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裡買了房,但農村宅基地要確認“一戶一宅”政策,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楊德廣2


我是農村土地確權的工作人員,很高興為你解答問題!

城裡買了房,但農村宅基地要確認“一戶一宅”政策,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在城鎮化工作的積極推動下,各大城市相繼開放落戶政策,在城區常住人口不超過300萬人的大中小城市,要求全部取消落戶限制,也就是說沒有任何的落戶要求。這也使得很多農民都在城裡買了房子,而當下農村正在實施“一戶一宅”政策,那麼城裡買房後,村裡的宅基地會受影響嗎?

答案是不會,其實農民在城裡買的房,和農村實施的“一戶一宅”互不干預,沒有任何影響,簡單的說,“一戶一宅”是針對農村的宅基地要一個戶口一個宅基地,且面積符合當地政策的規定標準。

哪些情況不會受“一戶一宅”影響?

1、有多塊宅基地,但面積總和符合當地宅基地面積標準;

2、祖上繼承下來,形成的一戶多宅(已有一戶宅基地的本農村集體成員);

3、宅基地合法買賣(同一集體經濟組成內部成員);

4、符合當地分房建房條件未分戶而另行建築造成的一戶多宅;

哪些情況會受“一戶一宅”影響?

1、未經審批私自建房的;

2、宅基地佔地面積超過建房審批面積的;

3、不是集體成員,卻在本村建房的;


農十


農村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於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當然,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村集體經濟組織內成員有使用的權力,使用權通過向村集體申請免費獲得,以滿足建房居住的需求。

“一戶一宅”政策就是指,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也就是說一戶村民只能向村集體申請一處宅基地來使用,而且面積還不得超過當地規定的標準,比如我所在地對於農村宅基地的面積就限制在120平方米以內。

而城裡房地產開發商建樓盤所使用的土地是國有土地,它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一般是縣級部門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土地出讓權。

開發商依法取得國有土地的使用權之後,開發樓盤對外出售是以將房子以商品的形式對外出售的,既然是商品又在市場上銷售,那麼大家只要有資金都可以購買,而且大家購買的是房子,並不是土地,土地的所有權還是國家的。

所以說,城裡買的房子它是一件商品,並不與農村的宅基地有任何的聯繫和衝突,是不是符合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政策,主要看的是在村裡的宅基地是不是一戶農戶只有一處,如果只有一處的話就符合政策,反之,就不符合政策。當然,除通過合法渠道,比如繼承而造成的一戶多宅除外。


農村一山貨


別聽一些人瞎說臆想,國家現沒有政策,戶口遷出或遷城,所謂集體就有權就收回宅基地和承包土地的權力,有人要這樣做,讓他拿明文,政策文件。但你屬有二套房。

由其宅基地只要一證一照齊全,即土地使用證,房屋執照,永遠是個人財產,不容侵犯,先人去世後人繼承,有遺囑除外。

根據文革結束後,非法佔用個人房產,雖然先人去世,都必須歸還後人直系家族,兒子,孫子等人。房產是個人財產不容侵犯。由其祖宅老宅更是如此,可維修,可申請翻新。

農村一戶一宅是為了保障農民,人人有其屋,不能把國家政策瞎理解為只允許有一戶一宅。但一般不再申批准新的宅基地,城鄉政策一樣,有錢可以自由購買房產,但國家政策只允許本農村戶口可更名過戶,為什麼,那是國家大政平民百姓理解不了。

如有所謂集體有要所謂收回都是屬違法,同樣讓他們拿出明文政策文件來。


用戶遼河人家


在城裡買房跟在農村宅基地確權,這兩者之間沒有太大的必然關聯。農村宅基地的確權是建立在以本村集體內部成員的基礎上,必須要有農村戶口,且是以家庭戶為單位的,而不是以個人為單位。農村的宅基地總體上來說是為了保障本村集體內部成員用於生活居住的一種福利性建築用地。單個村民只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不具有宅基地的所有權。

而在城市中買房,只要符合當地城市購房的資格,根是農村戶口還是城市戶口沒有太大的關聯,跟農村地區是否擁有宅基地也沒有太大的關聯。任何人不能以在城市中買房,就要求農村戶口退出農村的宅基地。也不能以在農村擁有宅基地,就不能讓人家到城市中去買房。因此這兩者之間沒有必然關聯。

宅基地一戶一宅制度說的是農村的宅基地,我國對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相對嚴格,是以家庭戶為單位,不是以單個村民為單位。一個戶頭名下,一般只允許申請一處宅基地。而且宅基地的使用面積也有相應的規定。而這些規定只限定在農村的宅基地,跟在城市中買房是沒有關係的。在城市中,只要你有足夠的資金可以自由進行買賣。但是農村的宅基地是不能進行自由買賣的,即使轉讓也必須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點粗淺看法,簡單來說這兩者之間沒有必然關聯,相互之間不會受影響。


三農有理


您好,如果您所在“戶”所有成員所擁有的宅基地數量不超過1處,那麼就算符合“一戶一宅”原則。有兩類房屋不算在“一戶”的規定內:

1、城裡買的商品房

2、繼承所得的宅基地上房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在出賣、出租後,不得再行申請宅基地。宅基地要求其使用者必須具有特定的身份,是專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福利。

1、戶:這裡的“戶”就是一個家庭的戶口,而不是看一家人是否分居,就算三輩人都在一個戶口上,一直沒有分家,在這種情況下依舊屬於一個戶,就算是一個戶口內有10個人也算是一戶,而一個戶口內有1個人也是一戶。

2、宅:這裡的“宅”是宅基地的意思。所以說,法律並不禁止擁有多處住宅,如果購買其他房屋也不在本村,或在城裡買了房子,這種現象是完全被允許的,也不違反“一戶一宅”,其依然可以繼續使用原先在農村的房屋,享受宅基地的福利。

但如果戶口轉為非農(或者本來就有宅基地,但通過繼承方式獲得新的宅基地),就不能對原房屋進行加蓋或者重建了,待房屋倒塌後就要將宅基地歸還給村集體,也可以將房屋和宅基地一起賣給相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3、以下情況不得再申請宅基地:

  • 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

  • 出賣、出租、贈與他人或者以其它形式轉讓宅基地上建築物的;

  • 以所有家庭人員作為一戶申請並被批准後,不具備分戶條件而以分戶為由。

4、當然對“宅”的面積也有一定要求:例如總面積或人均面積超過當地核定的標準,即使只有一套住宅,也屬於超出標準了。以浙江為例,《浙江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宅基地面積標準(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對於我國現在正在推行城鄉一體化的進程,也就是說鼓勵農民到城裡買房居住來改變居住的環境,提高農民的幸福指數,到城市裡居住也有利於農民就業來提高家庭的收入,畢竟城市裡的就業環境也非常的好,就業崗位也非常的多。當然現在好好多農民已經在城市裡買了商品房來到城市裡居住,特別對那些年輕的農民而言,長時間在城市裡打工或者是就業,他們就已經成為了城市的一個市民,適應了城市的生活,極大的改善了他們的生活的狀況,當然也改變了人生的軌跡。



但是對於農民到城市裡買房居住,我國有一個對於農民特殊優惠的政策,也就是農民在城市裡買了商品房,依舊擁有農村的在基地以及房屋。也許城市人感覺的不理解這種狀況,畢竟農民是一個特殊的群體,而且也沒有固定的收入。我國鼓勵農民進城買房居住,這不但有利於城市的經濟發展,更利於城市的繁榮,也推進了我國城市化的進程。



城市裡的樓房屬於商品房,也就是說我們所說的固定資產,一種固定性的大型的商品,價值比較的高。對於城市的商品房也可以像轎車一樣的這種交易性的商品,只是轎車是移動性的,而商品房是固定性的,就是這一點的區別。所以城市裡的人可以買好多套房子,農民也到城市裡也可以買好多套房子,但是對於農村的宅基地卻實行的是一戶一宅的分配原則,不準出現一戶多宅的現象,這樣極大的浪費了土地。



農村的一戶一宅也就是說在農村覆蓋的房屋的佔用的宅基地只有一處房屋和宅基地,而且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使用權歸蓋房子的主人。宅基地的使用權的期限隨著房屋的存在的時間而不斷的延長,有的可以說是一種永久性的,特別現在已經對房屋進行確權,極大的保障了農民在農村的房屋的權益,對於農村的房屋可以有繼承的權利。但是對於自己的戶口已經不在農村的這種現象,對農村的房屋依舊擁有其所有權,對於土宅基地的使用權依舊隨著房屋的時間的延續而不斷的延長,但是房屋不能夠再進行大型的修繕或者是翻建,當然對於局部的修繕是可以的。



總之,對於題主所說的在城市裡已經買了房子,而且在農村還擁有房屋,這兩個是不衝突的。畢竟城市裡的房子屬於商品房,也就是一個固定性的大型的商品而已,對於農村的房屋是我國對農民實行的一項的優惠政策,也就是說擁有一塊宅基地的使用權。所以題主不必擔心自己農村的宅基地,而且農村的宅基地,已經進行確權了,可以擁有自己的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且是也是永久性的,除非遇到拆遷或者是徵用土地,當然還這種狀況會給予一定的補貼,或者是一套安置房。


宗元三農堂


城裡買了房,但農村宅基地要確認“一戶一宅”政策,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指尖觀點:別說城市買了房,就是買上了十套房,和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也沒有關係,兩者之間並沒有關聯性。這裡的“一戶”指的是同在戶口本的家庭戶口,“一宅”指的是農村宅基地,和在城裡買房沒有關係。充其量就是戶口是否遷出的問題。
農村相比城市,有“兩塊地”權益、“兩張證”證明,一是農村承包土地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二是農村宅基地和農村宅基地確權證。對於後者而言,是農民用來建造房屋的前提,農村宅基地具有永久使用的特性,所有權歸集體所有,農村家庭具有資格權和使用權。為了保障農民的用地權益,很早就已經啟動農村土地經營權確權頒證工作,目前這項工作基本上全部完成,絕大多數村民已經拿到自己的土地經營權證。而農村宅基地牽扯的內容較多,涉及到多方的主體利益關係,目前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預計到2020年年底可以基本完成。


根據《土地管理法》說明,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的原則是符合“一戶一宅”,也就是一個家庭戶口只能擁有一塊宅基地,這也是體現宅基地使用過程中社會福利保障的性質。這裡面對於一戶的界定很複雜,並不是簡單的一個戶口就算一戶,比如農戶有兩個以上子女,但是隻有一個兒子的,則父母隨兒子算一戶,多個兒子且有已經成年的,父母也隨其中一個兒子算一戶,其他成年可以分戶,也就是說父母隨其中一個兒子不再分戶。是夫妻關係的,就算是分戶也算一戶。在保證一戶的基礎上,可以允許有一塊宅基地,並且宅基地的面積符合當地標準。


有的人又會有這樣的顧慮,如果農村家庭有了資金,或者為了子女在外工作需要,在鄉鎮或者城市購買了多套住房,這樣該戶口中不止一套房,如何進行確權。這樣要強調一點,農村宅基地確權指的是農村土地,和城市購房沒有任何關係。最近幾年,村裡面好些人都在城裡買了房,這既有推行城鎮化的作用,又有農戶自己追求生活品質的需要,法律法規都有明確條款說明,不需要擔心影響宅基地確權。不過有個前提,就是你的戶口依然在村集體,沒有將戶口遷出。
如果因為購房、工作、學習等需要,將原本戶口當中的人員遷出原村集體,而這個本來是屬於家裡宅基地的家庭成員,那麼在進行宅基地確權的時候,是不考慮已經遷出的人員,只針對現在家庭人口進行。有些家庭可能整戶遷出的,那麼實際上已經失去了農村宅基地的資格權,宅基地將無法確權。因為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地隨房走,土地暫時可以繼續使用,但是所屬房屋不能重建、擴建、大建,待到自然倒塌後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如果只是部分成員遷出,那麼根據剩餘人口確權,宅基地面積可能會受影響,未來遷出人員也無法再享受農村宅基地,即使是戶口本上父母不在了,土地不能傳給戶口遷出的子女,但是房屋可以繼承給子女,後續的關係參考整戶遷出的情況。對此可以看出,農村家庭戶口在外買房,只要不將戶口遷出,不會影響宅基地確權。


指尖三農


如果你仍然保留著農村戶籍,那麼你便不用擔心,你可以同時保留著兩處房產。

眾所周知,農村土地、包括宅基地的所有權都歸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所有。集體經濟組織為了保證本村村民都能居者有其屋,便將宅基地使用權免費分給他們使用,用於建造住宅居住,作為一項福利政策。因此,能夠享受宅基地使用權這項福利政策的條件有二,詳述如下:

  • 屬於農村戶籍;
  • 屬於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當然,因為宅基地使用權是一項福利政策,那麼便要考慮到節約資源和合理使用的相關問題。因此,原則上一戶村民只能享有一處住宅,這便是眾所周知的“一戶一宅”的基本原則。但是,需要明確的是,一戶一宅的基本原則,限制的是農村住宅的數量和麵積,即一戶村民只能享有一處宅基地,並且宅基地面積應當符合相應標準,一般不能超過30㎡/人。

但是,城市房屋屬於商品房,自然可以像商品一樣自由買賣。無論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居民,只要有錢都可以自由買賣城市商品房。因此,只要依然保留著農村戶籍,即使在城市裡購買了一百套商品房,也能繼續保留其宅基地使用權和地上住宅。

綜上所述,只要你的農村戶籍依然保留,那麼便無需擔心宅基地使用權會被收回。


冰焰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這個規定就是我們常說的一戶一宅,所以一戶一宅是指應當滿足戶口在本村,且一戶居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

城市的房子屬於商品房,可以在公開市場自由交易(當然,現在有的城市限購政策),法律並不禁止農村人在城市購房商品房,所以享有宅基地與商品房並不衝突。

但是,若在城裡購房並將戶籍從農村遷出,這個時候就存在問題!這個時候因戶口不在農村,自然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權的待遇。原則上,村集體可以將宅基地使用權收回。

但是,若已經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子,這種怎麼辦?一般來說,房產仍然應當屬於個人財產,應當享有居住權。

當然,作為財產所有權人,可以將房屋賣給本村其他村民。若不願出賣或者沒人願意購買,也可以自行居住,則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於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葉律師


經濟發展的大潮衝擊著農村,日新月異變化的不光是城市,我們農村同樣也在發生著巨大的改變。農民們的衣食住行已經是今非昔比,很多地區的農村,可以說絲毫不比城裡人差。且不說吃的穿的和各家門口停的豪車,就單說說這住的吧。

住茅草屋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幾乎家家都是嶄新的瓦房,而且屋內都裝修大氣,電器家居一應俱全。冬天坐在熱炕頭上,就可以享受大玻璃窗照進來的充足陽光,農村的平房自有那種濃濃的鄉村氣息。可是農民們過慣了農村的日子,也想換一種生活方式,更何況咱農民現在腰包是鼓鼓的,於是就到城裡買了樓房。

那麼,現在農村的宅基地要確認一戶一宅,咱又在城裡買了樓房,是否會影響到村裡房子的確權?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即使你在城裡有再多的樓房,也絲毫不影響你在村裡的房子。鄉下的房子,是村裡劃分給村民的合理的宅基地,就算你在城裡買了樓房,村裡宅基地的使用權還是歸村民所有,

村裡的房子跟城裡的樓房並沒有衝突。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農村的房子跟城裡的樓房性質不一樣,農村的房子有宅基地,而且農民們是無償使用。而城裡的樓房是商品房,沒有宅基地,哪怕你買的是一樓,樓房下的地皮也跟戶主沒有任何關係。再好的樓房都有使用年限,我們居住的樓房一般是70年,年限到期以後,土地的使用權歸開發商,戶主只有居住權。

現在農村人在城裡買樓房的比比皆是,早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很多經濟條件好的農民,村裡的房子收拾得跟別墅一樣,或許是為了讓下一代在城裡享受到更好的教育資源,得到更全面的教育理念,所以也在城裡買了樓房。平常週一到週五的日子住在城裡,週六和周天,就開車回到村裡住,還可以照常在自家的房前屋後種點兒新鮮蔬菜,地裡的莊稼也不耽誤。既體驗了城裡人的生活,也享受著農村大自然的氣息。

不管是在大城市還是小縣城買了樓房,都不會影響農村宅基地的確認,所以不必擔心。如果是在縣城裡買的房子,照樣還可以在空閒的時候,回到村裡種菜種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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