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小区有权利不让租户入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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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期间,阻止所有外地租户进小区无法律依据。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相应租金后,对所承租的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收益等权利。在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其他任何人无合法事由不得妨碍承租人行使其对房屋的合法权利。

那么在现如今疫情防控的形势之下,承租人相应的权利是否会受到影响?当下,一些地方的物业、居委会以及村委会张贴通知对外地返程的租户一律劝返的行为有无法律依据吗?

国家卫健委于2020年1月20日发布第1号公告,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组织和采取合理的隔离措施来切断传染源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的。但这是否意味着物业、居委会以及村委会张贴通知对外地返程人员一律劝返、不让租户进入小区的行为是合法的呢?

关于居委会、村委会在疫情下的相关权利,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有协助落实职责,但无权擅自升级防控措施。外地正常返程复工的房主、承租人享有对自己所购买、租赁房屋的居住使用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决定不应剥夺其合法权利,也无权阻止返程人员进入所居住的小区。

而对小区物业公司来说,物业公司和房主、承租人之间存在的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在进行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赋予物业公司可以自行升级防控措施的权利。

因此,在现阶段,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物业公司、居委会以及村委会擅自升级防控措施,剥夺所有外地租户应有的基本权利。在特定的疫情情况下,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各地出台相应的政策以防止疫情的扩散,对此我们应予尊重并积极配合,但是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方法,承租人的租住权利与业主的权利一样都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正如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在1月31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布会上介绍的:“只要不是确诊病例,没有明显发烧、咳嗽、乏力的返京人员应当允许进入小区,但是要戴口罩,要测体温,要有防护措施。”“要把社区防控作为防疫阻击战的关键环节,明确科学防控、精准防控的原则,严格落实落细各项社区防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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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芜湖大奇,在这里我有三个观点分享给大家。

第一条: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不让进小区,首先是违反房屋租赁合同,房东属于违约,严重的应给予赔偿。

第二条:

我国法律没有任何一条规定禁止租户进入小区;如果是社区阻拦,属于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第三条:

疫情期间,防疫应急响应属于国家宣布的紧急状态。相关措施的合法性虽然不受司法审查,但如果是为了防止疫情扩散,那也应该有国家统一下达的文件或者地方下达的红头文件。

以上是我的观点

疫情期间,特殊情况,小区和住户应该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小区严格出入是对住户负责,不过住户进出小区也是日常需要。

为了大家的安全,小区加强检查防控无可厚非,但态度要好,相关情况和住户说清楚,是否能进出或进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等和住户解释清楚,遇到特殊情况应避免冲突,而不可私自处理或消极对待;住户要尽量配合小区工作,主动交代相关情况,办理相关证件,自觉隔离,遇到特殊情况联系相关部门处理,切勿发生冲突,有理反违法。

疫情期间,大家互相理解,配合工作,共渡难关。



芜湖大奇


关于“疫情期间小区有权利不让租户入内吗?”这个问题,我的回答如下:

首先,小区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是肯定不对的。至于你提供的证明可不可以用,这个问题要看当地的防疫指挥部的相关指引。还有你说面临复工复产,你到底需不需要隔离,我觉得最好咨询一下保定当地的疾控中心,如实说明清楚你是从哪个地区回来,目前的身体状况之类的,依实回答即可,有什么疑问也可以当场向疾控中心的人员了解清楚,然后按疾控中心的要求去执行即可,如果实在需要隔离就提前告知复工单位,相信复工单位也会理解与支持的。因为这次疫情非同小可,我们普通百姓还是按当地的防控措施去落实和执行,大家共同配合,争取早日打赢这场战“疫”。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并被你采纳,祝你天天愉快,谢谢。

也欢迎你关注“三宝妈的VLOG”与我保持互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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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所有外地租户进小区无法律依据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具体到房屋租赁合同中,即出租人把房屋交付给承租人占有、使用、收益,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相应租金后,对所承租的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收益等权利。在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其他任何人无合法事由不得妨碍承租人行使其对房屋的合法权利。

毋庸置疑,在正常情况下,承租人合法承租房屋之后享有居住、使用、收益房屋的权利,那么在现如今疫情防控的形势之下,承租人相应的权利是否会受到影响?当下,一些地方的物业、居委会以及村委会张贴通知对外地返程的租户一律劝返的行为有无法律依据呢?

国家卫健委于2020年1月20日发布第1号公告,确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根据上述规定,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组织和采取合理的隔离措施来切断传染源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的。但这是否意味着物业、居委会以及村委会张贴通知对外地返程人员一律劝返、不让租户进入小区的行为是合法的呢?

关于居委会、村委会在疫情下的相关权利,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可见,在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有协助落实职责,但无权擅自升级防控措施。外地正常返程复工的房主、承租人享有对自己所购买、租赁房屋的居住使用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决定不应剥夺其合法权利,也无权阻止返程人员进入所居住的小区。

而对小区物业公司来说,物业公司和房主、承租人之间存在的是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在进行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赋予物业公司可以自行升级防控措施的权利。

因此,在现阶段,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物业公司、居委会以及村委会擅自升级防控措施,剥夺所有外地租户应有的基本权利。在特定的疫情情况下,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各地出台相应的政策以防止疫情的扩散,对此我们应予尊重并积极配合,但是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方法,承租人的租住权利与业主的权利一样都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正如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在1月31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布会上介绍的:“只要不是确诊病例,没有明显发烧、咳嗽、乏力的返京人员应当允许进入小区,但是要戴口罩,要测体温,要有防护措施。”“要把社区防控作为防疫阻击战的关键环节,明确科学防控、精准防控的原则,严格落实落细各项社区防控的措施。”

因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属不可抗力

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家延长春节假期,各地延后企业复工时间,这对于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或多或少都产生了一定影响。如果承租人确实因为疫情无法返回务工而不能继续使用房屋,能否要求解除合同呢?

这首先要明确疫情的性质。今年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新闻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表示,“当前我国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由此可见,此次疫情对于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法律对不可抗力的适用也是有限制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任何一方当事人才享有合同解除权。当事人不能任意以不可抗力之名免除义务人的所有责任,也不是相关义务人不经任何补救行为,就必然减轻或者解除其责任。具体到某一份合同的履行是否存在不可抗力,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承租人因为疫情无法返回务工而不能继续使用房屋,的确可能造成疫情期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但这是否足以作为解除合同的事由、是否符合不可抗力的情形,具体还要看租赁合同未到期时间的长短、疫情的发生和持续时间、承租人个人因疫情带来的身体健康状况等。假如疫情的发生和持续时间相对于租赁合同期间来说比较短,以及承租人的个人健康状况只是暂时、部分影响到合同履行,可协商通过延期、变更等方式继续履行;如果综合判断前述因素足以构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则承租人提出退房,可以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解除合同。

举例来说,假如承租人小王和房主老李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从2020年1月2日起开始承租老李的房屋,租期为三年。1月20日小王回到山东老家过年,因为疫情的影响,虽然小王自己的身体健康没有问题,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暂时无法返京,这时小王能否向老李主张解除合同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综合小王租房到期的时间(即2023年1月1日)以及身体状况,不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无权单方解除合同。

能否减免租金须沟通协商

既然承租人因为疫情无法返回务工而不能继续使用房屋不一定会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承租人也不必然享有合同解除权。那么,承租人在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况下能否向出租方要求减免租金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当前没有法律直接规定承租人可以因为疫情要求出租人减免租金。实践中,如果承租人确实因为疫情原因和其它因素影响无法返程,也不能依据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承租方可以与出租人沟通协商,按照公平原则,要求减免部分租金,确定从疫情开始至今已发生的租金,并对可预计期间内的租金标准及租金支付时间进行协商。

总而言之,承租人依法承租出租人房屋,就对房屋有居住、使用的权利。疫情当前,社区防控是这场防疫阻击战的关键环节,但相关主体应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也应对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予以保障


折子戏兮兮


小区没有权利不让租户入内!

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疫情在国内基本得到控制,大家有义务共同维护这来之不易的成果!

如果是处在重灾区的租户,尽量和各方面沟通好,再决定好久回工作岗位!

现在处在了复工的关键时期,做任何事情不要一刀切!!

租户到达小区要配合小区物业的工作,汇报登记自己的详细情况!并自觉隔离半月!随时配合小区物业的工作!

小区物业做好人员登记!!做好跟踪!!

相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很快大家就会摘掉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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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需要,相关部门会有自己应对疫情的措施。

我只能说,相关小区所制定的针对租户的措施,应该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关于防疫措施的相关规定,以最高法(宪法)为总指导,不得背离,也不得曲解歪解。

所以,针对租户进驻小区的问题,最合法正规的做法是,自己得去了解该小区具体防疫工作是如何展开与实施的。

上不违法,下不耽误自己的生产生活,也需要理解相关小区的工作。职责所在,互相包容与理解。寻求双方都接受的方法来解决问题。[祈祷][祈祷][祈祷]



君子一诺言


如果确诊那就有权利,因为是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关系到每个个人的安全;但,没有确诊的话,只能要求进行安全确认,量体温等排查疫情的措施即可,不让进小区,违背疫情期间国家法律要求,是要得到处罚的。

不过当前限于长期租户。如果回家了,在当地开个证明来,拿到租住当地的防疫办,如果让你隔离,那就隔离,隔离期满,防疫办会开证明,然后你拿着去入住小区物业或者小区门口防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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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了解下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中就包括房东与租户是合同关系,双方为债权关系,合同只对双方有效,居住权就有效,而居住权是独立于房屋所有权之外的权力,是一种用益物权。

所以小区既不合法又不合情


宝爹的日常干货


疫情期间小区有权利不让租户入内吗?这个问题问题非常好,是在疫情期间的常见问题。首先我们得看一下这个租户是什么时间在这里租的房子,如果是在去年底或是一月初,并且没有从武汉旅游或居住史,在封闭小区之前也没有亲戚或朋友到家里来,自己也没有发烧,咳嗽、打喷嚏等症状,我认为可以让租户和小区居民有一样的待遇。

如果是疫情期间租户想擅自回到自己的家里,这样是不允许的,不管他现在从哪个城市回来,都应实行国家隔离政策,去往当地隔离专用区域实行14天隔离措施,14天后在自己确保无任何症状,经过检查出具证明方能回到出租屋。

我认为坚决执行国家的疫情政策,现在疫情还没有到最后关头,我们应该巩固现有成果,疫情过后就是春暖花开之时,向所有奋战在抗击疫情的一线英雄致敬!中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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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其实很难用有没有权利来划分,因为疫情说白了跟战争一样,就是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保持整个体系高速运转,小区说白了就是一个又一个小的分隔单位,小区里的人又是单独个体,怎么才能做到高速有效的防止大规模扩散呢?那就是每个分隔单位做好自己分内的事,从法律层面讲他们有这个权利,物业就是为业主服务的,但是一刀切有利有弊,如果不管要是真有患者进到小区里那对其他人也是一种危害,如果你过年没出过小区就另当别论了,如果从外面回来的也要考虑小区内其他人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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