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檢察院關於恢復接待群眾來訪的公告

本溪市人民檢察院

關於恢復接待群眾來訪的公告


根據遼寧省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和省檢察院統一安排部署,自2020年3月30日起,全市兩級檢察機關信訪接待場所恢復接待群眾來訪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疫情未全面解除期間,來訪人員須按規定自覺採取防護措施,務必佩戴口罩,配合安保人員做好身份證登記、體溫檢測、安保檢查等防控安檢工作。如有發熱或咳嗽等症狀,不得進入接待和辦公辦案場所。


二、請來訪人員自覺遵守來訪和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服從工作人員指引。反映問題完畢後,請及時離開接待和辦公辦案場所。


三、疫情未全面解除期間,建議來訪人員通過撥打電話、郵寄信件、登錄網站等方式反映訴求。


我們將嚴格按照“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的工作要求,及時認真辦理好群眾反映的信訪事項,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特此公告

本溪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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