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77%“村账镇管”已纳入监管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俊 杨建雄 通讯员/何火权 邱致盛)茂南区新坡镇新城村干部许某将集体商铺部分收入占为己有,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信宜市合水镇东田村报账员卢某将电站管理费公款私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日前,茂名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多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案例,释放出惩贪治腐“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自推行村账镇管工作以来,因资金管理不规范等原因造成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如何守住这份“富民本金”?

去年来,茂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靶向出击,深入各乡镇财政结算中心调研,对村账镇管存在的白单抵库支出、会计核算不及时、监督被弱化等8类共性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汇总。

“有的村套取集体资金发放福利、公款旅游,有的村截留村民危改补助款用作村委会开支,造成恶劣影响。”该纪检组认为,针对涉“三资”违纪,“严打”更要“严防”。按照问题清单,茂名市纪委监委深入市县两级财政局,采取召开协调会议、现场督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加强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以及完善农村财务监管模式等,全方位监督农村集体“钱袋子”。

截至目前,茂名全市共实现村(组)村账镇管30026个,纳入农村财务监管平台监管的有23202个,约占委托乡镇(街)代理记账的77%,实现了农村财务由“糊涂账”向“透明账”转变,全市涉及农村集体财务问题的信访案件大幅下降,规范管理工作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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