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千里見網友竟被強姦,因長相醜被痛打一頓,如何評價此案?

案例】女子朱某(19歲,大一學生)身高和體重均是155,平時比較自卑,看到別的同學都交上了男朋友,而自己仍然是孤身一人,非常難過,於是把所有的感情全部放在了網絡上,憧憬能在網絡碰見自己白馬王子。於是,朱某認識了虛擬世界裡的王某(32歲,未婚,農民工),兩人在虛擬的網絡遊戲中既結婚又送花的,王某還經常給朱某充值。經過一段時間的網絡交往,朱某一直覺得自己長得挺胖的,所以沒有和王某視頻過。朱某也曾說自己長的挺胖的,但是仍然在王某強烈要求下決定見面,因為王某曾多次說自己不在乎胖瘦美醜。朱某長途跋涉1000公里坐火車趕到了王某所在地,兩人見面後聊了一會,晚上各自開了一個房間,但是半夜王某闖進朱某的房間強行與朱某發生了性關係。事後,朱某說這是自己第一次,要求王某負責,沒想到遭到王某毆打(經過鑑定為輕微傷),還被王某嘲笑長的那麼醜,誰來給你負責,朱某無奈報警。

女子千里見網友竟被強姦,因長相醜被痛打一頓,如何評價此案?

本案系真實案件改編,筆者只是對原案人物姓名進行了模糊化處理,保留了原案的事實。我們假定本案的事實已經查清楚,據以定案的證據也確實、充分。下面筆者結合法律規定以及法律原理對此案進行簡要分析,不到之處請各位批評指正。

王某強行與朱某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罪

《刑法》第236條【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某與朱某雖然是在談網絡戀愛,但是王某與朱某發生性關係之時,違背了朱某的意志,應該構成強姦罪。有的人說朱某有以下幾點可以證明朱某是自己同意與王某發生性關係的:

第一、 朱某能夠千里跋涉去見王某,證明她願意和王某發生性關係;

第二、朱某在與王某發生性關係之後,要求王某負責的行為說明其前期願意與王某發生性關係。

女子千里見網友竟被強姦,因長相醜被痛打一頓,如何評價此案?

筆者認為:網友見面後,固然有雙方願意發生性關係的,但是也有雙方不願意發生性關係的。我們不能以只要有網友同意見面就等同於同意“發生性關係”,畢竟兩種有完全不同的內容。此外,事後朱某要王某負責的表現也不能證明是否屬於強姦,在司法實踐中,有些人被強姦之後無奈嫁給強姦犯的案例也是存在的。

王某將朱某打傷的輕微屬於違法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刑法》第234條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是輕傷以上,王某將朱某打成輕微傷,不構成犯罪,但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女子千里見網友竟被強姦,因長相醜被痛打一頓,如何評價此案?

結語:網絡交友須謹慎,有的時候虛擬網絡讓我們擁有虛擬的朋友,甚至有的時候雖然表面一直和我們交友的是個美女,但是詐騙了我們的錢財之後,對面竟然是摳腳大漢。本案的劉某因為自卑,企圖用網絡交友來滿足自己,最終不但被強姦,還被打成傷,我們在譴責王某的同時,也應該思考自己是否應該獨自一人去見網友。

這個案件給我們的啟示是:要慎用網絡,不要把空虛的情感投入到虛無縹緲網絡中去,網絡有的時候比現實更不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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