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教育局聯合深圳衛健委發佈開學指引,開學日期即將確定


深圳教育局聯合深圳衛健委發佈開學指引,開學日期即將確定

各區(大鵬新區、深汕特別合作區)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市教育局直屬各學校、幼兒園:

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全市中小學(含中職學校、幼兒園)2020年春季學期順利開學,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現就做好有關開學準備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把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針對新冠肺炎疫情仍需保持高度戒備,並嚴加防控春季流行性傳染病。校園疫情防控要堅持“外嚴防輸入、內嚴防擴散”的原則。各單位主要領導負總責,壓緊壓實部門、人員責任,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周密防控,把開學各項準備工作抓實抓細,確保師生返校平穩有序,堅持底線思維,嚴防發生校園聚集性疫情,全力確保開學安全。

二、開學前準備措施

(一)壓實防控責任。各學校成立防控領導小組,學校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民辦學校主要舉辦者為第一責任人,校長、園長為直接責任人),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防控工作責任人。多校區辦學的學校,每個校區須成立防控領導小組。將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細化到每一個環節,責任到崗、任務到人。

(二)制定開學方案。各學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學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幼兒園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南》(以下統稱《指南》)和本通知要求,結合本校實際,制定開學工作方案、應急預案和各項制度,做到方案制度完備、不出任何疏漏。對於疫情導致的教職員工缺口或其它影響開學的情況,要提前應對準備,確保正常開學。

(三)精準掌握情況

1.全覆蓋、無遺漏、精準掌握每位教職員工(含各類後勤、安保人員,下同)和學生(含在園幼兒,下同)的居住地、假期出行軌跡及返校前14天健康狀況,堅決堵塞任何疫情傳播漏洞。

2.全面掌握本單位14天內有國外旅居史的人員情況,嚴格落實健康管理措施,配合有關部門第一時間將有發熱、咳嗽等疑似症狀者轉送至指定醫療機構。

3.建立學校、年級、班級、家長四級工作網絡,及時收集和報送相關師生健康信息,實行疫情防控“日報告”“零報告”機制,發現異常情況迅速上報。

(四)開展聯防聯控。各學校應積極對接所在街道或社區防控機構,明確學校與屬地疾控機構、社康中心的聯繫人及其聯繫方式。對於符合上級有關隔離觀察條件的師生員工,應密切聯繫師生員工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區防控機構,配合屬地有關機構對其進行隔離觀察。

(五)保障校園安全。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不得提前返校。加強校內應急值班、居住人員的管理,其他無關人員不能進入校園。嚴格實施人員入校體溫檢測,做好實名登記、追蹤、報告工作。加大校園巡查和校內空置房等場所和重要設施、重要區域的監管力度,開展疫情防控風險隱患全面排查整治行動,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食堂從業人員健康信息登記。

(六)落實物資保障。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應落實主體責任,通過政府配備、市場採購等方式,按要求配備學校疫情防控物資(附件1-1、1-2)。市、區防控指揮部根據師生員工人數,為學校配備基本數量的口罩、額溫槍、防護服。各有關單位應做好相關物資的採購、統計、出入庫登記工作。加強酒精等消毒物品的存放和使用管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設立專門場地作為健康觀察區(室)。

(七)開展環境整治。做好校園衛生整治和“四害”消殺,按《指南》要求對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圖書館、活動室、廚房、餐廳、宿舍、會議室等重點場所進行清潔消毒及開窗通風。如使用空調,應保證空調系統供風安全和充足的新風輸入,所有排風直接排到室外。做好校車清潔消毒。

(八)組織防控培訓。組織學生、家長和相關人員在市教育局門戶網站(深圳教育空中課堂—衛生與健康欄目)接受防控知識在線學習。各學校以《指南》和本通知為主要內容,組織全體教職員工進行學習培訓,重點培訓對象為校領導、行政人員、班主任、校醫、後勤、安保人員等,做到人人明確開學工作要求。組織相關人員開展疫情應急演練,熟悉處置流程。

(九)進行開學檢查。本通知下發後,各學校應立即開展開學準備工作並儘快落實到位,準備就緒後向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報送《深圳市中小學(幼兒園)開學疫情防控工作承諾書》(附件3)、《深圳市中小學(幼兒園)開學疫情防控工作備案表》(附件4)。開學前一週,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聯合同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照開學前疫情防控措施清單(附件2-1,2-2),對各學校開學準備情況進行檢查評估,達標後方可按要求開學。對於準備工作不到位、達不到要求的,責令整改。

三、開學時工作措施

(一)制定返校方案。省教育廳確定高三、初三開學時間後,各學校按規定先安排高三、初三學生返校;省教育廳或市教育局確定其它階段開學時間後,各學校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其它階段學生返校方案。任何學校不得提前開學。

(二)分類安排返校

1.師生員工返校前14天內未到過疫情高風險地區(境內外),健康狀況良好,可由學校通知返校。

2.湖北地區(除武漢市外)返深的人員,持有健康綠碼且健康狀況良好,或雖未持有健康綠碼,但返深後已完成規定隔離期限且健康狀況良好的,可由學校通知返校。目前尚在武漢市人員的返深事宜,按照上級最新規定執行。

3.正在實施集中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人員,在14天隔離醫學觀察期滿後,憑有關部門出具的《解除醫學觀察告知書》返校。

4.新冠肺炎出院病例、無症狀感染者(指攜帶病毒、具有傳染性,但沒有出現臨床症狀者),出院後需隔離14天且經過醫學觀察無陽性結果,憑有關部門出具的《出院小結》和《解除醫學觀察告知書》,到學校校醫室複核確認登記後,方可返校。

5.有發熱、乾咳、氣促等呼吸道症狀的人員,經醫院確診非新冠肺炎患者的,在疾病治癒後憑醫院診斷證明到學校校醫室複核確認登記後,方可返校。

6.學校應在開學前2天收集所有師生《健康信息申報卡》(附件6),確定返校名單,並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不符合返校條件的師生,要求其暫不返校。

(三)做好返校保障。各學校應提前做好各項返校準備和保障工作,校領導、行政人員、班主任、校醫、後勤人員等應提前到校,確保返校正常秩序。通過有效途徑告知師生員工乘坐交通工具時遵照《指南》要求做好個人安全防護。

四、開學後工作措施

(一)加強健康檢測

1.學生入校前應在家長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凡是有發熱、咳嗽等症狀,應及時就醫,並向班主任請假,報告病因等真實信息;教職工返校前也應做好健康自查。

2.校門口設測溫卡點,所有人員進校須檢測體溫,入校後應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劑消毒。

3.寄宿制學校應於每日上、下午第一節課前,晚自習後,在班級門口進行體溫檢測。

4.每天上、下午第一節課前,班主任應對學生的健康狀況進行觀察,視情況有針對性進行體溫檢測或詢問。

5.校醫室負責對師生體溫檢測、健康觀察等工作的指導,及時做好日檢信息的登記,並在深圳市學生健康監測信息系統上報。

6.加強師生員工的因病缺勤管理。落實因病缺勤登記追蹤制度、復課證明查驗制度、學生健康管理制度,準確掌握未到校師生員工健康狀況並及時追訪和上報。

7.加強家校溝通,組織家長如實反映學生健康狀況,重點做好學生週末居家健康監測,出現發熱等症狀要及時就醫並告知學校,避免帶病入校。

(二)加強防控管理

1.校園實行封閉式管理。暫停對外開放,校外無關人員和車輛不準進入校園,快遞、投遞等一律實行無接觸配送,禁止外賣進入校園。

2.校內實行網格化管理。教師以年級或科組為單位,學生以班級為單位落實防控措施。加強校園全天候巡查,確保管控到位。

3.不組織校內大型集體活動,不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校外社會實踐活動。

4.師生員工在校期間應按照《指南》要求佩戴口罩。

5.駕駛、乘坐校車的人員須測量體溫、佩戴口罩,校車使用完畢後按要求進行消毒。

6.加強就餐管理。鼓勵有條件的學生在家就餐。對在校用餐的師生,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食堂送餐、統一配餐、錯峰用餐、分區域用餐等方式,儘量避免人員聚集。鼓勵師生自帶餐具;學校提供餐具的,應做好餐具消毒。

7.錯峰上下學。各校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不同年級錯峰到校、錯峰放學。家長接送孩子上下學時,不能進入校園。學校應合理劃分緩衝區域,避免家長聚集,同時確保將學生安全交給家長。學校應教育引導學生在上下學路途中做好健康防護,避免人員聚集,儘可能做到學校、家庭往來“兩點一線”。

(三)加強衛生整治。各學校加強環境衛生整治,按《指南》要求嚴格實施重點場所消毒、通風,做好飲水設施、洗手設施、隔離室的消毒工作。規範垃圾分類管理,妥善保管使用消毒劑,嚴防發生安全事故,定點收集、及時處理廢棄口罩等有害垃圾。

(四)加強宣傳教育。在開學前培訓基礎上,利用有關平臺,對師生員工持續開展個人防護與消毒等防控知識宣傳教育。

(五)加強教學銜接。各學校應對學生居家學習情況進行摸底,對線上學習質量進行診斷評估,做好線上教育和返校學習銜接。對在線教學已開新課但因各種原因沒有參與的學生,應統一安排教師,採用適當形式進行補課。是否利用週末、節假日進行集體補課,由各校根據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意見,結合各校實際決定。

(六)加強師生關愛。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政治關懷、工作學習關懷、情感關懷、人文關懷、心理健康關懷,特別是要按要求加強對疫情重點地區以及曾經罹患新冠肺炎的師生員工的關愛和心理疏導。加大對學習困難學生、防疫一線人員子女的關愛幫扶力度。

(七)做好應急處置

1.師生員工在入校檢測時或在校內一旦出現疑似新冠肺炎症狀(如發熱、乾咳、乏力、腹瀉及其它疑似症狀)的,學校應立即啟動疫情應急響應(附件7),為其戴好醫用外科口罩,將其轉移至健康觀察區等候,第一時間報告屬地疾控機構、社康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門,並配合做好疑似病例轉運及跟蹤處置。(相關指引已提前下發)

2.師生員工如僅出現普通感冒等一般疾病症狀(如鼻塞、流涕、咽痛等),學校應囑其立即戴好口罩,並將其轉移至健康觀察區做進一步觀察詢問,聯繫學生家長妥善處置。

3.師生員工如出現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學校應積極配合屬地疾控機構進行處置,按規定做好密切接觸者的管理,落實班級停課及隔離工作。出現規定數量以上的聚集性病例,應由疾控機構評估後採取相應管控措施。

(八)實施專項督查。開學一週後,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聯合同級衛生部門,按照開學後疫情防控措施清單(附件5-1、5-2),對學校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於落實不到位的,責令其限期整改。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認真做好開學準備工作。本通知各項要求如與上級部門發佈的最新要求相沖突,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附件:1-1.深圳市中小學校新冠肺炎防護用品清單

1-2.深圳市幼兒園新冠肺炎防護用品清單

2-1.深圳市中小學校開學前疫情防控措施清單

2-2.深圳市幼兒園開學前疫情防控措施清單

3.深圳市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學疫情防控工作承諾書

4.深圳市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學疫情防控工作備案表

5-1.深圳市中小學開學後疫情防控措施清單

5-2.深圳市幼兒園開學後疫情防控措施清單

6.深圳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師生員工健康信息申報卡(模板)

7.深圳市中小學校(幼兒園)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響應流程圖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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