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住房政策与农民工市民化:研究述评及展望


摘 要:当前, 住房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民工进城定居、实现永久迁移的最大障碍。全面梳理近年来关于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研究中涉及到住房因素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成果;同时结合西方国家促进社会融合的住房政策在理论上的争论和在实践上面临的困境, 探讨住房政策对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的深刻影响, 并对未来研究和住房政策方向进行展望。未来, 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住房政策一方面要立足长远、切忌急功近利, 另一方面要善于利用中国特殊的国情优势;而关于农民工住房的研究不应仅仅局限于农民工临时住房条件的改善, 更要关注如何帮助农民工获得持久稳定的城市住房问题。

一、引言

中国正经历着也许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过程。从2001年以来, 中国的城镇化率以每年约1.2%的速度增长, 这意味着平均每年有2 000万左右的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国务院于2014年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年) 》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一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目标。2019年4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强调要“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 并再次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任务放在了最显著的位置。截至2018年末, 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58%, 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3.37%,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虚高”的原因是将大量已实现职业转换但未实现身份转变的农民工统计在内。由于经济、制度、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尚未消弭的城乡区隔, 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步履蹒跚, 大多数农民工无法真正融入城市。

从数量上实现一亿人落户仅仅是农民工市民化的第一步, 未来更为艰巨的目标是促使农业转移人口真正融入城市, 实现全面的市民化。然而, “安居”才能“乐业”, 很多研究指出, 城市住房问题已成为影响农业转移人口永久定居决策的最关键经济变量, 也是制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并融入城市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根据2017年国家卫健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 当前有约76%的农民工主观上认为难以承担城市购房的成本;同时, 很多学者对农民工的城市住房成本进行了客观的测算, 结果显示, 住房成本占农民工市民化总成本的比例超过一半甚至更高, 已成为农民工市民化成本中最大的负担。可见, 对于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关注, 尤其是住房在市民化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的探讨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当前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相关社会科学研究从市民化进程测算、市民化影响因素、市民化成本计算等诸多角度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其中不乏对住房因素的考察和思考。然而, 作为当前农民工市民化的最大障碍因素之一———住房问题在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当前的研究依然比较有限。因此, 为了探索住房要素对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广泛影响, 本文从跨学科的角度, 对相关的经济学和社会学文献进行梳理和评述, 较为系统地阐述住房和住房政策在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深刻影响。首先对近年来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相关研究中涉及住房因素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分析;然后结合西方国家促进社会融合的住房政策在理论上的争论和在实践上面临的困境, 梳理和探讨住房政策对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的深刻影响, 并对未来的住房政策方向和相关研究思路进行展望。

二、住房与农民工市民化

发展经济学理论认为, 城市化的过程涉及到“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非农化”两个方面, 在大多数西方市场经济国家, 这两个过程是同步实现的。与西方国家不同,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 中国农业人口向城市迁移的过程首先实现了从农民向农民工、由农村向城市的职业空间转换, 但是由农民工向市民的身份上的转变则明显滞后于职业空间转换, 人口城镇化进程明显落后于土地城镇化[1], 由此也产生了“农民工”和“农民工市民化”的概念。现有研究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定义存在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农民工市民化定义强调农民工户籍身份、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家庭定居决策等经济制度因素的转变, 而广义的农民工市民化概念则更强调农民工在经济、制度、社会、文化和心理等多个方面融入城市的“多位一体”目标的实现过程[2,3,4,5,6,7]。当前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文献主要从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测算、市民化的影响因素、市民化的成本测算等多方面进行研究, 其中在一些领域和部分研究中体现了对住房因素的关注。

(一) 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与住房市民化程度的测算

当前关于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测算思路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思路是根据定义, 将农民工市民化分为经济、制度、社会、政策、心理等多个方面, 建立指标体系, 衡量农民工在各个指标上与“市民化”水平的差距, 最后综合农民工在所有指标上的表现得到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测算结果。例如, 王桂新等从居住条件、经济生活、社会关系、政治参与和心理认同等5个维度构建指标体系进行的测算发现, 上海市农民工市民化水平为54%, 而其居住条件市民化程度已经达到61.5%[3];张斐建立了一个涉及经济、社会、心理3个层面的指标体系, 对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测算结果为45%, 住房条件被包含在了经济层面的指标中进行测算[4];类似地, 李荣彬等利用国家卫健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 建立了一个包括经济生活、居住条件、政治参与、社会关系、心理认同5个层面的多指标体系, 采用简单加权平均的方法测算了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测算结果为50.18%, 居住条件的市民化程度为59.33%[5]。

第二种思路是将农民工市民化分解为市民化意愿、市民化能力以及外部环境等3个层面建立指标体系进行综合测度。市民化意愿方面主要采用主观指标考察农民工是否有落户城市的主观意愿;市民化能力主要采用收入指标来衡量农民工实现市民化的经济实力;而外部环境主要采用影响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法律等层面的指标。采用上述方法, 徐建玲对武汉市样本进行的测算结果表明农民工市民化的程度为55.37%[6];刘传江等同样利用武汉市样本进行的研究发现, 第一代农民工的市民化程度仅有31.3%, 而第二代农民工的市民化程度为50.23%[7]。遗憾的是, 这一思路的指标设计中并未明确考虑住房因素。

由上文的梳理和比较可以看出, 从测算结果来讲, 现有研究普遍认为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已经超过了50%, 而在居住方面的市民化程度更是达到60%左右。然而, 上述两种方法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农民工市民化程度测算的关键在于和城市居民的比较, 因此要在指标选取和设定上找准参照系, 突出农民工现在的水平与“市民化”水平之间的差距。然而, 现有研究除在经济层面或者市民化能力层面采用的收入指标可以与城市居民进行客观比较以外, 其他层面的指标或者直接采用主观指标、或者比较的标准过于主观, 并没有体现出与市民化水平的比较, 也普遍缺乏一个客观科学的比较标准。尤其是关于住房方面的指标设计, 现有研究主要涉及到了住房类型、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3个方面的指标。其中, 居住环境指标观察了被调查者对现有居住环境的主观满意程度;而关于住房类型和住房条件, 现有研究多将自购房的被调查者的市民化水平设定为1, 租房赋值为0.65或0.75, 在单位和亲戚朋友家居住赋值为0.5, 而其他类型赋值为0或0.25;类似地, 住房条件指标中也根据被调查者住房中是否拥有电脑和空调、电冰箱和洗衣机、彩电以及其他等电器分别赋值为0.75、0.5、0.25和0[3,4,5]。显然, 上述指标的设计过于主观, 缺乏一个明确的比较标准, 没有或者很少体现出与城市居民平均水平的比较, 因此研究结论也许并不能客观反映农民工与普通市民在住房等方面的真实差距。可见, 对于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尤其是住房市民化的测度问题, 现有研究尚有不足, 还需要更为客观和深入的实证探讨。

(二) 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因素与住房

从上文对市民化进程的测算结果可以看出, 大部分研究认为目前中国的农民工仅完成了一半的市民化。那么, 阻碍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主要因素是什么?现有研究主要从5个方面展开:一是从制度保障视角出发, 强调户籍、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城乡二元制度结构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决定性作用[8];二是从人力资本视角出发, 突出农民工自身素质和能力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9];三是从社会资本视角出发, 关注社会关系和组织网络对农民工市民化的深刻影响[10];四是从物质资本视角出发, 强调收入水平、就业质量等因素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4];五是从心理资本视角出发, 突出农民工的心理感受和心理状态对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影响[11]。

关于住房因素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问题, 现有研究多将住房问题看作是物质资本的一个方面, 探讨了住房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王玉君的研究表明, 租住或购买商品房会增强农民工定居城市的意愿[12];类似地, 韩俊强发现租房和拥有住房的农民工完全融入城市的概率更大, 而人均住房面积的提高会增加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概率[13];薛艳对流动人口的研究也发现, 拥有自有住房的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程度更高[14]。然而, 住房问题除了直接构成农民工市民化物质资本的一个方面以外, 还会从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以及心理状态等方面对农民工市民化和城市融入产生影响, 例如郑思齐等的研究探讨了居住环境通过对人力资本积累和社会资本质量等方面的影响而对农民工的社会融入产生的制约[15];赵晔琴等则从心理层面探讨了住房对农民工阶层认同的影响, 发现拥有住房和住房消费越多的农民工对阶层地位的认同度越高[16]。

住房、住房政策与农民工市民化:研究述评及展望

图1 住房影响农民工市民化的机制


可见, 在农民工市民化的诸多影响因素中, 住房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制约是不容忽视的, 而这一影响和制约不仅体现在物质资本层面, 也可能体现在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心理资本等诸多方面, 表现为住房状况通过影响就业、健康、子女教育、人际交往、归属感和幸福感等来对农民工市民化产生间接影响。然而遗憾的是, 当前涉及到住房对农民工市民化影响的相关研究往往将住房视作农民工财富积累和经济实力的标志来进行控制, 并未对住房和居住条件因素重点关注, 也少有研究考察住房是通过什么样的传导机制来影响农民工决策的。如图1所示, 作为一种重要的物质资本, 住房因素会直接对农民工市民化产生影响, 同时, 住房和居住条件也可能通过对农民工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心理资本的影响而间接作用于农民工市民化过程。在当前相关研究中, 直接层面的研究较多, 而对间接作用的探讨依然较少, 这方面实证层面的深入研究尤其匮乏。

(三) 农民工市民化住房成本的估算

农民工市民化能带来明显的经济增长效应,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研究发现, 每年市民化多1 000万人可以使中国GDP增长速度提高1%;同时, 农民工市民化也会在居民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经济结构优化等多方面对中国经济产生积极意义[17]。有鉴于此, 大多数研究都认为, 作为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受益者之一, 政府应该承担其主要成本, 因此不少研究将公共成本的估算作为研究的重点。随着对农民工市民化认识的加深, 最近的研究多倾向于从公共成本、个人成本和企业成本3个方面进行综合测算, 主要的成本构成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 在农民工市民化成本的测算中, 涉及到两个方面的住房成本:一是应该由政府承担的公共住房成本, 主要指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二是应该由个人负担的个人住房成本, 主要指个人或家庭在住房和居住方面的支出。

表1 农民工市民化成本的构成

住房、住房政策与农民工市民化:研究述评及展望

从住房成本的测算来看, 现有研究对公共住房成本和个人住房成本的测算结果呈现出了相当大的差异, 从人均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18,19]。但是就整体比例而言, 多数研究发现住房成本约占农民工市民化总成本的一半。例如, 张国胜的研究发现东部沿海地区第一代和第二代农民工住房支出占市民化总支出的比例分别为48.4%和54.8%, 内陆城市第一代和第二代农民工的相应比例为53.9%和61.9%[20];李俭国等的研究也发现内陆地区农民工住房成本占市民化总成本的比例 (48.8%) 要高于沿海地区 (45.5%) , 但整体差别并不大, 比例均在50%左右[21];类似地, 张继良等的测算结果为49.6%[22]。然而, 也有一些研究的测算结果超过了70%, 如廖茂林等以广州市为样本的测算结果为83.38%[19], 李永乐等以南京市为样本的测算结果为73.06%[23]。

通过对现有研究的分析和比较发现, 当前关于农民工市民化住房成本的测算结果呈现出明显差异的原因可能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地区发展的差异性, 不同研究的测算地区和测算时间不同自然会使测算结果呈现明显的差异。二是可能来自于现有研究在测算理念上的不同:一部分研究以使农民工获得产权住房为目标测算住房成本, 而另一部分研究的测算则以农民工租住在一定条件的出租屋为目标。显然, 这实际上体现了“居者有其屋”和“住者有所居”理念之间的分歧, 以获得住房产权为目标的“居者有其屋”理念和满足居住条件改善为目标的“住者有所居”理念所测算出的住房成本自然会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可见, 关于农民工市民化住房成本的测算问题, 在理念、思路和测算结果等方面依然存在着较大的分歧。

三、住房政策与农民工市民化

从前文关于农民工市民化的相关研究及住房因素在其中发挥作用的探讨可以看出, 住房问题已经成为阻碍农民工市民化的主要障碍之一。因此, 政府有必要通过一定的住房政策来消除横亘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住房阻碍。然而遗憾的是, 从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 要消除农民工市民化住房障碍绝非易事。下面我们首先从西方国家有关移民和贫困人口城市融合住房政策的发展经验入手1, 探讨住房政策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可能影响。

(一) 西方国家住房政策与城市融入的争论

由于经济、制度等多方面的弱势地位, 新移民进入城市时极易被城市其他群体排斥, 从而加剧城市的居住分异现象, 导致社会隔离, 而广泛存在于城市的贫民窟便是社会隔离的突出体现, 因此有学者断言, “住房并不创造社会排斥, 只是表达社会排斥”[24]。为了消除隔离, 西方国家采取了多种消除贫民窟、促进社会融合的措施, 比较典型的有救济型的美国模式、福利型的德国模式和公共组屋型的新加坡模式等[25]。这些措施对于帮助城市移民和贫困人口改善居住环境起到了较大作用。然而, 关于住房政策能否减少社会隔离、帮助贫困人口和移民融入城市的问题, 却引发了长期的争论。西方国家的城市住房政策真的起到了促进社会融合的效果吗?有学者对此提出了相当尖锐的质疑:雅各布斯将美国数十年旨在消除贫民窟的住房政策称为“一种一厢情愿的神话”, 他认为这些政策最多是把贫民窟从一个地方转移到了另一个地方[26]。同时, 很多学者指出, 政府的公共住房项目一方面会导致贫困人口在地理上的直接聚集;而另一方面也会对周边区域产生间接的“溢出效应”, 引发周边房产贬值、犯罪率上升、白人逃离, 进而导致该区域的贫困率上升[27]。有不少实证研究结论支持了这一批评:西方国家为低收入家庭建造的公共住房导致了周边地区贫困率上升, 加剧了社会隔离[28,29,30]。但是近年来亦有一些实证研究否定了上述结论, 他们发现公共住房并没有引起贫困的聚集和社会的隔离, 有证据表明美国的公共住房政策减少了高贫困率社区的贫困率[31,32]。尤其是对一些住房专项的效果评估进一步证实了其对社会融合的积极意义。例如, 美国从1994年起在洛杉矶、纽约、波士顿等5个城市发起的旨在促进社会融合的著名的MTO (Moving To Opportunity) 住房项目, 大多数对此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的实证研究表明:从短期来看, 该项目能在社区治安、未成年子女教育、健康状况、减少犯罪、工作参与等方面对受助家庭有积极的影响;从长期来看, 该项目的租房补贴增加了贫穷家庭流动到低贫困率社区的意愿, 减少了由于贫困人口聚集而导致贫民窟大量形成的可能性, 从而促进了社会融合[33,34,35]。

(二) 住房政策与中国农民工市民化

根据董昕的研究, 改革开放以后针对农民工的住房政策发展大致可以分为3个阶段[36]。第一个阶段为1978年至1997年, 被称为农民工住房政策的空白期。在这一阶段, “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在城里工作的同时回乡居住, 而“离土又离乡”的农民工基本上由用工单位“包吃包住”, 租房居住的农民工比例仅有10%~20%。由于该阶段正处于中国城市住房由传统的福利分配向市场配置的过渡时期, 城市住房成本不高, 农民工住房问题并不突出, 因此该阶段涉及农民工的住房政策很少。

第二个阶段为1998年至2006年, 该阶段农民工住房问题不断积累, 相关住房政策较少。随着中国城市住房市场化改革的快速推进, 住房成本不断上涨, 用工单位“包吃包住”的比例大幅下降, 农民工租房居住的比例大幅提高。为节约租房成本, 大量农民工不得不聚集在条件恶劣的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 这一时期针对农民工的住房政策依然较少。“住房本身并不制造社会排斥, 但是与住房有关的制度却制造社会排斥”, 李斌指出, 前两个阶段中的住房市场化改革所涉及的6个方面2均将农民工排除在了城市住房福利分配体系之外, 这一时期的住房政策体现了对农民工群体的排斥性[37]。

第三个阶段为2006年至今, 该阶段针对农民工和流动人口住房问题的政策陆续出台。从2006年开始至今, 中央多次提出要采取多种方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各地方政府也推出了多项政策, 例如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 “城中村”改造、农民工公寓建设, 将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 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 农民工积分落户制度, 城乡用地制度改革等。有学者对这一时期住房政策的影响进行了讨论, 郑思齐等建立的理论分析框架发现, 政府改善“城中村”的住房政策有利于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38];董昕、藏波等对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长沙、湖州等地区的农民工住房政策进行了比较和评价, 认为部分政策具有推广意义, 但大部分成功的经验存在不可复制性;同时, 由于缺乏长期目标以及土地政策、住房保障方式和资金来源等诸多限制, 当前针对农民工的住房政策尚处于探索层面[39,40]。与西方国家特定时期的争论一样, 也有不少研究指出了这一时期中国住房保障政策的负面作用:由于空间选址、制度设计和分配管理机制等多方面的原因, 旨在改善农民工和城市贫困人口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加剧了城市的居住分异和社会隔离[41,42]。

从上文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出, 中国关于农民工的城市住房政策经历了从政策上的排斥到接纳再到大力扶持的转变过程, 在中央政策的推动和全社会对农民工问题的关注下, 农民工城市住房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然而, 当前中国也出现了与西方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类似的问题, 因此我们要善于发挥后发优势,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 汲取其教训, 避免陷入社会隔离的困境。

四、结论与展望:未来研究和住房政策方向探讨

本文从住房与住房政策的角度出发, 对农民工市民化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和评述。首先对近年来有关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的研究中涉及到住房的因素进行了讨论和分析;然后结合西方国家促进社会融合的住房政策在理论上的争论和在实践上面临的困境, 梳理和探讨住房政策对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的深刻影响。研究发现, 虽然目前关于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测算、市民化的影响因素、市民化的成本测算等方面的研究相当丰富, 其中的一些领域和部分研究也体现了对住房问题的关注, 但关于住房因素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发挥作用的探讨依然不够深入, 至少在以下领域存在较大的改进空间。

第一, 关于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和住房市民化程度的测算。虽然当前大部分关于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测算研究认为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在50%左右, 住房方面的市民化程度已经达到了60%左右, 但是由于当前大部分研究的指标设计过于主观, 其研究结论也许并不能客观反映农民工与普通市民在住房等方面的差距。要对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和住房市民化程度进行客观科学的测算, 关键是要在指标选取和设定上找准参照系, 突出农民工现在的水平与“市民化”水平之间的距离。最近一些实证研究的测算思路在这一问题上有所改进, 例如钱雪亚等利用我国部分大城市施行的居住证积分制度, 将农民工正式定居入户作为农民工市民化的实现, 以农民工居住证积分的实际水平与所在城市入户满分标准的差距衡量农民工与市民身份之间的距离。值得一提的是, 遵循以上思路, 他们以上海市为样本的测算结果表明, 其农民工市民化程度仅有27.1%[43]。可见, 如果我们认为上述研究的思路更加科学, 那么当前的大部分测算很可能高估了中国的农民工市民化程度。

第二, 关于住房因素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虽然当前研究分别从制度保障、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心理资本等诸多方面分析了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因素, 但是当前涉及到住房对农民工市民化影响的实证研究往往将住房视作农民工财富积累和经济实力的标志来进行控制, 少有研究考察住房是通过什么样的传导机制来影响农民工决策的。事实上, 作为一种重要的物质资本, 在农民工市民化的诸多影响因素中, 住房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制约是不容忽视的, 而这一影响和制约不仅体现在物质资本层面, 也可能体现在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心理资本等诸多方面, 表现为住房状况通过影响就业、健康、子女教育、人际交往、归属感和幸福感等来对农民工市民化产生间接影响。当前相关研究中关于住房的物质资本方面的研究较多, 而对间接作用的探讨依然较少, 这方面实证层面的深入研究尤其匮乏。

第三, 关于农民工市民化住房成本的测算。当前的大多数研究表明, 住房成本占农民工市民化总成本的比例已达到50%或者更高。但是, 不同研究关于农民工市民化住房成本的实际测算却出现了明显的差异, 其原因固然有可能来自于测算地区和测算时间的不同, 然而更大的原因可能来自于现有研究在“住者有所居”和“居者有其屋”理念上的关键分歧。符合农民工市民化要求的住房, 究竟是仅仅满足于改善农民工现有的城市居住条件, 还是帮助农民工取得有住房产权的城市住房?以满足居住条件改善为目标的“住者有所居”, 和以获得住房产权为目标的“居者有其屋”所测算出的住房成本自然会呈现出明显的差异。那么, 农民工实现市民化是否一定要求获得产权住房?笔者认为, 假设所有农民工都通过获得住房产权来实现住房方面的市民化是不现实的, 这会明显高估市民化成本, 而假设所有农民工都通过租房实现市民化, 又可能低估市民化成本。可见, 如何在“住者有所居”和“居者有其屋”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是消除市民化住房成本测算方面巨大分歧的关键。笔者认为, 符合农民工市民化要求的住房不应该局限于租房还是买房的争论, 而是应该使农民工能够在城市获得持久稳定的住房和居住环境, 持久稳定住房的获得形式不一定是取得住房产权, 也可以通过其他形式 (例如长期租房合约或者部分产权) 取得长期稳定的居住权。

可见,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问题就是妥善解决农民工城市住房问题, 让农民工真正实现住房方面的市民化。而当前关于农民工城市住房问题的研究, 实际上包含两个层次:第一层是将农民工视作一个整体, 分析其居住条件的改善;第二层是“农民工市民化要求的住房问题”, 即如何帮助具有较强市民化意愿和能力的农民工获得城市持久性住房的问题。现有关于农民工住房的大量研究仅仅关注农民工临时住房条件的改善, 往往忽视了附着在住房之上的政策性问题和住房产权问题[44], 同时对满足市民化要求的持久性城市住房获取问题的研究也相当匮乏。农民工市民化所要求的持久稳定的住房并非一定是取得住房产权, 尤其是在城市房价高企、农民工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的情况下, 指望大多数农民工通过购买商品房跨过市民化的门槛是不现实的, 未来农民工住房政策的目标应该是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和农民工社会分层, 因城施策, 着力培育一个租售并举、健全完备的农民工住房市场, 消除政策性壁垒, 帮助农民工获得城市持久性的住房, 给农民工一个长期稳定的定居预期。唯有消除了横亘在农民工面前的巨大的住房壁垒, 才能使更多农民工做出定居城市的决策并顺利融入城市生活, 我国的农民工市民化才有望向更深入的层次迈进。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住房政策的变迁, 关于农民工的住房政策经历了从政策上的排斥到接纳再到大力扶持的转变过程, 在中央政策的推动和全社会对农民工问题的关注下, 农民工城市住房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 然而要使得农民工成功跨越住房障碍,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化依然任重而道远。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为了消除贫困人口聚集、促进社会融合做出了长期的努力, 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但是也存在不少争论。而且, 虽然经过数十年住房政策的实践, 但是西方国家的城市贫困人口聚集和社会隔离现象并没有完全消除, 各种变相的“贫民窟”依然广泛存在。西方国家旨在消除社会隔离、促进社会融合的曲折的发展实践至少可以给中国的农民工市民化政策两方面的启示:一方面, 我们需要认识到农民工市民化过程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绝非易事, 不可能一蹴而就, 相关政策要考虑长远, 设立一个长期的目标规划, 切忌急功近利。另一方面, 虽然西方国家促进社会融合的进程相当曲折, 但这绝不意味着中国实现农民工完全的市民化是不可能的。实际上, 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世界相比, 中国实现农民工住房方面的市民化至少有3点优势:第一, 目前中国大部分城市住房市场的发展尚不完善, 富人排斥和过滤穷人的住房过滤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因而更有利于农民工融入城市;第二, 中国并不存在严重的移民和种族隔离问题, 文化习俗等方面的同根同源使得农民工融入城市更易于实现;第三, 建国以后直到20世纪90年代的住房改革以前, 中国传统单位大院式的阶层混杂居住方式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为农民工市民化营造了自然的心理条件。可见, 未来中国的农民工市民化的住房政策设计要善于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 汲取其教训, 同时也要扬长避短, 善于发挥中国特殊的国情优势。

作者:刘斌 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作者简介: 刘斌, 副教授, 博士, 硕士生导师, 主要从事城市经济学和农业经济学研究。;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民工市民化的住房障碍及差异化住房政策研究” (17CJY018);

来源: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20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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