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簽了租房合同沒入住,想退中介費遭拒絕,中介這麼說...

3月25日,市民楊女士向掌上蘭州·蘭州晨報熱線96555反映,3月18日,她與甘肅誠一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協議。後來她嫌租賃房屋太遠,不想租賃了,希望中介公司退回她已交納的中介服務費1000元,但遭到拒絕。中介公司表示,誠一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作為中介公司,為消費者提供了有效的房屋租賃中介服務,並已結束服務,因此中介費無法退還。

據楊女士介紹,3月18日,經過協商,她和甘肅誠一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簽訂前,她根據該公司要求,交了500元訂金,合同簽訂後,又向該公司繳納了1000元服務費。後來,她覺得租賃房屋離家遠,加上自己一天也沒有住過這套租賃房,因此決定退掉這個房子,並要求退回1000元中介服務費。誰知,她的要求遭到該公司拒絕。

甘肅誠一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白女士稱,楊女士已經看過甘肅誠一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介紹的房源並租賃。經協商,房東為楊女士提供了床,雙方達成協議,月租費2000元。協議簽訂後,楊女士以合同條款規定對其很嚴格,約束多等為由,提出退錢要求。甘肅誠一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認為,房東沒違約、公司沒違約,只有楊女士違約了。因此,公司對其提出的退費要求無法同意,楊女士應承擔違約責任。

文丨掌上蘭州·蘭州晨報幫辦記者 張繼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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