炭碼頭的淨利潤分別為人民幣1.07億元、2.44億元、1.73億元。


然而,受政策性影響,從2017年起-2019年上半年度焦炭碼頭的淨利潤分別為1343.97萬元、虧損8499.27萬元、192.28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半年報顯示,焦炭碼頭有限公司淨資產為6.63億元,去年前6個月淨利潤為192.28萬元。


而這名財務人員涉嫌貪汙公款達1.539億元,就相當於該公司淨資產的四分之一!


此外,隨著天津港焦炭碼頭業績走下坡路,公司管理層也開始出現頻換。


據百度企業信用顯示,2018年11月6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止,天津港焦炭碼頭的董事(理事)、經理、監事及法人代表變更次數有八次。其中法人代表更換一次,董事(理事)、經理、監事更換次數達7次。


為何一名財務人員能貪汙上億資金?是否還存在其他“內幕”?


業內分析認為,某種意義上講,焦炭碼頭在管理上應該存在一定的問題,不然高級管理人員短時間內會進行頻發更換呢?“一名財務人員涉嫌貪汙公款累計達到1.539億元才被發現,顯然在賬務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問題。”


天津港在公告中表示,事件發生後,公司立即組織資金管理全面自查工作,對公司及所屬公司進行全面檢查。經檢查,確認公司及其他所屬公司不存在資金安全問題。


同時,天津港還特別強調,事件不影響公司日常運營,公司整體業務運營正常。不過,公司稱,預計公司財務數據可能受到一定影響,具體金額尚不確定。


雖然具體影響財務數據的金額有多大,暫時不得而知。但是對於現階段處於業績下滑窘境的天津港來講,無疑是雪上加霜。


數據顯示,在2016年~2018年,公司的淨利潤分別為13.4億元、8.24億元、6億元。


此外,天津港2019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收94.24億元,同比下滑0.02%;淨利潤6.74億元,同比微增4.09%。除2017年同比微增不足1%外,天津港營收已是連續4年下滑。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經營業績外,在天津港焦炭碼頭未出事前,管理層同樣存在頻繁的變動情況。


2月6日,公司披露稱,總裁劉慶順、董事長梁永岑因工作變動原因辭職。隨後,公司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公司董事會聘任安國利先生為公司總裁,任期三年。


披露年報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3月25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報告,2019年實現淨利潤6.02億元,同比增長12.16%,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子公司一財務人員貪汙過億導致淨利減少6,790萬。在年報披露前,天津港包括總裁、董事長、董事、監事會主席在內多名高管提出辭職。


年報數據顯示,2019年度,天津港實現營業收入128.85億元,較上年同期130.60億元減少1.75億元,下降1.34 %,完成年度計劃131.14億元的98.25%;利潤總額13.20億元,較上年同期13.31億元減少0.11億元,下降0.85%;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6.02億元,較上年同期5.37億元增加0.65億元,增長12.16%。


與此同時,天津港同日還披露了《關於前期會計差錯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公告稱,由於此前爆出的子公司財務人員涉嫌貪汙公款案件,造成該子公司部分貨幣資金損失,案件涉及影響追溯至2016年,天津港對相關會計期間財務數據進行追溯調整,其中2019年淨利潤差錯更正累計影響金額為-6,790萬元。


詳細公告如下:

上市公司財務多年貪汙超1.5億,內控被否,背後什麼瓜?


回顧可見,2020年2月13日,天津港發佈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項公告》,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天津港焦炭碼頭有限公司(下稱“焦炭碼頭公司”)一名財務人員涉嫌貪汙公款1.539億元。目前,該財務人員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屬地檢察機關立案。截至目前,案件仍在調查之中。詳見《剛剛,上市公司緊急公告稱子公司財務人員貪汙公款1.5億被捕》


天津港發展(03382.HK)也發佈公告,已聘用獨立法證專家負責對焦炭碼頭公司財務人員涉嫌貪汙公款事件和其他相關事項展開獨立法證調查工作。該事件涉及的資金影響追溯至2016年,2016至2019年度,每年涉及資金金額分別為460萬元、1,765萬元、6,375萬元和6,790萬元,合計1.539億元。


多位高管辭職


年報披露前不久,天津港的一名董事以及上任不到一年的監事會主席相繼辭職。值得一提的,自去年6月以來,天津港多位高管辭職,涉及總裁、董事長、董事、監事會主席等。


今年3月13日,天津港董事馬全勝申請辭去董事職務,繼續擔任公司副總裁職務。3月18日,天津港監事會主席徐華申請辭去公司第九屆監事會主席及監事職務,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需要指出的是,徐華於2019年11月15日剛剛被選舉為天津港監事會主席。


去年6月和9月,天津港原監事會主席王存傑、董事會秘書郭小薇陸續辭職,經查詢,王存傑自2008年至2019年6月一直擔任天津港監事會主席一職。巧合的是,天津港曝出子公司財務人員涉嫌貪汙公款事件前一週,天津港原董事長梁永岑、原總裁劉慶順於2月5日同時申請辭職。


對於高管變動,有天津港的投資者在互動平臺上提問公司:“公司最近一年內高管變動頻繁,是什麼情況?董事長、董事、總裁、董秘,幾乎都換了一遍。”

上市公司財務多年貪汙超1.5億,內控被否,背後什麼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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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財務多年貪汙超1.5億,內控被否,背後什麼瓜?

上市公司財務多年貪汙超1.5億,內控被否,背後什麼瓜?

今年3月23日,天津港在互動平臺回覆上述問題時稱:“公司最近一年確有董事長、董事、高管人員的調整,但相關人員的變動均非由於個人原因,均因正常工作變動原因。”

25日,天津港在公告中表示:“今後工作中,公司將持續全面梳理管理制度和流程,強化制度執行,定期開展資金風險排查、資金管理內控專項檢查,以及組織公司管理層及財務崗位相關人員接受培訓,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和執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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