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遊玩飲酒駕車受重罰

外出遊玩飲酒駕車受重罰

【今日頭條】(費國強)3月20日夜,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隊四大隊民警在永濟收費站出口開展週末夜查統一行動時,查獲一起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外出遊玩飲酒駕車受重罰

22時許,民警在收費站出口對一輛白色轎車例行檢查時,快速酒精檢測儀做出提示,駕駛員吳某有酒駕嫌疑,於是民警立即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吳某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為36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詢問得知,吳某下午和朋友一起到永濟蒲州遊玩,認為疫情還沒有結束,高速公路仍免費,交警對交通違法一定查的不嚴,於是在遊玩結束後,坐在車內吃了點東西,喝了幾瓶啤酒。酒足飯飽後,就駕車從永濟西收費站上高速回家,沒想到在永濟收費站被民警查個正著。面對民警的詢問,吳某還嘻嘻哈哈滿不在乎,以為達不到酒駕標準。根據檢測結果,吳某將面臨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的處罰。

高速交警提醒:喝完酒仍堅持開車,是無視法律的表現,也是對自己和家人不負責的表現。司機一口酒,親人兩行淚,如果駕駛人因酒駕、醉駕發生事故致殘或身亡,一家老小沒了依靠,此種悲慘情景應該是大家都不願看到的!請大家不要用端起酒杯的手,握住生命的方向盤,生命只有一次,酒駕不可“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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