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註釋: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原文】4.12子曰:“放①於利而行,多怨。”

【字詞解析】 ①放(fǎng):追逐,逐利。 【助解】 孔子說:“依據個人利益而行動,會招致很多的怨恨。” 義利之辨,是儒學的基本問題之一,也是社會治亂的根本問題之一。如《大學》有言:“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外本內末,爭民施奪。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亦有言:“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不知本末之別,崇末以逐利,人心浮薄,道德澆漓,乃至於爭奪相殺,戰亂不已,總由“放於利而行”,不可不慎!

【時牧心解】 勿要成為物質的奴隸——放於利而行,多怨 生存、生活都離不開物質財富,有福有慧是人生幸福和修行成就的必要資糧。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用之有度”,如何求利、如何分配物質財富體現了人生的智慧與生命的價值。若能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則也可長久。 若只追逐外在的財色名食睡,被其迷惑、成為其奴隸,忘記本性自具的“覺悟、正念和清淨”之心,也只是無明煩惱之人(放於利而行,多怨)!

【經世致用】 戒除“貪婪心”清白用公權

“一直根植在內心的貪慾萌生後,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也隨之發生了扭曲。貪錢手段不斷升級,就這樣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

“感覺當時是拒絕不了了,剛開始人家給拿30萬元,我只收一兩萬,到後來越來越不能拒絕。” 一些既想當官又想發財,貪慾焚身、利用職權牟利的領導幹部在被查處後,發出了痛徹心扉的懺悔。

中國古書有云,愛財為貪,愛食為婪。貪婪,是需求多而不知滿足,是人類生存本能的膨脹和異化,是一種貪得無厭、慾壑難填的病態心理。這種病態心理,往往催生虛榮、攀比、過度佔有的慾望。古人早就認識到人性中的優點與弱點,中國傳統文化中有不少鼓勵揚長避短、祛惡揚善的修身準則,如,用人之勇去其怒、用人之仁去其貪。

修身做人如此,治國濟民更須如此。領導幹部手握公權、執掌一方。如果“貪婪”的洪水衝破理智的閘門,就很可能會利用職權不擇手段,鋌而走險,或貪汙受賄,或違規經商、利益輸送,不擇手段攫取財物,肆意踐踏黨紀國法,來滿足自己貪婪心的“黑洞”,最終反被吞噬。

與普通人相比,領導幹部“心有猛虎”,對國家和社會造成的危害更大。 “自古當官發財兩條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當官就不要發財,想發財就不要當官。公權為公,絕非是用來滿足貪婪心的私器。

許多案例已證明,深陷“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的泥潭不能自拔,丟棄初心、偏離軌道,最後只會落得一無所有乃至身敗名裂的下場。

放於利而行,多怨。“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做人要懂得知足常樂、淡泊名利、摒棄虛榮。作為領導幹部更要經得住誘惑、管得住貪慾,敬畏職責、敬畏紀法、敬畏人民。

必須守好內心淨土,淨化精神世界,築牢思想防線,嚴以修身、防微杜漸。要時刻保持人民公僕的本色,時刻牢記初心使命,時常警醒自己從政為官是為了什麼,從政為官的價值體現在哪裡。把人民的利益時刻放在心頭,私利、貪慾自然就沒有放縱之地,坦蕩清白、心底無私。

論語註釋: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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