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村支書要承包村民的土地,每畝500元,包到2028年,一年一給錢問合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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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農村小夥來談一談,村支書包村民地,500一畝,到底合算不。

我給大家先講一講,我們這發生的一個案例,與上面的問題有非常相似的地方,以供大家參考。


有一個加工企業相中了,我們附近村的土地,要承包村裡所有的土地,種植他們企業需要的植物,承包期限是十年,承包費是每畝地600元,這可把老百姓樂壞了,家家都有兩晌來地,一把給齊就是十八萬,自己乾點什麼都可以了。

可沒想到,這加工企業,不是一把給,分批給,還想下打租,這老百姓就不幹了,這分明是佔便宜來了,你要跑了,我們找誰要錢去,最後這事也沒成,這企業很出名。

事後大家想了想,自己奢望人家一把齊,也不現實,這個村有300晌地,一把齊就是九萬一晌,全算下來兩千七百萬,這利息錢就夠這企業掙一陣的。


村支書要承包村民的土地,這是好事,至少承包的人越多,土地越貴,對農民越有利,500一畝的價格,與當地相比是高是低,如果基本一樣,你要考慮如下幾件事。

除了他還有沒有人包,農民的土地出租,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年都會換不同的租客,價格也隨糧食的漲掉起伏,太賤怕吃虧,太貴沒人包,尤其是貴時多年一包,更難。

一年往外一包,有沒有人包,農村種地因不同需求,承包的年限有長有短,像我承包一塊旱田地,給改水田,我就要求他承包期十年,我一年一給,否則我不給改水田。

還有一種是糧食價格太高,地價已經到頂峰,承包者都希望一年一包,這樣包風險小,萬一來年掉價,損失少。


這價格自己種能不能賺錢,如果自己種剩的多就自己種,自己種不合算,就承包出去。

簽訂合同的時候,知道土地的用途,如果以後地升值,怎麼辦,地掉價怎麼辦,這些都可以談。

村支書包村民的土地種很正常,有一種情況,是所有老百姓都知道的,就是不掙錢他們也要承包,這其中的道道,不是農民不知道。


田俊超白


我們村在2017年就有本村的人流轉五百畝土地,我家有六畝土地也流轉給了種糧大戶。合同定的也是2028年,每年每畝價格是800元。合同上寫的也是一年一給錢。

要說土地流轉的價格到底多少錢比較合理?這個問題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確定才比較合適。我們村一共有一千六百畝土地,現在還有三分之二的土地沒有參加流轉。這些土地還都是自家種著。根據我們村的情況來看,種糧大戶還是能掙不少錢的。因為我們村的所有土地裡都是國家投資鋪設的灌概設施,插卡就能澆水。我們這裡是平原,是國家基本農田重點保護區,一年基本上都是種兩茬,上茬冬小麥,下茬晚玉米,兩茬莊稼基本上每年畝產都在2500斤以上。另外,從種到收全部都是機械化。所以,我們村裡還有三分之二的人家沒有參加土地流轉。

關於土地流轉一年一給錢合不合算?對於這個問題我的觀點是:無論做什麼交易都要兩相傾願才行,如果光考慮一頭的利益是不行的。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其實老百姓心中都是有帳可算的。總之,土地流轉的定價多少,不能讓農戶太吃虧,也不能讓種糧大戶掙不到錢,其實種糧大戶也是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如果遇到災年,肯定是要賠錢的。這個問題也要換位思考一下就好辦了。

我們村裡為什麼還有三分之二的土地沒有參加流轉呢?因為就我們村的情況來看,自已種地比流轉出去肯定還能多掙一些錢,所以,大部分人家就沒有參加流轉。那麼,為什麼我家的六畝土地卻流轉給了種糧大戶呢?因為我們村裡在土地流轉以前有一些人家把土地轉租給別的農戶,每畝每年才給250元左右,連糧食補貼加一塊最多也就是400元左右。這次土地一流轉,價格翻了一倍。所以,我也把六畝地流轉給了種糧大戶。現在,我在縣城菜市場做點小買賣,一天也能掙幾十塊錢,比在家種地強多了。

總之,關於土地流轉的問題,一定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定價才合理。不能讓農戶太吃虧,讓種糧大戶撿了大便宜,也不能把價格定的太高了,讓種糧大戶掙不到錢,如果種糧大戶掙不到錢的話,這樣的買賣就做不長了。最後請雙方換位思考一下,這個問題就好辦了。


少利17


每個地方的情況不一樣,我們這裡屬於相對比較落後的地方,距離縣城50公里,我們村書記也租了村民100畝田地種果樹,據我瞭解,租金是200元每畝每年,租期是30年,租金分兩次付清,第一年付前15年的租金,15年後再付後面15年的租金,如果是一年一年付的話就是300元每畝每年。

從租金總額來看,分兩次付清,一畝地租30年是6000元,如果每年付是9000元,相對起來分兩次付更划算,但是這也不是絕對的,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錢會越來月不值錢,現在一次性付出3000元去,是實實在在的現金,而我分15年付出去,每年300元,到後面可能300元都沒有之前200元值錢,這就好比買房子按揭和一次性付款的區別,看你自己是怎麼看待的,也看你投資的錢是自己的錢還是貸款來的錢。

再來對比一下分兩次付款和每年一付的其他優勢,我們村書記說,他肯定選擇分兩次付款,即便是一樣的錢他也願意分兩次付錢,他說如果一年一年付錢,就怕到時候有村民反悔,不願意把田地租給你,果樹種下去了,怎麼辦,有人會說有合同不怕,但是在農村裡有的時候合同真的沒什麼用,就是一張白紙,他不要你的錢,怎麼辦?如果是分兩次付錢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了,一次性把十五年的錢給他,他得了錢也就沒法反悔了,如果自己資金充足,都想一次性把30年的錢全部付完。




走路上北京


不知道你們那是平原還是山區,我是河北平原的,家裡的地租出去兩年了,每畝800塊錢。如果自己和家人都可以出去工作或者都打工的話,租出去還是合算的,但前提你們村的書記不會找藉口拖著大家的租金不給,我們村第一年的租金就被村委會拖到現在也沒給。


凱旋輝來z


合算合算太合算了!我在這裡吐槽,大家千萬別噴我哦!

自從我的孩子們讀初中後我們夫婦倆就沒有時間管承包地了,剛開始兩年收種時都是老公的三個哥哥幫忙,但嫂子們有微詞說沒時間種地就分給他們算了,然後給點大米我家吃吃,我想想就放棄這個6年吧,待孩子們高考畢業後再回家種地。

一轉眼6年過去了,三個嫂子還是分別種著我家的水稻田,沒有要歸還的意思!我也不知道怎麼開口要回,這6年裡春耕秋收沒看過嫂子們捨出一粒米來,反而聽鄰居說大哥有次用方便袋裝了袋新米準備送我家,讓煮新米粥吃,大嫂陰陽怪氣的說他家反正有錢這些年沒種地一樣不缺大米,你這袋新米拿到鎮上會賣到30多元吧,說罷奪過米袋拎回去了!

現在政府鼓勵農民大面積承包土地,把土地化零為整,收割烘乾設備一體化,無人機噴灑農藥,田間施肥澆水,先進的生產設施齊全完善。

土地被承包後,我們現在就可以專心上班,而且還得到農業補貼,每畝地還有500元承包金,這樣算算每畝淨賺700元左右,何樂而不為呢[可愛]


請帶我遠走高飛


你這個不錯了,我爸我媽領著我出來打工那時候要包地,我們也不知道要籤合同,在外邊兒打工那地都給鄰居種了,他也沒告訴我,我在外邊兒搞了對象需要把戶口遷到外地去,逼著把我爸我媽的地都給退了,要不然他們不給我開證明,那時候也不懂法,我爸我媽就給簽了退地協議。


唐人7373


感謝你提出的問題。

農村土地承包的年現國家放開了,農民自己有流轉權,關於村支書要承包全村的地,每畝500元,一直承包到2028年,前提是一年一交承包費,這個是玩了文字遊戲,以後地價上漲了,承包費沒上漲,承包費一年一拿,村支書省下了這些年的利息錢,所以我認為不合適。

如果是水澆地,就得有水利設備,如果村支書在承包期限內水利設備壞了,這錢由誰出,是村支書拿還是村民拿,如果村民拿錢修理就不是500元了,另外現在國家玉米和大豆有補貼,這個補貼歸誰,如歸村支書,你算一算剩多少錢一畝了。

土地承包一年一包最合理,農民會根據物價的上漲上調土地的承包價格,這樣才不吃虧。


肖為華


大家知道,土地是我們農民的命根子,從現在到2028年是9年承包期,更要謹慎為好。下面結合題主所描述的情況來談一下個人看法,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因為有幾個關鍵點,如交錢方式是一次交齊還是一年一交?是旱田還是水田?土地處於城郊還是遠離城市等,下面分情況說明一下。



一、單純價格上看,如果是旱田,一畝500元,一垧地就是7500元,可以說這個價格比較適中,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說是水稻田的話,價格有些偏低,在我們這裡一畝地至少需要600元,好一點的達到750元左右。所以在其他條件適合的情況下,旱田可以包給村支書,水田就不要包了。

一般來講,長期流轉土地,如果一次性交錢,價格多在當地目前流轉價格的80%~90%區間比較合適,所以還要和你們當地地價來確定。比如,當地現在流轉地價600元/畝,如果流轉10年一次性交錢,底價應在480~540元/畝之間。



二、看一下交錢方式再定是否賣給村支書,如果你們約定的交錢方式是在簽定合同時,一次性將土地流轉款項交給你的話,在其他條件適合的情況下,可以流轉給他。如果是一年一交,這事就得另說了。一是不知道村支書的為人如何,再者說如果他種地賠錢了,賠很多,一年一交錢能否兌現?俗話說的好“一吊不如800現”,再說如果一次交清,利息錢也是不少的,這事得多方面考慮,我的個人意見是儘量不要一年一交錢,麻煩不說,還有風險。



三、就是要看看你們村的土地是在什麼位置,如果是在城市郊區,村支書所給的旱田地價有些偏低,因為城郊區的旱田地用途較多,可以搞棚室、搞採摘園等休閒農業,利用價值高一些,可以適當要求他提高一下價格,如果是水田這個價也是不能包給他的。



由於題主的這個問題比較籠統,所以只能通過幾種假設的情況來回答一下,當然,如果可以成交,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看清楚,看仔細,如果以後萬一發生糾紛,也好對自己更有利一些。希望對您能夠有所幫助。


三農廣訊


村書記要包大家地,每畝500元,合同到2028年,到底合算嗎?其實合不合算,要通過一些分析對比,才能知道自己種地和流轉哪一個更能帶來效益。

第一、土地流轉的價格是否合理

500元每畝的價格,在農村是比較普遍的,並不算低。土地流轉的價格,一般受土地位置、土地利用類型(常見的有旱地、水澆地、灘地、林地、草地等),土地用途、土地性質和土地年產值等影響,一般情況下,灘地,旱地價格略低,水澆地的價格靠前。目前的農村土地流轉的價格在400元到800元/畝不等,在土地產值較高的地區,價格可能會達到900元/畝,甚至會突破千元。

比如,在江浙一帶,那裡的水田比較多,一些比較優質的水稻田,土壤肥沃,灌溉方便,在沒有自然災害的前提下,畝產能達到700公斤以上,這樣畝產足以帶來豐厚的利潤。而且田地出路便利,規劃有序,有助於大型機械進出以及糧食運輸,這一類的土地流轉均在900元/畝左右。

關於土地流轉年限

土地流轉的年限,一般要求在承包合同期內,且不能超過剩餘的土地承包期限。二輪的承包自1998年開始,期限30年,截止到2028年。也就說目前的土地流轉最高年限,不會超過2028年。

第二、種地的成本以及利潤

我們先以種植一畝小麥為例,從前期的深耕翻地,期間的打藥、施肥,一直到後期的收割運輸等,計算出種地的總成本,最後由當地的小麥收購價格,再減去種地的成本,看看最後能有多少利潤,賬單如下:

一畝地小麥,耕地110元,施肥200元,播種25元,打藥40元,種子30元,澆地110元,收割50元,找代工100,成本合計665元。一畝地收小麥880斤,按市場價1.1元每斤,收入880*1.1=968元,利潤=收入-成本=303元。

小麥收完後還可以繼續種些玉米或者花生,就種植花生來講:

夏播花生從種到收共計100-110天。一畝地,用花生種仁(5元/斤)40斤,約200元,拌種劑30元,花生專用追施肥140元,打四遍藥(防治蚜蟲紅蜘蛛,防治葉斑病,早期落葉病和控旺增產綜合藥劑)費40元,成本共計410元。 通常畝產乾果花生400-500斤,一般售價2.5元/斤左右。畝產值1000-1250元左右,純收入590-840元左右。這其中還包括灌溉費、人工費。

(注:以上估算只是針對作者所在的地方來說,不代表大眾,各地糧食畝產以及年收入均有差異。)

第三、自己種植和土地流轉對比

—土地流轉是直接的現金補償

通過以上粗略計算,一畝地一年的淨利潤大約在600-800元左右,而土地流轉每年是500元。但是,土地流轉是直接的現金補償, 而且在土地流轉期間,可以去做別的工作掙錢,等於同時有兩份收入。其好處與長遠利益遠遠大於自己種植,所以哪個更合算已顯而易見。

—土地流轉符合當下農村現狀

在當下,在“城鎮化”工作的推動下,越來越多的農民進城買房並落戶,農民進城後,農村的土地便無暇顧及,一些土地因此而閒置,拋荒。而國家也鼓勵農民將手中的土地以出租、轉包、入股等多樣化的方式,將土地流轉出去,避免土地資源的浪費,同時使土地可以大面積種植,實現規模化、機械化,從而降低種植的成本,並提高種植效率和產量,目前我國有三分之一的土地實施了土地流轉。

第四、農民要知法、懂法,保護自己的土地權益

1、農民的土地流轉權在自己手裡,《土地承包法》中規定,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自己承包土地是否流轉,其中包括流轉的對象,流轉方式等。任何人和單位不能強迫或阻礙承包方依法流轉土地。

2、農民土地的流轉收益,歸土地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傻子你節流,扣押。

3、在農村整體土地流轉,或者超過500畝以上的,屬於風險較高的項目,應當建立風險保障制度,保障金以實際土地流轉的面積確定金額,總金額不得超過一年的土地租金,合同到期後,無其他情況下可有相關部門返還。


農十


我們村支書要承包村民的土地,每畝500元,包到2028年,一年一給錢問合算不?

按照上述算法當然不划算,相當於每畝土地的價格越往後越是白菜價。一點都不划算。試問一下,如果有人找你借500元,20年後還是還你500元,你覺得划算嗎?同樣的道理,把500元換成土地,一直簽約到2028年,當然不划算。

下面我就來說說我覺得不合算的道理:

1、500元一畝的土地承包划算嗎?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離開農村,選擇從事其他行業,從事農業生產的人越來越少。土地流轉成為農村很流行的土地經營權轉讓方式。通過土地流轉,讓真正從事農業的人壯大起來,激活土地價值,這對於流轉雙方都是有利的。如今土地流轉價格在很多農村都是水漲船高。說實話500元一畝,估計沒有多少人願意流轉自己的土地。

對於土地經營者來說,一旦從事農業生產了,還能拿到國家補貼。也就是說。其實土地流轉的成本根本不是500元,而是比500元的價值還要低,以為原本能屬於自己的補貼,現在卻要補貼到承包人手上。

2、長期合同,錢卻要一年一結,難道不知道錢會貶值嗎?

2019年,500元能買250斤大米,可是到了2028年,你的500元能買250斤大米嗎?土地是一個增值的過程,但是錢卻一直在貶值。想要籤一個如此長期的合同,卻不能一次性拿出改付的錢,有這樣的好事嗎?我們到知道分期付款是要付利息的,但是卻像用價值500元的合同,鎖定超過價值500的東西,這樣顯然是不合理的。


聽了我的看法,一定會有人反駁。即使你不流轉,土地空在哪裡,一分錢也不值,還不如500塊包給村支書,這樣每年還能有500元的收入。很多人就是因為有這樣的想法,措施了很好的機會,賤賣了自己的資源。為什麼一定要500元?為什麼要籤長期合同?為錢要一年一給?難道我們不可以更合理的的解決辦法嗎?就一定要賤賣自己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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