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43號
為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改善口岸營商環境,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海關總署決定對進口棉花品質檢測監管方式進行優化。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將現行由海關對進口棉花逐批實施抽樣檢測調整為依企業申請實施;必要時,海關可實施監督檢驗。
二、進口棉花收貨人或代理人需海關出具棉花品質證書的向海關提出申請,海關在對進口棉花實施現場檢驗檢疫合格後實施現場抽樣、實驗室檢測、出具品質證書。
三、進口棉花收貨人或代理人不需要海關出具棉花品質證書的,海關在對進口棉花實施現場檢驗檢疫合格後直接放行。
本公告自2020年4月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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