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公安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啟動打擊整治網絡刷單專項行動

包頭公安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啟動打擊整治網絡刷單專項行動

包頭市公安局 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開展打擊整治網絡刷單專項行動的通告

為充分發揮全市網絡市場監管部門聯席會議作用,打擊網絡市場突出問題,進一步規範電子商務行為,淨化網絡市場交易環境,徹底剷除以“網絡刷單”名義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土壤,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切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包頭市公安局和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在我市聯合組織開展打擊網絡刷單專項行動,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打擊整治範圍和重點

1. 電子商務經營者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2. 電子商務平臺縱容、默許其平臺內商家參與刷單炒信的行為。

3. 經營者組織“刷手”幫助其他電子商務經營者虛構交易、編造評價的行為,或者為其他電子商務經營者刷單炒信提供技術支持的行為。

4. 通過手機短信、求職網站、社交軟件等各種信息渠道發佈、傳播兼職刷單招聘廣告的行為,或者通過聊天室、社交軟件群組等信息渠道,向其他人傳授網絡刷單方法的行為。

5. 無視、縱容兼職刷單招聘廣告、網絡刷單方法等違法信息在自己所管理的網站、社交群組內傳播的行為。

6. 通過組織寄遞空包裹、利用虛假快遞信息等方式,幫助其他電子商務經營者進行刷單炒信的行為。

7.參與網絡刷單,有償幫助商家虛構交易、編造評價的行為,但因遭受網絡刷單詐騙的被害人除外。

8.以虛假“兼職刷單”為誘餌,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的行為。

二、進度安排

打擊整治網絡刷單專項行動從即日起開始至2020年8月底結束,分為三個階段。

(一)排查整治階段(2020年4月底前)

1. 加大網絡執法巡查力度,對我市轄區內電子商務經營者、寄遞業進行全面清查,對發現的問題逐條建立臺賬,督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進一步加強對刷單炒信行為的檢查監控,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並採取制止措施。

2. 深入開展普法宣傳,讓“刷單違法”觀念深入人心,發動廣大群眾對上述八個方面內容積極檢舉揭發,提供相關線索。

3. 全面開展自查自糾,督促各類網站、社交軟件中“兼職群”“創業群”等社群管理員、群主開展自查自糾,限期全面清理違規內容。

(二)集中執法階段(2020年8月中旬前)

排查整治階段結束後,對檢查發現、群眾舉報違法行為仍在繼續的,嚴格落實執法措施,依法追究違法行為人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鞏固提高階段(2020年8月底前)

總結經驗做法,鞏固行動成果,形成常態化監管機制,保持對網絡刷單違法行為的持續高壓態勢。

三、舉報方式

1.涉及利用刷單名義實施詐騙或者其他發佈、傳播刷單廣告等違法信息行為投訴舉報受理部門:

包頭市公安局

電話:11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2.涉及電子商務經營者網絡刷單炒信行為投訴舉報受理部門:

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電話:1231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包頭市公安局 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6日

包頭公安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啟動打擊整治網絡刷單專項行動

包頭公安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啟動打擊整治網絡刷單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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