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段性降低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日前,市發改委向全市下發了關於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相關通知,並聯合電業部門深入企業調研,及時發現解決政策落實中出現的具體問題,以實際行動減輕企業負擔,助力企業發展。

通知明確,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階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它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用電成本。電網企業在計收上述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為了讓企業真切享受到政策紅利,市發改委第一時間將文件轉發至縣區發改部門和相關企業,並在政府門戶網發佈進行宣傳,積極主動向用戶告知,明確降價範圍對應的用戶,妥善做好政策執行時間追溯,與相關企業一道開展政策宣傳解讀工作,確保儘快將政策執行到位。

近日,市發改委還與本溪國電公司組成調研組,就我市部分企業雖然在高耗能企業目錄中,但有部分項目屬非高耗能類別,應該享受優惠政策這一問題開展有針對性的調研,並上報省發改委。通過政策爭取,將採礦、供水等環節納入享受階段性降低用電政策類別,進一步降低企業運營成本,使降電價紅利及時足額傳導到終端用戶。

通過建立協調機制,跟蹤監督,市發改委與國電公司及時發現並解決企業和用戶在政策落實中存在的實際問題,目前已為本鋼企業在採礦、供水環節優惠電費約1560萬元。據估算,此次階段性降價,將為全市復工復產企業優惠電費成本約6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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